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儿收的礼金归属可以参考如下信息:
1、如果女方是在登记结婚后收的礼金,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是登记结婚前就收到礼金的,则应将该礼金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归女方一人所有;
3、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了女方彩礼,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女方是需要归还彩礼的;
4、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5、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这种情况下,女方是不需要归还彩礼的。
嫁女儿收礼金的原则如下:
1、礼金的归属应该遵循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法规。在一些地区,嫁女儿时男方家庭给的礼金被视为嫁妆或彩礼的一部分,归女方家庭所有;而在另一些地区,男方家庭给的礼金则被视为对女方家庭的感谢和祝福,归男方家庭所有。因此,在处理嫁女儿收的礼金时,需要了解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法规,以避免出现纠纷;
2、礼金的数量也需要适当控制。男方家庭给的礼金数量应该合理,不应超过当地习俗规定的限制。如果礼金数量过高,可能会给女方家庭带来经济压力,甚至导致家庭关系紧张;
3、礼金的使用也需要遵循当地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观念。在一些地区,嫁女儿时礼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矩和礼仪,不能将礼金用于不当用途,如赌博、购买高档消费品等。
综上所述,在处理嫁女儿收的礼金时,需要遵循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注意礼金的数量和使用规范,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根据来源
如果非得说结婚手的份子钱归谁,那么就根据来源划分,这样是最公平公证的做法,如果是男方家的亲戚朋友那么结婚的钱归男方爸妈所有,如果是女方家的亲戚朋友那么礼钱归女方家所有,如果是新人的同事朋友那么礼金归新人所有。
这点上主要是依据谁家还礼的问题,因为收礼金不止是收,那还得还的,礼尚往来的事,自家收自家的礼金,到时候还礼的时候也是自己去还,这是非常公平的做法。
2、归新人所有
还有一种就是归新人所有,首先新人结婚是两家人的大喜事,不论是男方家的礼还是女方家的礼,都交给新人,正好作为他们新家庭的启动资金,这是现当代很多父母的一致想法,因为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把最好的都给了自己的孩子,希望他们的生活能够过的美好幸福。
1、收到的钱扣掉婚礼的总支出,然后根据收到的礼金比例人数分配剩下的礼金;
2、谁出钱办酒,就给谁。如果男方承担两边的酒席,一般女方这边的礼金女方自己收;
3、有条件的家庭,收到的礼金全部归新人,作为婚后启动资金;
4、不管酒席婚庆,男方家长收男方的,女方家长收女方的;新人自己的朋友包的礼金、及亲戚们给的见面礼可以自己收着。
1、结婚女方收的礼金如果是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后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收取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主观:
结婚女方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收的礼金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女方是登记结婚前就收到礼金的,则应将该礼金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归女方一人所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的份子钱时减去婚礼总支出,然后剩下的礼金,女方父母、男方父母、新人三方根据人数来分。但酒席谁收,嫁入男方之后,也就是涉及到两边的酒席钱,女方这边的礼金自己收,以前一般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有的时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要分情况来进行判断的。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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