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五办理。但根据规定,部分地区各婚姻登记处已经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具体还是要看当地规定。
东乡区,隶属江西省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赣东丘陵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东邻鹰潭市余江区。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时代不同了,学生结婚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尽管媒体要求舆论不妨以平常心看待大学生结婚,不吹不黑。同时又指出家长和学校要在尊重大学生权利的前提下,进行正面而积极的引导,规避“脑子发热型”的结婚生子,为“成熟稳健型”的婚姻祝福。这种模棱两可的论述,仍然透露出一种对大学生结婚的焦虑。
但是,家住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的杨杨今年才20出头结婚却发生了意外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作为当地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他可是给父母挣足了脸面,但因为风俗使然,在杨杨在尚未完成大学学业的时候,父母已经在开始为他的婚姻着急,并找人介绍了当地女孩芳芳给杨杨认识。
随后杨杨返回家乡过年,与芳芳正式见了面,很快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当月订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代价就是杨杨家向芳芳家支付了3048万元的彩礼金。办理了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两人都算是正式夫妻了。
在订婚同居几天后,杨杨返回学校继续学业,而芳芳则跟随杨杨的父母到外地做眼镜生意,并和杨杨父母一起生活。在此期间,杨杨偶尔从学校到父母所在的城市与芳芳同居。
虽然双方都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但毕竟都太年轻。因为性格、学识、社会阅历、生活习惯不同,两人的分歧也越来越大,经常为一些生活小事发生矛盾,虽经双方父母多次劝说但始终没有什么效果。
后来杨杨再次与芳芳发生矛盾,因无法调和,杨杨向余江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芳芳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
庭审中,她表示自己和杨杨领取了结婚证,已经结婚啦,而且自订婚之日起便在一起同居生活,难道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久,还需要返还彩礼?
最终,审理后认为,“确未共同生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从未共同生活,而应指未能长期的、稳定的在一起共同生活,仅仅存在偶尔同房或短暂在一起的行为不能认为确已共同生活。杨杨和芳芳应当认定为未能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符合“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芳芳应当返还彩礼。法院准许杨杨和芳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判决芳芳返还杨杨彩礼19万元。
这其实看起来像一场闹剧,网友评论,中国式的婚姻,看似闹腾,实际上纯粹是表面光鲜,没有一点儿神圣与纯洁,全程都是彩礼、改口费、戒指和纸醉金迷的酒店,然后就是在司仪主持的戏弄下毫无意义的进行着!没有引进西方教堂里的神圣纯洁,就只引进了戒指!没有摒弃封建彩礼的陋习,还上不封顶!与西方教堂里的婚姻相比,中式的婚姻完全就是烂在物质里的邯郸学步!
支持,离婚就应该退还彩礼也好杀一杀骗婚这种婚事。现在一些黑心婚介(媒婆)就是喜欢搞这些,彩礼天价,然后结婚过不了多久就离婚。让很多家庭为了结婚债台高筑,最后还人财两失。
总而言之,大学生结婚具有两面性,我们来看看虽然大学生结婚可以获取学分、而且也为以后的工作节省时间。大学结婚对女性来说是有好处的。在大学完成结婚生子,比他人走在前端,出了社会就能在工作上更加稳定,让自己成长起来。现在社会经常会出现工作的女性结婚生子被人替代,所以对女性来说是不公平的。
再来说说大学生结婚也会耽误学业,而且过早的结婚,还会给自己增加家庭的负担。学生经济来源于父母,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怎么照顾一个新的家庭,所以压在身上的负担也会变重。
笔者认为大学生承担着家国之托,既要用知识报效祖国,又要感父母养育之恩。大学期间正是学本领、谋技能之时,切不可分心分神。选择学业就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成就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怎么可能怀抱娇妻秉烛夜读呢?大学期间急于结婚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也是对国家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给予结婚证。
法律客观:跨省结婚登记手续办理跨省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二、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异地结婚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异地结婚手续-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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