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民政局领结婚证流程

阜南民政局领结婚证流程,第1张

一、申报条件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申报资料

      (一)男女双方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按相关规定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注销户口证明。

      (四)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提供一审判决书的要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五)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结婚证(或者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因死亡注销户口等证明。

三、婚登记的程序

      (一)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婚登记办理服务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四)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申报资料

      (一)男女双方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二)双方的结婚证。(外地、市、省办理的结婚证,结婚证或档案与现有证件不一致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明);

      (三)双方当事人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离婚协议书;

      (四)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证件相关信息一致,字迹完整可辨认、无损毁、无涂改、公章及户籍管理印章齐全。注意事项:婚姻状况栏目为“已婚”或“有配偶”。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一)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三)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四)双方当事人按照流程分别填写《离婚登记询问笔录》《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双方达成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将所有文书签名并按指印(不可替代)。

      (五)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当场颁发离婚证件。

四、离婚登记的温馨提示

      为维护您及子女的合法权益,请您在书写《离婚协议》前,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有法律规定。

不可以,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 (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补办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发放新的结婚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补办证明;

4、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到户籍部门指定的照像馆拍摄或办证现场采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如果结婚证件丢失,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这通常是您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

2 在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情况,并表示您要补办遗失的结婚证件。

3 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您填写一份结婚证补办申请表格。表格中可能需要提供您和配偶的个人信息、结婚日期、结婚地点等相关信息。

4 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明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提前咨询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所需材料。

5 缴纳结婚证补办费用。费用金额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你需要咨询婚姻登记机关了解相关规定。

6 完成申请表、提供所需材料并缴费后,您会得到一份补办结婚证的申请回执或收据。这将是您补办结婚证的凭证。

7 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待他们核实您的申请并制作新的结婚证。

8 一旦新的结婚证准备好后,您将收到通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请注意,以上步骤是一般的补办流程,具体的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先电话或在线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准确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户籍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先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2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更正)。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申报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户口在辖区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并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注: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信息有误的,以现场审核为主。当事人在约定日期没有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

现场预约流程:

1双方须亲自到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录入个人信息→领取预约单。

2新人按预约单上标注的时间段到婚姻登记处,只需在结婚声明书上签名,就可领到结婚证。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

合肥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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