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想要孩子,有哪些经济补偿吗?!

结婚不想要孩子,有哪些经济补偿吗?!,第1张

一、结婚不要孩子会怎么样

不生孩子不违反法律规定,主要在于自己的感觉,当然一定要考虑好,这件事也是没有后悔药可吃的.而且这是两人的事一定要沟通好,现在不要小孩的还是开始有了,主要可能是压力太大了罢,不敢承担责任.考虑好,要与不要都是一种生活.都有其中的乐趣.

二、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一)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 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二)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 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三)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根据上述阐述,不要孩子不违反法律规定,两个人要与不要孩子都是自己的选择,可以要孩子也可以不要孩子,但是生下来一定要尽自己的抚养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结婚不要孩子会怎么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在婚姻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来决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退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女方请求返还按照社会习俗给付男方的嫁妆,男方需要如数退回;

      2、女方在双方约定结婚期间,消耗的金钱巨大的情况下,男方应该适当给予返还;

      3、女方在此期间流产的,男方需要给予适当补偿;

      4、女方在此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民法典婚姻财产

1、婚前财产包含哪些?2、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3、父母出资买的房子怎么算?4、婚前付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怎么算?

关于婚姻财产法条

1、个人财产结婚后就变成婚后财产了?答:不是的。法律保护婚前财产。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存续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结婚了,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自己的。

2、婚后财产都有哪些?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第五项,最高法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

关于婚姻财产法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简单点说,结婚以后获得的所有财产,除了有规定或者有约定说是给你自己的,其他情况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过法律规定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不要担心。

3、父母出资买房怎么算最高法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为共同财产)简单点说,婚前买房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默认为赠与子女个人,婚后买房如果没有事先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默认为是共同财产。

4、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子怎么算?最高法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房屋拆迁除了 房屋拆迁补偿 款外,一般还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 房屋拆迁补偿款 要看房屋是 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 婚前个人财产 ,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3、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将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必须明确一点,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而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该案中的女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而不是过错。那么不存在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次,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那么双方离婚时,如果涉及彩礼问题的。那么彩礼的所得方,应该退还,或者部分退还。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了出轨的方式,那么在出轨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关于出轨的赔偿方式,是有哪些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新婚姻法出轨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向对方索赔,一般是在双方结婚前一年,如有出轨行为,可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应综合考虑离婚的原因、过错程度、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通过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2、向对方索赔,对于出轨这种行为,一般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

在法律上,向对方索赔一般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相应的证明内容;比如出轨对象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或者是出轨后双方感情破裂而导致的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等状况或者原因。在没有任何明确证据证明对方出轨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向精神损害赔偿方法和诉讼时效规则也不尽相同,如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时要在第一时间内提其赔偿范围和程度与一审难以容只要双方能够互相谅解,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作一个客观评价或在对对方的惩罚上作一些让步,是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制止这种婚外情行为的;三是有些夫妻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孩子成长需要,而对夫妻财产作一种特殊处理和分割。

5、向对方索赔时如果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如果出现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过高或过低的情况,会酌情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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