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外情怀孕离婚怎么处理

女方婚外情怀孕离婚怎么处理,第1张

法律分析:婚内出轨,属于违法与不忠,存在情理上的过错,在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好,能否要求给付补偿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因为对于补偿费,是适用于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参考一下,如果符合这种情况,法律是支持女方的要求的。除此之外,如果男方在离婚时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自愿作出让步,也是有效的。

另外,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提出或者存在其他必要情况才能离婚。

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82 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 1087 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1088 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亲亲 您好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且符合以下返还彩礼的情形应该退彩礼钱: 第一,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即没有结婚;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返还是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第一、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即没有结婚;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因婚事冲突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2021-01-16 18:34·郭世斌律师

一、关键词

离婚纠纷,结婚登记,彩礼返还

二、裁判要旨

双方虽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无共同生活但已怀孕流产事实,本院酌定返还部分彩礼。

三、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30日,张先生与杨女士务工期间,经朋友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

2019年5月18日订婚,订婚时张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付杨女士彩礼66000元,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杨女士曾怀孕和流产。

2020年春上,原、杨女士双方协商结婚事宜之时,因100000元彩礼(送大礼)问题发生争执,互不相让,致使婚事无法继续进行,夫妻感情出现矛盾。2020年3月12日,杨女士张某向本院起诉,要求与杨女士离婚,后撤回起诉,但双方仍没有和好。2020年10月29日,张先生再次向本院诉讼。

四、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张先生与杨女士离婚,杨女士返还彩礼25000元。

五、律师点评

洛阳离婚律师团队|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属于民法典规定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因为女方曾经怀孕并流产,一审法院酌定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律师提示:关于民法典夫妻离婚彩礼返还的规则,法院在裁判时会结合彩礼的数额、男女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过错程度、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等因素认定,一般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超过一年或者生育子女,男方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了。现在的感情出问题,年轻人都只是想离,没有想过去补。很多人结婚几个月,也怀孕了,但是发现感情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也会自然的想要厉害了。那么结婚几个月又怀孕了想离婚怎么办?还有结婚怀孕了可以离婚吗?

结婚几个月又怀孕了想离婚

 结婚几个月又怀孕了想离婚怎么办?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不协商直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一方有转移、隐匿、损坏财产的,可以要求对其少分,如果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孩子抚养权的判归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分析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一般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3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

 果断的,坚决的,不带痕迹的离开!干脆利落,不要拖泥带水!如果觉得真的生活的好辛苦,就不要委屈自己!

 如果已经决定了离婚,可以先跟他协商,能协议离婚最好!如果协商不成的,你可以想办法直接带宝宝回娘家,然后通过诉讼离婚。如果你很在乎宝宝的,就一定要保护好宝宝,不要被他抢走了。

 我们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不是别人给的。要对自己的幸福负责!对于无法忍受的生活状态要勇敢说不!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惨的遭遇,而是“默许”那些遭遇发生的自己身上。

结婚怀孕了可以离婚吗

 结婚怀孕了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则妻子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这样的问题就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如果是由怀孕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就不受上述法律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你们没办里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承认你们的夫妻关系,只是一般的同居关系。谈不到离婚问题,没有怎么离一说。你就是去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你没结婚,法院怎么给你办离婚呢。你在法律上还是未婚状态,你所谓的结婚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无效力的。要是真的无法过下去了,就协商分手吧。财产关系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的责任是忠诚,而出轨是婚姻的一种过错。如果夫妻之间已经出现了感情破裂的情况,而女方出轨导致离婚也是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等行为致使另一方不能与之建立起有效家庭关系。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如果女方出轨导致女方和男方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是协议不成就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对于婚内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男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可以。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因重婚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离婚后,一方又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婚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还规定,过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后请求损害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对于婚内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男人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个问题,是由法律来规定的。

二、婚内女方出轨,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过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出轨的一方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这就从道德上对这一方进行谴责。2、过错方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如果出轨一方存在过错(包括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那么这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过错方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出轨一方需向受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为宜;出轨另一方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为宜;如果出轨一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导致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确定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其应向受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为宜。4、受害方可以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如果已经到了无法定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解除后就无法再登记结婚的地步时,受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如何离婚

1、协议离婚:当事人因婚姻关系解除,自愿签订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予以准许。2、诉讼离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当事人对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不服,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3、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4、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时应向男女双方分别送达判决书。

四、婚外情会如何处理?

1、婚姻家庭暴力:法律规定的婚姻家庭暴力指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实施的,造成一方或双方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2、虐待:一般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3、遗弃:一般指: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对子女及财产等抚养问题不闻不问或者态度冷漠,以致子女健康成长受到严重影响。4、重婚:我国婚姻法规定:重婚应负刑事责任。而我国对于重婚行为是非常严厉的,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违背配偶意愿与他人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一方与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一方擅自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一方伙同他人诈骗对方财产的等行为。

女性怀孕期间,如果自己想要离婚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在女性怀孕、分娩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固定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的权利会受一定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受理

“怀孕期间”的含义

1、“怀孕期间”,是指女方在受孕至分娩(或者终止妊娠)的一段时期,这里的受孕包括自然受孕和人工受孕,分娩包括自然分娩和剖宫产,终止妊娠包括自然终止和人工终止。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期间,对此理解上不存在歧义。此外,还包括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的怀孕期间,以及女方在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期间;

2、“分娩后一年内”的含义,所谓分娩,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一段时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是顺产还是剖宫产,也无论婴儿娩出时是否死亡,分娩后一年内男方均不得提出离婚。即女方产后幼儿死亡或早产,仍应适用本条规定;

3、“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含义,终止妊娠,即结束怀孕,是指母体承受胎儿在其体内发育成长的过程的终止,胎儿及其附属物胎盘、胎膜自母体内排出是妊娠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妊娠和人工终止妊娠,自然终止妊娠主要指胎儿患有严重疾病停止发育等,人工终止妊娠则指的是因意外怀孕、孕妇患有妊娠期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胎儿发育异常等需要人工终止妊娠。在医学上,人工终止妊娠时,如胎儿已经发育成熟,可能成活。但结合前后文,本条规定的“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包括胎儿成活的情形,如提前人工终止妊娠后胎儿成活,则应当认定为“女方分娩”,本条规定的终止妊娠仅指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妇女在此期间也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1、原则上,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特定时间之外,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本条文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并未违反婚姻自由原则,也未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也不涉及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问题;

2、如法院未发现女方怀孕而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而上诉的,经查明属实后,二审法院应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不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3、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本条限制。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妇女、胎儿、幼儿的权益。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出于某种紧迫的原因,而且本人对离婚及其后果已有思想准备,如不及时受理,可能更加不利于对孕、产妇和胎、幼儿的保护。在上述期间内,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也应准许;

4、解除同居关系不适用本条规定。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性质不同,同居关系仅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状态,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保护的男女共同生活状态,男女双方之间在身份关系、财产关系方面都与同居男女有很大不同。当事人选择同居而非结婚,表明其并无意愿寻求法律保护同居关系,故对于男女一方仅主张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故本条规定只适用于具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不适用于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您好,现在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的话,如果双方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准备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材料,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等证据材料,以及关于孩子抚养等证据材料去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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