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给女方的钱,如果说是作为彩礼给的话,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两个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的。但是如果你想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话,那是不行的。如果说两个人还没有正式的结婚,那么婚前的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已经结婚的话,婚前的彩礼就只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划分,不能够要求退还。离婚是夫妻双方共同的选择,而共同财产是以两个人正式结婚领了结婚证的时候为准的,你所说的结婚前给女方的钱要看是什么样的钱,如果只是普通的零花钱的话,那是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你们两个人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两个人不是夫妻关系,所以你给他的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你自愿的,并不是对方强迫的,所以这些钱只能算是零花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说你所说的结婚前给女方的钱是你给女方结婚前的彩礼的话,那么彩礼其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你们两人结婚后选择离婚了,彩礼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而且在划分的时候还要看是否有过错,如果说是女方的过错的话,那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多退还一些彩礼钱,在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时候,男方可以分到更多的钱,反之就是女方分到更多的钱。所以总的说来结婚前如果你是给女方的零花钱的话,那么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你给的再多那也不算,如果说明确的作为彩礼给女方的话,那么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走向分离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如果存在着什么争议或者分歧的话,还是建议通过法律的形式由诉讼进行解决,这样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最为明确的。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可达成一致协议,自行约定财产分配事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法院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主观:
要看银行卡中钱的来源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不管用谁的银行卡存的钱,只要符合以上标准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结婚之前银行卡中已有的存款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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