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因某些不可明说的理由,对伴侣的婚姻状况感到困惑,却难以开腔问,抑或问过了还是困惑,因此想了解民政局官网可不可以查出别人的婚姻登记情况。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由于婚姻状态属于隐私,民政局不会把这些信息开放给外界的,所以不管在民政局官网还是线下,非特殊情况,是 查不到其他人的婚姻状况 。
虽然查不了别人,不过 查自个儿的婚姻情况是允许的 ,这要看你和伴侣能否达成自查的共识。
接下来为大家介绍查自身婚姻状态的方法。
一、线上查询
线上查询婚姻状态主要通过支付宝进行:
1 在支付宝查找“国家政务服务”,点一下“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并进入;
2 在平台首页,把左上角的定位设置到结婚证申领的省份,比方说结婚证是在四川省领的,那就设成四川省;
3 点登录,登录完之后,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出来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击“添加证照”;
4 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假如已经结婚,会看到“授权关联”的字样,授权后就能看到电子结婚证;如果是未婚,会有“您暂无可关联的卡”的提醒。
(已经结婚,显示电子结婚证)
(未婚状态,提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电子离婚证也是差不多这样查,参考前面说的就可以了。
把流程走过几遍之后,笔者觉察这个小程序不是那么的稳定,建议重启小程序、再次登录,查多几次确认结果。
通过支付宝线上查询婚姻状况不是全部省市都适用,不适用的省市只能到线下去查了。
二、线下查询
本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查询。
线上也好线下也好均有一个漏洞,那就是倘若对方的结婚证是在B地领取的,那在A地就可能查询不到。
那你也许会问 婚姻登记信息还没有全国联网吗 ?
对于这个疑问,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介绍,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从这个信息得知,结婚信息全国联网现在还在优化当中。
上面讲的就是如何查询自己的婚姻情况、结婚证,要是你的对象不愿意自查,那你可以暗里向对方的父母、朋友、邻居调查,得到的回复信不信只能自己决定了。
1、民政局了解
到查询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询,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婚姻状况。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即可查询。但如果是委托朋友帮你查询,必须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
2、咨询朋友
咨询查询对象的朋友,当然要暗中咨询,避免双方尴尬。
3、询问邻居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隔着门的邻居是最容易掌握情况的人。询问一下邻居,他的日常生活,大致就能知道你想要知道的问题。
有一些网友因为某些原因,不肯定对象的婚姻状态,但开不了口问,或者问了心里依旧忐忑,因此想了解网上有没有途径,可以通过输入其他人的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一键查询对方的结婚证、是否已婚、结过婚或离过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是不可能公开这些信息的,所以不管在网上还是线下,一般情况,是 不能查询别人的婚姻状况 ,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输入他人的身份证号或姓名一键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
尽管无法查询他人,不过 能够查自己的 ,这就要你和对象商量自查。
以下是查询自个儿婚姻情况的方法。
一、线上查询
线上查询婚姻状况通过支付宝能做到:
1 在支付宝上搜“国家政务服务”,眼前会出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进入;
2 进入小程序后,将左上方的定位设成结婚证申领的地区,譬如结婚证是在四川省领的,那就设成四川省;
3 点登录,登录完,在平台首页下滑会出现“我的证照”版块,点击“添加证照”;
4 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倘若是结婚了,会出现“授权关联”按钮,授权后就能看到电子结婚证;倘若未结婚,会看到“您暂无可关联的卡”的字样。
(结婚了,显示电子结婚证)
(未婚,提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电子离婚证的查询同理,这里不再啰嗦了。
经测试,笔者发现这个小程序会存在不稳定的情况,可重新启动小程序、再次登录,反复查询看多几次结果。
使用支付宝网上查询婚姻情况不是全部省市都适用,不支持的省市只能去线下查了。
二、线下查询
本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查询。
无论哪种查询方式都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假如对方是在X地领取的结婚证,那在Y地就可能查不出来。
那你或者会问到 婚姻状况还没全国联网吗 ?
就此疑问,在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介绍,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从这则新闻可知道,结婚信息全国联网目前还需完善。
上面讲的就是如何查询自己的婚姻情况、结婚证,假如你的伴侣反感自查,那你可以私底下向他/她的父母、朋友、邻居等打探,得到的回复信不信只能自己决定了。
可以通过对方合法身份证件查阅。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查询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除非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另外,一些单位如果有需要正当利用他人档案,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
有关婚姻档案利用规定如下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4、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利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档案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中央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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