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香港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第1张

法律主观:

下面为大家解答 结婚登记 在哪里办理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 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 身份证 ;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 离婚证 。 离婚 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复婚 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主观:

大陆人和香港人结婚在内地登记需要如下法定条件:双方必须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非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主观:

下面是 结婚证 需要什么材料的回答!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很多人都了解了中国大陆的结婚流程,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香港的结婚流程。那到底香港结婚流程怎么样的呢

      一、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们须事先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一)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可通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系统预约递交通知书,此预约服务24小时提供,费用全免。

      如您打算于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可在举行婚礼三个月前的14日内预约递交通知书。

      若您错过了于上述期间办理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预约一个日期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何一天。

      请留意,每对准新人只能预约一个时间,预约会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

      1、网上预约

      您可登入以下连结使用预约服务。

      网上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通过这项网上服务,您可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更改、查询或取消有关预约、查询拟结婚日的最早预约日期;以及查询婚姻登记处可供举行婚礼的剩余名额。完成预约后,您也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婚姻登记所需的资料。

      您须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旅游证件号码,以及联络电话号码。

      2、电话预约

      互动话音系统使用者,须使用按掣式音频电话致电31023883预约一个时段,而预约可于举行婚礼日期的3个月前的14日内办理。举例如下:

      举行婚礼日期递交通知书的最早日期

      (举行婚礼日期的3个月前的第1天)使用本服务办理预约的日期

      01/08/200802/05/2008(01/05/2008是公众假期)18/04/2008-01/05/2008

      可供选择的举行婚礼日期会在每天早上8时更新。

      您可选择任何一所婚姻登记处及拟结_日期。预约服务的安排是按所选择的登记处的举行婚礼日期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

      若您成功预约,系统会给您一个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日期。您必须于当日到指定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并根据预约确认书上的优先次序,选择举行婚礼的确实时间。若您未能于指定日期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您的预约,包括递交通知书及所选的婚姻登记处及结婚日期,将会被取消。

      (二)只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您打算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但错过了于婚礼举行日期前3个月前的14日内进行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监礼人主持,您可使用此服务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只可预约一个日期,到您所选择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何一天。若您拟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您可于递交通知书当日,根据各婚姻登记处的婚礼余额,选择婚礼的日期及时间。

      (三)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

      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时,请准备拟结婚双方的个人资料及查询编号。

      如要更改或取消预约,请您最少于预约日期前1天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预约一经确定,您的原订预约将被取消。

      (四)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地点

      您俩如果打算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便须到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如果您俩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则应到有关的婚姻登记处递交通知书。

      如您俩的婚礼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通知书可递交至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其他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

      (五)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

      通知书将在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及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最少15整天。

      在此期间,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可对该宗婚姻提出反对。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内无人提出反对及拟结婚双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双方便可在「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签发后,按《婚姻条例》的规定缔结婚姻。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二、离婚人士的特别规定

      针对您们一方是离婚人士,必须提交由管辖法院所发出有关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证明;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

      鉴于一方在日本离婚,须提供文件以证明一方或其前配偶在办理离婚时惯常居于日本。

      如提交的离婚文件并非以英文或中文书写,必须递交该文件的核证翻译本。

      二、递交婚姻登记材料

      (一)递交婚姻登记所需资料

      在递交通知书时,您们须出示您们的有效的旅行证件。您们不用填写申请表格,但必须提供下列的个人资料,供婚姻登记处职员准备及印制通知书之用:

      全名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二)注意事项

      当成功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后,请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预先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这可节省在赴约当日在柜位办理递交通知书手续的时间。

      如您选择经网上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您最迟须在所预约的日期前1天经网上递交所需资料。

      您所递交的婚姻登记所需资料,部分将用于拟备拟结婚通知书及结婚证书,您应确保您所递交的资料正确无误。如递交的资料有误,您可于赴约当日,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更正有关资料。

      请留意,婚姻登记官只可更正已交予结婚双方的结婚证书上的文书错误。当婚礼完成后,任何于结婚证书上的事实错误或实质错误将无法更改。该条例亦无赋予婚姻登记官重发结婚证书的权力。

      三、婚礼的安排

      您们可任选一种方式。

      (一)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

      结婚当日,您们须在与婚姻登记官约定时间15分钟前到达。

      您们须带备有效旅行证件,并携同两位年满18岁的成年人出席担任婚礼见证人及在结婚证书上签署。

      您们可邀请亲友到场观礼。

      在婚礼中,您俩可交换婚戒。

      (二)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

      如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婚礼将由合资格神职人员主持,并按该教会、宗派或团体奉行的婚礼仪式或惯例进行。

      婚礼不可在未获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情况下举行。

      (三)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

      只有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执业律师和公证人才可获委任为婚姻监礼人。

      由婚姻监礼人主持的婚礼,可在任何时间,在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举行。您们应在预定结婚日前尽早通知您选定的婚姻监礼人您们的结婚计划。

      在聘用婚姻监礼人前,应向婚姻监礼人索取《拟结婚人士须知》资料单张及《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并留意有关内容。

      婚礼不可在未获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情况下举行。

      四、费用

      (一)网上服务

      完全免费。您须于预约当日缴付存档及展示通知书的费用,并于结婚当日缴付举行婚礼的费用。

      (二)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

      正常办公时间内港币715元

      (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公众假期除外)

      正常办公时间以外港币1,935元

      (星期六下午(非公众假期)及星期日)

      星期六下午的婚礼服务只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提供

      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三)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

      除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订明费用港币305元外,法律并没有规管婚姻监礼人的收费,该收费将由您们与婚姻监礼人自行议定。婚姻监礼人在同意为您们服务前,必须向您们提供一份书面的收费通知。

      (四)将通知书存档及展示的订明费用为港币305元。

      (五)费用及缴费方法

      如通知书于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婚姻登记处递交,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随着内地与香港的融合发展,越来越多跨境婚姻出现,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的手续。

      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的手续

      除此之外,香港居民也可选择和Ta的配偶前往香港登记结婚。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在香港结婚所需的手续与流程。

      一、婚姻登记的条件

      在香港,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16周岁,不论结婚双方居于何地或属于任何国籍,均可在香港登记结婚。但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拟结婚一方在结婚当日未满21周岁,但年满16周岁而非鳏夫(即无妻或丧妻的人)/寡妇,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需要向婚姻登记官出示未成年人士结婚同意书。也就是说,不管是持有内地居民身份、香港身份,还是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人,只要符合法定年龄要求及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都可在香港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也可)。

      二、婚姻登记的程序

      根据香港法例,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一)结婚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通知书)。

      (二)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第I部分,直至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三)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15天,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让结婚双方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四)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有关人士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三、如何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拟于香港登记结婚,须事先递交通知书予婚姻登记官。若选择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递交,可经网上预约。有关网址为:

      

      成功预约的人士,至少其中一方必须于预约系统指定的日期及时间亲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记处/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届时并须出示拟结婚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费用为港币305元。

      除了亲身前往递交外,选择婚姻监礼人形式举行婚礼的新人,亦可选择交由婚姻监礼人代办相关手续。

      四、举行婚礼的形式

      在香港结婚的仪式有三种可以选择:

      (一)在婚姻登记官的办公室内,由婚姻登记官或其代理官员主持

      选择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婚礼并签发结婚证书的,正常办公时间收费为715港元;非公众假期的周六下午或周日,收费为1935港元。可举行婚礼的香港婚姻登记处地址共五个。打算在婚姻登记处结婚的朋友需要注意,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方可使用,建议在预约递交通知书时,可以同时登记礼堂预留之优先筹号,以便在心仪的日期及婚姻登记处礼堂举行婚礼。

      (二)在持牌的宗教场所(教堂)内,由合格的牧师支持

      入境事务处就公众礼拜场所发出许可证,特许该场所作为举行婚礼的地点,并容许该场所隶属的教会、宗派或团体中合资格的神职人员,按该教会、宗派或团体奉行的婚礼仪式或惯例主持婚礼。但并不是所有香港的教堂都可以签发结婚证明书的,香港法例规定教堂与牧师需要事先向政府申请,获授权行礼后才可以签发结婚证明,所以一些规模较小的教会可能未曾作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另外也有一些新人因为其中一方不同宗教,或未受洗或受浸,教会并不接纳他们在教堂内行礼。而教堂也须预约方可使用,更多细节可向拟举办婚礼的教堂了解,每一教堂都有相应的申请须知。

      (三)在自己选定的场所,由持牌的婚姻监礼人主持

      香港在2006年制定的“婚姻监礼人计划”。该计划允许新人自行聘请婚姻监礼人(符合《婚姻条例》规定要求并通过培训课程的律师或公证人),在任何时间于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礼,由婚姻监礼人签发结婚证书。需要注意,香港大部分的婚姻监礼人都是律师,但并非律师便是婚姻监礼人。该选择的好处就是时间、地点可以由自己根据情况随意安排,在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通过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一天都可以。

      五、见证人(证婚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除婚姻主持人外必须至少有两名见证人。见证人需年满18周岁,举办婚姻登记当日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旅游证件,见证人不限定必须为香港居民。婚姻主持人、新郎新娘、两名见证人必须在结婚登记证书(两份)上签字,一份交给结婚人,另一份由婚礼主持人交回婚姻登记处。

      六、香港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需注意事项

      内地的结婚证俗称“小红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而香港的结婚证则是单张的纸质结婚证书。

      此外,与内地结婚证书能直接在香港使用不一样,香港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需要经具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香港做的该公证,一般在公证书内都需载明指定使用期限、用途和使用地点,因此一般来说一次公证只能使用一次,下次有新的事项需要提供结婚证明,还需再次公证。

      七、结语

      概括而言,选择在香港和内地结婚各有优势,在香港结婚的仪式感强一点,但行政成本也较高,日后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也需频繁公证。而在内地结婚,香港居民只需办理一次“单身证明”和公证即可,成本较低,适合长期在内地生活的香港居民。

 随着大陆和香港之间的交流愈来愈频繁,大陆居民和香港居民之间联姻的人也越来越多,有的香港居民直接来大陆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等。那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在大陆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香港居民办结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需年满22周岁,女需满20周岁;

 2、当事人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需持有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该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呢程序有哪些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生命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香港居民同大陆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和办理流程,但在现实的办理过程中,由于各人的情况不同,可能程序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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