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半年,老公突然说不喜欢我了,要求离婚,该怎么办?

领证半年,老公突然说不喜欢我了,要求离婚,该怎么办?,第1张

首先你需要搞清楚你老公这么说只是因为一时兴起的想法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考量。

如果他是因为一时兴起,说不喜欢你,想要和你分手,那么你就需要找你老公好好沟通,毕竟你们领证才半年,好多生活习惯可能还没有磨合好,有小矛盾也属于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他觉得对你没有以前那么的喜欢了,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和你老公好好聊聊,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他目前对你们的婚姻有什么意见,为什么会感到失望想要通过离婚。如果真的是因为你的某些问题才导致这样,那你就向他承诺一定会改。让他不要放弃你们的婚姻。我相信你们当初也是因为彼此相爱才决定结婚的,也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所以只要你们都为婚姻改变一点,付出自己的真心,他也不会放弃的。

可是如果他是真的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决定,无论你怎么反对,怎么希望他改变主意,他都不想改变主意,坚持想和你离婚,那我劝你还是不要纠缠,答应和她离婚吧。既然你知道他已经不喜欢你了,那么继续这段婚姻也没有任何意义了。强扭的瓜不甜。你们之前已经回不到当初了,和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同床共枕,自己的心里也不会快乐。这段婚姻给对方如果只剩下伤心,不快乐,那么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大方一点,或许你们还能重新收获属于自己的另一份幸福。

结婚不到半年即喜得贵子,这是去年桐乡小伙小新家里的头等喜事。 但妻子在孩子出生后就起诉离婚,小新在争孩子抚养权时,又得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事情一下子变为小新起诉离婚,要求归还彩礼钱,但是遭到女方拒绝……现在,桐乡法院判决了这起离婚案。

网络配图

小新是个1992年出生的小伙子,跟妻子小白恋爱时你侬我侬,两人终于在去年登记结婚了,婚后不到半年即喜得贵子。小新还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中,妻子小白却突然对丈夫十分冷谈,远没有谈恋爱那会的亲热甜蜜。

小新思量,或许是因为生孩子辛苦,他能做的就是加倍的体贴照顾妻子。但是没多久,小白就以坐月子为名回了娘家,再也不回来了。小新觉得可能是自己照顾不周,只好勤快地到岳父岳母家帮忙,但是小白却屡屡给小新吃闭门羹。

这让小新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办婚礼不如意闹矛盾了?可是婚礼都是按照小白的要求办的,四金彩礼一应俱全,岳父岳母也没有挑过毛病,婚礼酒席热热闹闹也没有比别人的差。自己的父母更是因为抱上了孙子对小白赞口不绝,从未说过重话。

网络配图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但小新还没想明白,小白已上法院起诉离婚了。见事已至此,小新也别无他法,他坚持提出孩子要归自己抚养,并要求小白返还部分彩礼。

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关于孩子的风言风语也随之而来:这孩子不是小新亲生的。让小新心碎的是,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新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而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小白自知理亏,撤回了离婚起诉。

网络图

在这接连打击之下,小新痛彻心扉,只能求助法律讨回公道,要求与小白离婚并要求小白返还彩礼,但小白只同意离婚,并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官在查看案卷证据,听取各方陈述并实地调查本地婚礼风俗后,近日作出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小白返还部分彩礼及金银首饰等。

法官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人生活困难的。

本案中,小白婚前隐瞒与他人怀孕的事实,且在登记结婚之后双方未实际共同生活,生育后又主动提出离婚,亲子鉴定做出后又撤回起诉,以上行为表明被告存在骗婚的故意,其对夫妻感情破裂存在过错,应当返还彩礼。

网络配图

法官提醒,婚姻并非游戏,须以公序良诉为底,彼此尊重。彩礼,其本意在于玉成双方伉俪情深,如果一方从始至终欺骗隐瞒并无真情,不能认定为与对方具有缔结婚姻之真意,故对由此导致的婚姻破裂后果负有责任,其所收取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不是找个女人就能结婚,防止喜当爹的事情发生。

法律分析: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不需要退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在后一种情况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旬大妈嫁年轻小伙,婚后半年闹离婚,大妈:身体吃不消

现在时代开放了,大家也不那么保守了,很多人会觉得真爱是不分年龄的,所以除了姐弟恋外,还有很多爷孙恋、母子恋,然而,年龄的差距真的会没有关系吗?50岁的刘大妈比丈夫大了20岁,当初也是不顾一切才修成正果的,可是才结婚半年,刘大妈就闹着要离婚,这是为什么呢?

刘大妈表示,自从十年前离婚之后,她就一直独自生活,本来觉得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又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小赵。小赵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比刘大妈小了整整20岁,可是他们还是不顾一切在一起了。因为是克服了很多困难才结婚的,所以婚后彼此都很珍惜对方。

刘大妈有栋房子,平时就是租给别人住,她负责收租就够了,所以平时很闲。而小赵本来是有工作的,结婚之后刘大妈因为心疼他,所以就让他辞职不干了,反正刘大妈也养得起。因为年纪差距摆在那,刘大妈怕小赵以后不喜欢她,所以就学着年轻人那样,跟着小赵去喝酒蹦迪,想要融入小赵的世界。

可是刘大妈都五十岁了,不像年轻人那样有精力,所以才结婚半年,她的身体就吃不消了。那次蹦迪回来之后,刘大妈突然就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医生得知刘大妈的情况之后连连摇头,要刘大妈改变生活习惯,否则身体会越来越差的。刘大妈出院之后,思考了几天,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她的身体真的会吃不消的。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最后刘大妈选择跟小赵离婚。

小赵虽然很不愿意,但是也可以理解,所以拿了刘大妈给的五十万离婚费后就签了离婚协议,两个人草草结束了半年的婚姻。

虽然说大家的思想开放了,小编也确实认同年龄不是问题,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实就是这样,所以婚姻还是要讲究门当户对的,这里的门当户对不是指家世和经济能力,而是说两个人的生活方式和生长环境,以及三观是否一致。如果真的门不当户不对,那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你们说对不对?

  首先,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想离婚的一方随时都有权利提出离婚或者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其次,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已经已经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你们已经结婚了,如果离婚你很难有什么优势,除非是她出轨你抓到,否则你们只能协商处理一下你们离婚资产如何来分。如果她不同意那就麻烦一点,建议还是好好谈谈怎么处理,看看她要如何才会愿意离婚。否则你只能这样和她过下去,直到一方妥协。

只要提到结婚,多数人还是比较认同“门当户对”。

小编发现,大部分的朋友对“门当户对”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世俗的眼光,总会用金钱来衡量一段婚姻,用现实物质来捆绑结婚真正目的。金钱,确实很重要,家庭条件的门当户对,对于夫妻间的婚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可大家别忘记了,任何最终能够长久的夫妻,除了物质层面的供养,感情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我从来不会轻视金钱对夫妻感情的重要性,至少我们要明白一个真理:婚姻的幸福,是家庭条件和精神世界的共同匹配。

所以,有钱,不一定能够经营好一段婚姻。相反,物质上的暂时匮乏,并不能真正影响到夫妻感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夫妻一定存在,但是,患难见真情的爱人也比比皆是。

相比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我还是觉得精神世界的匹配更加重要。大家别不相信,我说一个简单真实的情感案例,你们就会知道了。

表哥离过一次婚,今年33岁,在我们当地的市区经营着三家中型超市,家里条件十分不错,年收入保守估计在200万左右,按理来说,这样的家庭条件,生活应该十分惬意。可现实是,表哥的父母离婚,他自己在三年前也离婚。毕竟33岁,也不是小伙子了,经历父母和自身的失败婚姻后,对理想的“爱情”并不奢望,经过朋友介绍相亲,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妻子是一位硕士生,毕业后从事科研工作,两个人见第一面后就有了好感,相处三个月就领了结婚证。

表哥虽为二婚,可结婚的细节方面丝毫不含糊,包括女方提出的36万彩礼,一套房,一辆车也是一次性到位,真可谓重金婚娶。今年5月初,他们举办了婚礼,距离婚礼半年后的如今,表哥一再苦闷,表示自己想离婚,而离婚的导火索,只是一件几乎可以忽略的小事。

表哥在事业上十分上进,事事都愿意亲身亲为,毕竟不是坐办公室的,也不会西装革履天天人五人六,有时候超市来货了,员工不够用,只有他自己顶上去,一来二往,身上难免会沾灰带泥,有时候一天下来十分累,回到家就是倒床就睡。

就在前几天的晚上,正在熟睡的表哥,突然被妻子一顿踹,妻子大声辱骂。

“你什么人啊?太恶心了吧?你怎么把臭袜子放在枕头底下?身上臭烘烘的,连澡都不洗,好歹是一个老板,怎么结婚前不知道你是如此的邋里邋遢。”妻子厉声埋怨。

表哥不乐意了,累了一天,就连吃饭都是应对,哪里比得了坐在办公室的妻子?家里条件是好,那也是表哥上进肯干赚来的,回到家累到不行,所以就忽略了这些讲卫生的细节,事出有因,做妻子的应该给予一定的理解,而不是嫌弃怨骂。

“老婆,你什么态度?我邋里邋遢怎么了?你要是不看好我家里的条件,怎么会一个硕士生嫁给我这个离过婚的男人?我一不偷二不抢,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回到家特别累,你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这样诋毁我,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谅解可言?”

表哥的一番反驳,妻子并不买账,自己好歹是硕士生毕业,心气儿自然高了一点,凭什么丈夫一个初中毕业的他,还要来教训我?不爱卫生就是邋遢,这样的男人连自己都不爱,还谈什么爱情婚姻?

妻子不解气,接连几脚踹把表哥踹到了地上,额头不小心磕到了床头柜的边角,痛得哇哇叫,就差出手打老婆了。不一会儿,头上起了一个红肿的大包,虽痛在身上,可心里早就寒了。这件事只是导火索。

其实婚后表哥就感觉到不适应了,妻子每天要求他一天刷牙三次,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甚至不讲卫生,妻子拒绝和他有肢体上的接触。

当天晚上,她换掉了床单被套,并把表哥轰出房间睡客厅,第二天早上表哥冷冷地说道:“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太痛苦了,我们离婚吧,这日子没法过了。”

文中的妻子有错吗?可能多数的读者认为这女的就是矫情,不就是一个臭袜子吗?有必要和辛苦一天的老公计较吗?大家要明白,这是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且是众人所认同的生活优点,爱干净的女人谁都喜欢,邋里邋遢,只会受人以鄙夷。问题的关键,妻子以情感绑架,用自身的行为规范,而强行要求别人,这一点是违背婚姻原则的,在她脚踹丈夫的那一刻,她并不懂得包容和体谅。

站在男人的角度,对于表哥的苦楚,我十分理解。男人作为家庭的支柱,承担了婚姻里的主要责任,有时候难免疏忽于外在,但是,一个真正顾家懂婚姻的男人,是会在乎妻子的感受。

他们并没有错,错就错在:门不当户不对。

物质条件的门当户对,固然重要,可精神情感的门当户对,是直接影响夫妻在婚后,是否能够和睦相处。结婚一事,简单来说就是过日子,哪家的夫妻不经历柴米酱醋茶的琐碎?砥砺前行,并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夫妻保持一致的步伐,在现实生活的困境中,找到希望,找到幸福的曙光。

综上来看,表哥的离婚请求,我持有赞同的意见。他们的结合,注定就是错误的开始,继续将就,无非就是一错再错,相比忍耐将就,换来一个不幸福的婚姻,我觉得趁早放手,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因为突然的短期的机会或场合,两人心目中累积的有关爱的人的标准瞬间在各自对方身上体现出来了,而且正好是在寻寻觅觅的关键时机,哪闪婚自然就不难理解了,这种方式的组合一般双方很看重这种感觉,因此组合也会很轻松很放松,没心理压力,自我占上风。

唯一忽略了的关键要素就是过于注重感受而忽略了思考需求分析,那么发生闪离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们知道一句俗语:王八对绿豆是对上眼了,也就是说感情这东西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你看上或期望的对象未必就是别人所对眼的,这是其一。

其二,每个男女从情窦初开之日都有心目中依恋或暗恋的“对象”,也就是说心中都会形成自己所钟爱的目标或标准,当然其原因与所处环境、所处时间等相关。但随着时间、空间、尤其是大脑中“信息”的丰富,人们心目中“对象或喜欢的标准”都会必然发生变化。

这点应该不难理解,你可以自问一下,你十年前、或你在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尤其互联网的使用,你大脑中有关“标准”会和十年前一样吗?答案是否定的,不可能相同。

双方思想观念的转变。现在崇尚自由恋爱,而且相对于婚姻也比以前开放,离婚就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不喜欢就离婚已经是一种常态,由于观念的变化导致人们对离婚态度的变化。

生活矛盾,那么多是从爱情过渡到婚姻,但最终还是以离婚为结局,这是为什么呢?结婚后生活经济的压力造成夫妻矛盾,家庭相处不和睦造成的矛盾,以前生活中各种小事容易造成矛盾,如果解决不好长期积累爱情会慢慢消磨变得疲倦,也就对婚姻厌倦最终会走向离婚的道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13038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3
下一篇2023-11-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