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该全额返还。仅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居住的情况,而未办理结婚手续却共同居住这种情况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未婚同居,这种情况下分手了要根据当下情况。未婚同居分手后彩礼酌情返还应该根据同居时间长短、是否育有子女、一方或者双方过错程度,以及彩礼在双方同居期间的花费等等情况考虑。
彩礼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在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规定之前,彩礼返还并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是,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
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三类:
1 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 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但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
3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能要回来。
给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予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以将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双方既然未登记结婚,发生赠予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予物的义务。
如果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这种事实婚姻是不认可的,男女双方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番茄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应对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
不会全退。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 彩礼 的,返还的数额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因给付彩礼方的原因导致 离婚 的或女方怀孕、流产的,可在上述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办婚礼没领证分开彩礼要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的办法: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如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综上所述,在举办婚礼前,男方都要给付女方彩礼,彩礼一般是属于女方的财产,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导致男女双方无法在一起的,男方就会提出退还彩礼的要求,但是不是所有给付的彩礼都需要退还的,除非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才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领证在法律上是不承认已经结婚了的!
至于彩礼,那要看当初给彩礼时是怎么说法的,是不是双方在谈彩礼时是与结婚为目的而给的赠与,如果你能证明这点,起诉到法院确实是有可能拿回来。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男方要求拿回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才可以申请拿回彩礼。
一、两个人结婚没领证给的彩礼怎么说
可以返还给男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二、不退彩礼会被判刑吗
在实践中不退彩礼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但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也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没领结婚证,彩礼是可以返还的,一般来说,不退还彩礼是不会判刑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既不退还彩礼,也不结婚,存在骗婚的嫌疑,可以按诈骗罪处罚。采用胁迫等暴力手段签订的彩礼婚姻契约是无效的,可以请求法院退还彩礼。
一、举办婚礼没有领结婚证彩礼怎么算
举办婚礼没有领结婚证的,彩礼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只举办婚礼,未领取结婚证的,说明还未确立婚姻关系,那么彩礼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个人所有,举办婚礼后,男女双方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必须将彩礼退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礼彩礼一般要给多少钱呢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一般给多少钱合适在我们国家,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因为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所以我们也可以自行决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风俗的最低限即可。
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们可以在乎彩礼一般给多少钱合适,但是不要在乎彩礼收多少钱合适。其实,彩礼的多少和女儿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也看到很多的家长,因为漫天要价而导致原本恩爱的小情侣不欢而散。其实,彩礼只是一种习俗,不要把它看成是赚钱的工具。
三、如果年龄不到领结婚证的年龄可以举办婚礼吗
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可以领结婚证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修订民法典,关于几岁可以领结婚证引发了许多的争议,有人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人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所以目前领结婚证最小年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女方为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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