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好,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如果前一次是事实婚,后一次是法定婚,原则上不构成重婚罪。因为前一次的婚姻关系因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仅属于同居关系。但是,若前一次的婚姻关系成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该事实婚仍受法律保护,此后又有法定婚的,应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好,没登记那说明你们不是法定的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关于彩礼问题要一般原则上是不用还的,但是你的是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你不还,男方可以要求你还16万彩礼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属于(一)所以男方可以要求你还16万彩礼 隐瞒缺陷跟这个彩礼返还没有关系。
您好 朋友
您说的两个人虽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事实婚姻关系,
那就是重婚罪
但是如果是在这之后,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
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后面有与他人领证结婚,不是属于重婚的
而重婚是指:1、有配偶者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
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责任的。
双方未登记结婚的,也就是说并未经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通常是不成立夫妻关系的。除非是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关系,否则其他情况的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的。一方就医时,按照手术类型、严重性、紧急性等情况按照医院要求来签字配合手术进展。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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