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第1张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关键词:拆迁安置、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

1典型案例:

李某和刘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活中,李某和刘某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直至于2017年分居。后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刘某婚前曾有自建房一栋,后因该房屋被征收,婚后刘某获得安置房一套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诉讼中,李某遂以婚后二人长期管理并使用该房屋为由,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久也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登记于刘某名下的安置房系因刘某婚前房屋拆迁而来,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主张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不成立。

二、懂法重点:

1、个人财产能否因夫妻关系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能。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案中李某之所以败诉就因为刘某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变为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何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定财产制下,婚后所得房屋以共有为原则,以个人所有为例外。判断某--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一方面要考察该房屋是否与夫妻一方具有专属性,另一方面也要考察房屋的来源、时间、是否支付对价等。

首先这要看拆迁主体是政府还是私营企业。

1、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不存什么规定不规定的说法,这是双方主体协商解决的,因为这不是政府行为,所以所谓的安置费用也算可以算作赔偿的一部分。简单说,就是私人企业没有权利强行规定你什么,他们只能提出搬迁条件,至于采不采纳这个条件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有些地方其实已经卖给私人了,但是在私人和当地政府签订合同时候要求其协助拆迁,然后可能会有政府工作人员介入拆迁,但是这种拆迁也不属于政府行为)

2、如果是政府行为,那么就要看当地相应政策了,就算当地政府有这方面的规定,并通过正常的备案和告知(当地政府如果有关于某个有关民生的地方性政策的新规定,必须进行备案和有效告知,告知方式包括公告、新闻媒体发布、有效宣传等,总之就是要当地的大多数人都能得悉这条政策,不是内部发个红头文就行了的,而且这个告知必须在政策生效实施之前),哪怕有这个地方性政策,也必须根据女方出嫁前的情况和嫁入男方重新组建家庭后的情况,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法律,女方出嫁前如果是和父母居住(同一户口),那么算作一个独立的家庭,如果出嫁后户口已经迁移和丈夫同一户口,那么就应该算作另外一个独立的家庭。国家关于拆迁安置的政策是根据家庭为单位来计算的,不是根据某个人来计算。简单说就是看户口本。假设你结婚前是和父母一个户口本,然后获得拆迁的补助和安置,如果这个安置和补助是以家庭单位发放的,比如你们一家人补助多了少,赔偿了多少等。那么你结婚后,户口已经在老公那里了,这次不管是按照个人来算还是按照家庭来算,你都应该获得安置和补助。第二种情况,结婚前是按照个人领取的。这一次是按照家庭单位计算的,那么你这个家庭有三个人,就应该按照三个人的标准来领取,不能因为你之前个人领取了将你排除在这个家庭之外,以两个人计算,这是不符合法律的基本主体解释的。第三种情况如果你结婚前的安置和补助是按照个人领取,结婚后的这次补助还是按照个人的形式发放,如果当地有一个人不能多次享受拆迁安置和补助的相关政策,那么你就不能领取。

如果是政府拆迁所以你只需要弄清楚两件事:

1、当地是否出台了合法的地方性政策,让他们拿文件来看,并查询备案记录和宣传记录。

2、如果有政策,按照上面说的三种情况,如果是第三种情况,你就不用想了,如果不是那么你可以和当地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上级机关投诉,也可以当到底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主观:

一、拆迁结婚多久有补偿

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安置的房产或者补偿安置款,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二、拆迁后结婚户口迁入有补偿吗

需要赔偿,只要户口在,就有拆迁赔偿的份。

一、如果刚结婚不久户口还没迁走,应该获得和其他村民一样的补偿待遇;但若是结婚多年且一直也不住在村里,那么即使村委会还没做土地调整,也可以不再给你任何补偿;但拆迁一般是按户补偿,至于补偿后你家户口上人员怎么分那就是你自己家里的事了。

二、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三、补偿合同是赠与合同吗

补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补偿性合同又称赔偿性保险合同或评价保险合同,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因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因此,补偿合同与赠与合同是两种不相同的合同。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合同更加规范性。我们都知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双方意见达成后,终止合同。让市场交易更具有安全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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