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这个是书面的,我结了婚后,直接带上双方户口薄加结婚证,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配偶迁入手续。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问问。
法律分析: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想结婚,但是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异地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不可以。根据查询大同市民政局官网得知,结婚证只要在男女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不可以跨区登记。大同,古称云中、平城、云州,山西省辖地级市,山西省第二大城市、Ⅱ型大城市。
你好
办结婚证大同市民政局
大同市民政局地址:大同市城区后场面街15号
电话:(0352)5354600
大同城区民政局地址在医卫街,就是三医院后面,一栋6层的办公楼里,电话:5033280
所需证件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希望可以帮到你
大同市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址是同泉西路东50米。该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是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为0352-7023157。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包括:
1 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 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附近公交站有:
1 郝家寺 - 公交站176米,途经公交车:1路、6路、12路、31路、46路。
2 公交二公司 - 公交站495米,途经公交车:1路、5路、6路、12路、31路、46路、601路、604路快速公交、快速公交601路。
3 校南街 - 公交站515米,途经公交车:19路。
在婚姻登记(也就是你所说的“领取结婚证”)中,初婚登记和再婚登记的的地点和手续是一样的。
能否“在大同市管辖的县区”进行婚姻登记,关键就在于登记男女双方的其中一方户,是否在“在大同市管辖的县区”。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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