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倒贴钱钱,把自己嫁到婆家!”,如果公婆要求合理的话,就会出现这样的的怪结论。清官能断家务事,这些的家庭问题最好遵从自己的内心,不要去问别人。接下来,“四哥有法说”根据法律规定讲一下压箱底钱、债务的属性,希望对你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一、结婚的债务谁来承担?如果男方在婚前与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结婚产生的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以家庭成员的收入进行偿还。如果儿媳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其它家庭成员不能勉强其使用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但儿媳婚后的收入有义务偿还债务。如果结婚前已明确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或者婚后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由男方个人承担的,父母就没有偿还义务。如果男方将个人债务带入婚后小家庭,新媳妇不愿意拿自己的私房钱偿还债务的,男方也是没招。
二、女方带过来的“压箱钱”是谁的?按照传统习惯,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带回去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考虑问题不能太片面,还要结合彩礼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婚时,父母为了女儿今后能过得更好些,或者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之类的目的,通常会为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带到男方家中去,故嫁妆应属于女方父母实施的赠与行为。这份赠与如果明确受赠人是女方个人的或者小夫妻两个人的,这比较好区分所有权。关键是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碍于情面,在赠与时并不明确受赠人,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1、按受赠时间点来判断: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实只归夫或妻一方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得的嫁妆,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之外,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的“压箱钱”是结婚登记前存入女方个人账户的,应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2、按财物的属性判断:如果嫁妆是一些如冰箱、洗衣机之类的日常家用产品,应认定这类物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戒指、项链、衣服之类的一些私人物件,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的“压箱钱”是女方父母明确给女方的“零花钱”,应认定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3、按物价登记判断:对于房产、车辆等通常需要进行物权公示的大额财产。作为女方的父母必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好,故对于赠送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必然是包含赠与女儿的意思表示。但若在进行产权登记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某些原因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三、不能勉强儿媳还债!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儿媳结婚带过来的“压箱底钱”应认为是娘家对其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想让儿媳偿还家庭债务,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协商,但不可勉强。再说,在这“一媳难求”的年代,还想让儿媳还债,想啥呢!如果将儿媳闹跑了,还不是更窝火!
题外话:看到这个情况,有的网友会说男方父母死要面子活受罪,活该!作者想说的,如果我们为人父母,看到其它同龄小伙子都结婚,自己的儿子还是光棍一条,我们会有何感想?现在一些地区,能够花高价彩礼把儿媳娶到家来,就属于烧高香了!
这个女子该还,但是她可以还首付的钱,不该还彩礼。
婚姻对每个女生来说都是人生中的大事,和心爱的人组建家庭,共同走向美满的生活,是每个恋爱中女生的梦想。但是很多女生在新婚后总会发现有些事情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比如家庭成员之间的金钱纠纷。大多数年轻人结婚的时候,按照习俗都是由男方出彩礼钱和房子。但是大家都知道各地房价都很高,再加上彩礼钱,男生结一次婚非常有可能把父母的老本掏空都不够,甚至还要背上一部分债务。
有的婆婆就想着先借钱给儿子完成婚姻大事,等到媳妇过门了,就把这些债务全部扔给他们。这里提到的这名女子就遇到了这种事情,她才刚和老公结婚三个月,本来感觉日子还挺美满的,但是她婆婆却突然告诉她买房子的首付和彩礼都是他们向借别人的钱,以后需要她和老公一起还。在婆婆看来这钱是因为他们小两口借的,身为父母的他们已经老了,根本没这个能力还债,他们身为下一代,理当背上这些债务。
但是女子听了心里感觉很不舒服,自己嫁进他们家是来当媳妇的,当初娶自己的时候可没说过钱都是借的,突然就让自己背上这么一大笔债务。这笔钱是为他们结婚花的,可也不是她要求借的,现在让她拿出钱来还,怎么想都感觉不对。但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婆婆,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还的话家里背着一堆债务,还的话自己手里可能一点存款都没有了。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按照常理来讲,需要她和老公一起商量。如果结婚时买房子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两个人就有一起承担债务的义务,她需要拿出钱来还债是合乎情理的。毕竟男女结婚,也不可能什么钱都让男方出,房子是两个人的小窝,需要一起还是正常的。但是彩礼不一样,这是当初老公家给的,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她就有了支配的权利,拿不拿出来看她自己。她自己的钱想留着自己用完全没有问题,不忍看家庭背负债务,拿出来还债也可以。但大多数女子是不会拿出来的,毕竟谁也不会傻到不给自己留一点存款。但就算不拿,婆婆也没权利要求她拿出来,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不需要太纠结。
婚姻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有很多,和老公结婚以后大多人都不可能只享受家庭的美好,都还是要背负家庭的重担,但是对于钱的问题还是小两口商量着来比较好,没有必要听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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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疫情结束后,你最想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我以为很多人都会回答,我要去吃好吃的,去玩,去购物这类的事情。但是没想到,不少人却回答想去离婚。
更有人回答说:因为这次疫情,我决定和老公离婚了。没想到的是,决定离婚之后,我们的关系好多了。
这也揭露了婚姻中一个残酷的现实:很多夫妻都能经受住分离,却经受不起相处。
很多夫妻走到最后,发现原本应该最熟悉的另一半却越来越陌生,仿佛之前与自己相处的那个人并不是真实的。越相处矛盾就越多,夫妻感情变得越来越淡,矛盾越来越深,最后只能选择离婚。
所有的离开都不是一时兴起,反而都是蓄谋已久。离婚更是如此,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
婚姻中夫妻要面临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夫妻感情问题,原生家庭问题,这些都是能够影响婚姻成败的问题,需要每一对夫妻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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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所要面临的问题之中,原生家庭关系无疑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婆媳关系了。
提起婆媳关系,相信很多人都会感到棘手。婆媳关系的难处理是出了名的,许多人从小到大都会听说过婆媳之间的事情,耳濡目染之下内心深处已经对婆媳关系产生了不好的印象。
所以,当自己结婚后,也会对婆媳关系感到排斥,感到别扭。以这样的心态来面对婆媳关系,难免不会激发矛盾。
其实我发现,很多时候婆媳矛盾的爆发点也就是因为这几个原因:婆婆没有把儿媳当作家人,或者儿媳对婆婆的期待太高,还有就是因为相处的太久生活习惯不同导致矛盾频发。
其实不要把婆媳关系想象得太复杂,婆媳关系也只不过是一种社会关系而已,需要婆媳双方彼此保留一定的界限感。只有这样,婆媳之间才能减少矛盾的发生。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读者小璐的投稿,她就遇到了一个处处算计自己的婆婆,从始至终都没有把她当作一家人。这种行为已经深深伤了小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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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璐今年28岁,刚刚结婚一年多。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数早就结婚了,有的孩子都很大的。当初的小璐可以说差点就变成了剩女,好在通过朋友的介绍,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阿斌。
阿斌比小璐大一岁,在一家公司做销售。两个人接触了几次,都觉得对方不错,于是两个人就正式交往了。
阿斌的家境一般,其实之前他家家境不错,父母做了点小生意,可后来因为他父亲染上了赌博,把家产输得一干二净,还欠下不少钱。所以家道中落,阿斌不得不拼命工作,来还父亲的赌债。
好在如今他的父亲已经悔悟了,发誓再也不去赌博了。一家三口都拼命赚钱,希望日子能好起来。
小璐是个善良的女孩,知道阿斌家的状况不仅没有嫌弃,反而还很可怜阿斌。并且阿斌能力不错,这也是吸引小璐的一点。
两个人谈了半年左右时间恋爱,小璐的父母一直催促她赶紧结婚。于是她同意嫁给阿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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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出现了岔子,按照他们当地的习俗,结婚时需要男方买房,并且要给八万左右的彩礼钱。
阿斌的家境根本支付不起这个钱,他们家刚刚还清外债,好不容易缓过气来,这次结婚无疑又让他们一家人雪上加霜。
于是阿斌的母亲就提出,结婚后两个人先和公婆住在一起,等到日后有钱了再买房,彩礼的话就不给了,因为实在拿不出钱来。
小璐倒是很体谅阿斌家的情况,知道他也不容易,所以同意了。
但是小璐的父母根本不这么想,他们只有小璐一个女儿,舍不得她嫁过去受苦,所以房子和彩礼必须到位,这也算是一个保障。
两家人因为这件事僵持不下,小璐求父母好几次,都被父母训斥回来了。父母告诉她:“我们这是为你好,没房子没钱,你以后和他靠什么过日子?喝西北风吗?”
小璐不敢再说了,只能无奈地告诉阿斌自己家的情况。
阿斌是真的很喜欢小璐,但是现实又让他抬不起头来。如果想娶小璐,自己家必须再次到处借钱,一家人又要过上那种拼命还钱的日子。他陷入了困局之中,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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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璐看到阿斌为难的样子,也心软了。她拿出这些年自己的积蓄交给阿斌,刚好有十万块钱,她叫阿斌当作彩礼给自己的父母。至于房子,就只能贷款买了。日后两个人一起还。
阿斌很感动,他当着小璐的面发誓,这辈子一定会对她好,对她负责到底。
有了钱,阿斌又找朋友借了些,首付了一套房子,并且拿着小璐给他的钱当作彩礼交给了小璐的父母。
两个人这才结了婚,小璐和阿斌都很高兴,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但是阿斌的母亲却起了别的小心思。
她看到小璐这么爱自己的儿子,于是觉得可以在她身上获得利益。其实阿斌父亲欠下的赌债还没还清,还有一部分。婆婆觉得,这钱可以叫小璐一起还。
而且,阿斌借钱买的房子,她坚持要求只写阿斌一个人的名字,摆明了就是在算计小璐。后来阿斌坚决要加上小璐的名字,把她气得对儿子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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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璐与阿斌结婚不到半年的时候,婆婆一直以来就经常管他们夫妻要钱。并且要求每个月给她生活费2000元。小璐很不舒服,自己和阿斌每个月还贷款,还要维持生活,已经很艰难了,婆婆竟然还要生活费。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小璐拒绝了婆婆,并且说出了自己的理由。没想到惹怒了婆婆,当天就拿出一堆欠条来,交给了小璐,并且说:“这些钱都是因为娶你而欠下的,你应该负责吧?”
其实这些钱根本就是之前阿斌父亲欠下的赌债,但是婆婆就要欺骗小璐。
婆婆紧接着说道:“你既然嫁到我们家,那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分彼此,我们家欠的钱,你也一起帮忙还吧!”
小璐看了看,欠了大概能够十几万,但是这钱根本和自己没关系,婆婆却要求自己一起还钱,摆明了是算计自己。
看着这个处处算计自己,根本没把自己当作家人的婆婆,小璐内心十分愤怒,直接对着婆婆吼道:“想让我给你还钱?你做梦!”
婆媳俩因为这件事而闹的很不愉快,小璐也觉得十分痛苦,因为遇到了这样的婆婆。
其实很多时候,婆媳之间因为缺乏界限感,所以会对对方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婆媳之间才会出现矛盾,最后还可能危及婚姻。
所以我认为,婆媳之间一定要保持界限感,不长时间生活在一起,彼此尊重,彼此理解,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婆媳矛盾。
看到你后面的说明后才知道,原来你老公父亲向你父母前后借的四万元都是用于建他弟弟的房子的,这个就可以打官司了,估计你胜诉的机会比较大,因为借的钱不是用在你们生活上, 再者借款人是你老公父亲(这个很重要,需要确定的),虽然是你老公签名,但应该只能作为担保人的性质。而那一万元,以夫妻财产共同拥有的前提下,你老公没权以“这红包是我们这边亲戚给他的就属于他个人财产,与你无关”这种理由占有(假设这些钱与你无关的话,那么他家里人向你家人借钱,签字的是他,那债务更应该归他一个人偿还了,为什么要你也承担?)。如果你们夫妻之间有离婚的意向,更应该用法律的途径追讨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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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总是会带来很多的问题,当初结婚的时候都需要历经千辛万苦,离婚也不会那么的顺利。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希望财产问题争执不休,如果是公婆借钱买的房子,借款是两个人在还,那么离婚,这个房子应该当作婚内财产来处理。
一、拥有决定的处置权如果是公婆借钱买的房子或者自己出钱买的房子,有他们自己去负担的这一部分,这肯定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但是结婚之后是两个人在还钱,这属于共同的财产拿来偿还借款,如果离婚肯定是可以处置该房子。有了自己利益的一部分,自然就是可以平均的分配,这样才是争取的行为。
二、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两个人结婚之后两个人的利益就会联系到一起,所有的工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既然借款是又他们两个人在还,这就用到了共同财产,更何况公婆只是负责帮着借钱而已。这显然是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的财产问题,都是花的他们两个人的钱,如果离婚肯定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人一半房产,这样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付出与收获成正比对于妻子而言,既然自己有所付出,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做。更何况是拿着婚后的前去偿还房子,虽说房子是公婆借钱买的,但是他们没有负担起还钱的行为,肯定是有属于妻子的一部分。
这件事已经是很明确地事实,不要在离婚的时候再拿出来争论。作为一名女性,一旦结婚不管是否上班,是否挣钱,既然拿了婚后的财产去偿还房款,那么就是属于拿着自己的钱去还借款,在离婚的时候肯定会有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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