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回中国结婚,最方便。就男方提供未婚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到马来西亚中国大使馆认证,就可以拿旅游签证到中国涉外婚姻民政局办理了。女方只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10分钟搞定。
在香港办理还要提供双方的单身证明。回到马来西亚重新注册也是和国内注册的一样麻烦。
如果还要在马来西亚重新注册,那就要拿中国的结婚照去做双认证(结婚证在公证处公证,然后省外事部认证,然后在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即双认证;认证可以委托中介办理,费用好像是500多)。如果认证了,双方都还在中国,可以直接去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临结婚证(这个我也是听说,我的是在马来西亚办理的)。可能还要中国的户口本以及英文翻译件。
回到马来西亚,到JPN注册登记:带上中国的结婚证原件(在法院需要中文翻译,好像10元);中国的户口本原件(在法院翻译,上次MR LIM不在法院,拿到外面翻译收了160马币,法院就MR LIM能翻译中文);带上你的双认证去JPN领了表格(在中国结婚过的表格是另外一份,你问前台会给你的),然后拿双认证去WISMA(在JPN开车大概10分钟的地方,反正在附近)再敲个章(这里等候的人很多,我上次弄了一个早上,建议早点去);然后带上双方的护照(中国人)/身份证(马来西亚华人),2寸的照片去JPN排队注册去。表格填好提交给JPN前,还要去趟法院宣誓,费用10马币左右,具体忘了。如果不懂马来文,法院宣誓的人还会要求你上楼上,让楼上中文翻译人员翻译好宣誓的内容然后才会给你宣誓(目的:让你知道如果你们假结婚,将要接受怎样的经济处罚和牢狱之灾)。不过上次我们上楼了,那地方的人没给翻译,直接给我们敲了章,我们到楼下也同样给宣誓了(不过和楼下的抱怨了楼上根本没给翻译等等。。。)。
如果办了结婚证还要结婚签证的话:去移民局领一份签证表格,上面会附有详细的资料。
注意:如果办理结婚签证,请在JPN注册结婚证时,要求要一份结婚证的副本,你和JPN的人说签证用的,他们会给你的,好像10马币的费用;还有,那份在WISMA敲章的双认证,你可以在提交给JPN时,要求他们在你的复印件(提前复印一份)上敲个原件已被JPN收走的章(当时我在办理签证时要求我提供来马来西亚结婚的未婚认证或结婚认证的。我还白跑了一趟大使馆,后来拿敲章的双认证才通过的)。如果不提前复印双认证文件给JPN盖章,万一签证官刁难,你再跑回去JPN拿,就要看JPN有没有已经归档了。如果归档了,你就拿不到复印件。我上次因为时间短,所以刚好在归档前一天给我复印盖章了。
签证大致准备的资料就是:
中国人的护照;
马来西亚人的IC;
马来西亚人的出生纸
马来西亚结婚副本(JPN办完结婚注册后申请);
4张蓝底2寸照(说是4张,你还是多准备几张吧,双方都要的)在移民局宣誓处每一个人用1张(签证还要宣誓的,移民局最后第二个窗口办理,请在第一个窗口缴费然后再宣誓,在宣誓官的本子上写上双方的名字、结婚证号码,10分钟内搞定),签证官那里每个人要提交4张,我上次每人只提供3张也OK了;
正式穿婚纱的结婚照一张(一张就够了,我上次提供的是6寸的);
税单一份(马币10元,这个地方要找的,布城附近也有,具体位置可以咨询签证的地方)
马来西亚华人一方要提供工作证明(打印在公司抬头的信纸上),最少好像是2000马币一个月的工资,少了好像还要担保人,比较麻烦;
住房证明(租的提供租房合同);
水电费单;
好像差不多就这些资料了,如果不清楚,可以到移民局3楼签证有个复印拍照的地方,在那里可以咨询华人工作人员,他们都会给你说清楚地,免费,但是因为我都在他那里复印,所以。。。。
第一次提交签证资料的时候,不用签证费,因为他们不会给你签证。我上次在那里傻傻的等待了一个下午,结果通知需要面试。给你们签证的签证官会给你们安排的,一般是一个星期左右后的面试。面试带上马来西亚一方的亲人,可以是爸爸,也可以是妈妈或同父同母所生的兄弟;他们也要带上IC。
当然,通知面试的时候,签证官会在你的护照上订上一份文件。就是他已经接受你的签证申请,请准备签证费用和需要补交的资料等等。。。。
面试所带费用:1500马币的保证金+签证费;每个人可能签证费都不一样,我当时被要求提交1200左右的签证费,我老公嫌多就去找签证官,旁边也有华人在办理结婚签证,他们的才600多。不知道什么原因,问签证官,他说关于签证费,到时签证的时候再说。好像说的,签证费还有的加加减减的一样。当时他说第一次给我3个月签证。不知道那位600签证费的是3个月还是1一个月。
关于签证费的问题我也无法再回答了,因为我11月份提交了签证资料后,就回国了,现在还没回去面试。面试官说,你回去没事,资料我反正都收到了,也同意了你的签证,你就回去好好度假吧。
以上在马来西亚办理的资料,你除提供原件外,还都要提供复印件。
在香港注册应该也要双认证,如何在香港双认证我就不知道了。我一个马来西亚的亲戚嫁给了澳门的,因为结婚证认证问题,结果我都弄好了,她的被签证官退回了,要求认证后再去。她如何认证,我真的不知道了,因为不太熟,没有联系。
1、关于结婚
对于婚姻登记,国际上普遍最公认的原则是 婚姻缔结地的原则
就是说:你在哪里结婚 就受哪里的法律管辖
在婚姻缔结地原则之后是 属人管理 要求至少有一方是本国公民
就是说:只保护本国人和本国人的 本国人和外国人的婚姻
我们国家对于结婚是采取了 属地管理的原则,也就是婚姻缔结地法律的原则
这见于<民法通则>中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结婚的 适用于婚姻缔结地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的 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就可以结婚
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 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 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例如:在中国国内民政部门领的结婚证,英国政府是承认的,而在英国的中国领事馆领的结婚证则不被承认。
2、关于孩子的国籍
国家不同,情况不同。
有些国家是血统原则(还分一方或双方的),有些是出生地原则。所以,要具体看你到哪个国家生了。如果是出生地原则的,就可以获得哪里的国籍了;如果是血统的,就需要更改国籍,才能改变孩子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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