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存款18万,二婚带儿子的女人结婚,不买房子以后完了,买房子压力太大,第一我个人感觉喝酒把钱存起来,要去用这个钱第二,把这18万凑一部分去做做生意,这样不用自己的老板,仅把生意做好了,就可以去按揭一套房子,因为他有个儿子,不可能不买房子,只要两个人努力,也没有多大的压力吧!
你好。你说的再婚夫妻买房,是用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财产出资购买的吗?如果是的话,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该房产归其中一方单独所有。
如果再婚期间的购房款是由夫妻其中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产权只登记于其孩子名下,视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予,该房产归产权人一方。如果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该房产视为双方父母对孩子的赠予,该房产由再婚夫妻按份共有。
这里说的父母“出资”应做限制解释,仅限于全资购买。
不要说是继子女就是亲生儿女父母也没有“法律义务”购买婚房娶媳妇。
婚姻关系成立,继承和被继承关系也相应成立。其他义务再婚父母和继子女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中国传统一般在经济条件许可下,甚至拼尽全部储蓄都会为子女准备婚房,不是法律义务,是亲情,大多孩子初入社会个人资金储备是不足以自己全资购买婚房的,父母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帮助一下也是合乎国情
再婚女对于继子女的购买婚房自己可以不投资,但是二婚后夫妻财产是共同的,与亲情、人情都不应阻止其父亲援助孩子成家立业。怎么分出“你的我的”所以,再婚前一定要想好怎么处理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处理不好这种关系婚姻一定不会幸福的。
这要根据自身感情状况及对方家庭环境来决定,要与不要,都是可以被接受的选择。
现实生活当中,婚姻早就离不开金钱的支撑。在恋人有情侣踏入婚姻时,女人要房要车要彩礼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是恋人踏入婚姻的巨大门槛。对于二婚的女人来讲,是否选择要这些东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来决定。
嗯。
二婚早就已经被所有人接受,没必要以此作为要或不要的理由。我身边有个朋友二婚,她自己就有房有车,而且工作也非常不错,和男生结婚什么都没要,甚至在买房时还补贴了男生一些钱,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同样很幸福;我们隔壁村有个女生,同样是二婚,要房要车要彩礼,一样都没少,现在依然是一种很和谐的生活状态。
现实生活当中,经历过失败婚姻早就不是女人放低自己要求的理由。在两个人踏入婚姻之前,是否选择提物质要求,与是否二婚无关。
根据两个人的实际状况来决定自己的要求,才有可能真正踏入婚姻。我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情感经历,两个人对彼此都很有好感,可是在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时,对方要求买车买房,彩礼数额还很高,我实在是无法承受。
多次协商之后没有,结果两个人就这样分道扬镳。我倒是从未觉得后悔,只是感觉她从未考虑过我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要求,与其说是想结婚,还不如说是一笔交易。
我想当你即将踏入婚姻时,提出买房买车要彩礼的要求,当然并不过分,可是这需要根据对方家庭实际状况,来决定应该提出什么样的要求,而不是仅凭你个人想象,罔顾对方真实的生活状态,直接狮子大张口。
那些狮子大张口的女人,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真正过日子,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就是一场明明白白的交易。
不要把自己当成是交易的物品,也不要让婚姻彻底物质化,至于要还是不要,你自己决定即可。
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我是这样想的,只要她在我心里值这些就不是难事,关键是他们结过婚,不值得。
男生面对二婚的女人要小心行事,我有个朋友也是和二婚的女人结婚 那女的欠别人好几万呗他父亲偷偷帮她还了,他们结婚彩礼花了三十五万也是我朋友父亲出的钱,在他们结婚两年时间那女的花了我朋友十几万,然后养不起离婚了。
如果你的情况和我朋友一样就请你谨慎小心行事,他是顾家的人你对他十分了解觉得值得拥有就答应,有一点不对劲还是放弃呗,免得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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