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夫妻双方有权独立使用自己原来的名字。第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孩子的姓氏和民族的从属权利。第三,夫妻双方有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或干涉对方。第四,夫妻双方对孩子有平等的育儿权利和义务。第五,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六,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都擅自处理,法律上无效。第八,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偿还义务。第九,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根据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女子结婚后,如果自己单过,在法律上,不属于原来的父母家庭。
3不属于男方父母家庭。
4只属于小夫妻自己组成的家庭。
5如果和女方父母在一起过日子,小夫妻属于女方父母家庭成员。
6如果和男方父母在一起过日子,小夫妻属于男方父母家庭成员。
法律分析:已婚和别人谈恋爱不犯法,但如果再与对方结婚的话可能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男女双方结婚需要哪些条件 结婚必须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这是近现代社会婚姻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一个合法的结婚行为前提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在此基础上,当事双方关于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自愿性、真实性与合法性。 1、结婚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 结婚的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依法能够独立有效地实施结婚行为,并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资格或能力。判断自然人结婚的行为能力以其一定的自然年龄和智力、健康状况为标准。男22周岁,女20周岁,才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未达到法定婚龄,或已达到了法定婚龄,但是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行为后果的自然人,则不具备结婚的行为能力。 2、结婚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自愿性、真实性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自愿意味着男女双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第三人的强迫或干涉。一般情况下,在自愿基础的意思表示能够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应当注意的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仅仅排除外来的干涉,而并不附加其他的条件。男女双方的社会、经济等地位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婚姻的目的和价值取向不同,这些必然对当事人作出决定产生影响。一方面,不能为“真实”制定其他强制性的标准,只要是为了建立共同婚姻生活而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这种“真实”是说在当事人表示自己的意思时是出于个人的真正意愿。经过一段共同生活,当事人对婚姻关系的认识可能发生转变,但不能以此否定原来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3、意思表示的合法性 首先,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合法。结婚以自愿为基础,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而结婚的目的是双方形成夫妻关系并长久共同生活。因此,双方有关结婚意思表示内容的应体现双方对婚姻的态度和结婚后共同生活的打算等,不应附加与法律相违背、与婚姻本质相违背的条件。比如约定“结婚后不得 离婚 、结婚后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生有子女后婚姻关系终止”等内容,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我国《 民法典 》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同时满足消极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办理 结婚登记 ,领取 结婚证 。可以来网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问。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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