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婚前贷款按揭买房,现在要结婚了,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男朋友婚前贷款按揭买房,现在要结婚了,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益?,第1张

男朋友婚前贷款按揭买房,现在要结婚了,想要有效保障自身的利益,那么就要商量好还贷款的事情。另外也要求对方加上自己的名字,虽然这套房子是男子花大量的钱财购买的,但是婚后贷款是需要有男子或者女子共同偿还的。这个时候如果不加上自己的名字,不仅触犯了相应的法律,而且也损失了自己相应的权益。

其实很多男性朋友都打着这样的一个如意算盘,认为婚前将房子贷款买下,婚后自己还贷款,不加女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而且女性朋友也都不是傻子,因为结婚之后,两个人的工资就属于共同财产,男性朋友如果拿着自己的工资,去偿还房贷的话,那么生活当中的开销,就必定得让女性朋友掏钱。因此女性朋友千万不要这么傻,一定要求加名字,也可以适当的让男朋友签署一个协议。

因为婚后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房贷的,如果不加名字的话,就会损失自己的利益,而且房子跟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同时自己还贷的时候,也要将还贷的记录包括证据保留好,这样一旦离婚的话,也能够将证据拿出来,从而要求男方退还自己还贷款的那部分。而且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买房,都要涉及到夫妻双方还贷的问题,而且也要面临着房子增值各方面,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应该是共同平分的。

所以女性朋友一定要了解这些事情,如果对方一直说为了自己好,也不需要自己还贷款的话,那么也要让男朋友拿出生活开销部分,不然这就属于一种不合理的行为。虽然婚前买房是属于男性朋友的个人财产,但是这个时候尽量全款购买,如果一旦贷款的话,就需要动用两个人婚后的财产来还贷。

法律主观:

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在婚后依然由个人偿还贷款的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登记在双方名下,则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贷款还没有下来可以领证吗?

可以的呀,不过最好等贷款下来买完房子手续后再办结婚,这样属于婚前财产。

你这种情况,房产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购房交易和贷款都是你个人名字,这个无疑的。

一 房子是不是你准备结婚用的。如果是,自然没有问题了。不过不是,那么以后你的还款可能会影响你的家庭生活。因为结婚了,标志着今后双方的所有收入都是共有产,而你的还贷是从共有产中支出的,那么她即使没有没有在产权证上写名字,她也是有份额的。

房产证办理仅仅是购房交易行为的自然结果,因此房产权属确定肯定是根据交易时间。婚后办理房产证,因为是你个人财产,只需要你个人去办理即可,不需要其他任何人参与。当然婚后贷款也是你个人债务。无论男方是否知道,婚内共同还款部分,只有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候才涉及,而且也不影响房产权属。

二 因为结婚了,标志着今后双方的所有收入都是共有产,而你的还贷是从共有产中支出的,那么她即使没有没有在产权证上写名字,她也是有份额的。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即可领取结婚证,与是否放款无关。

三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买房流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贷款,条件符合后才会给你批贷,这种情况如果你的贷款资料审核已经通过,绝大多数情况是没有影响的。但是有时候如果因一些不可预期的原因重新审核,可能涉及到重新提供单身证明,或者其他资料,那么如果已经领证就要按照已婚政策需提供的资料重新办理。

婚前单身证明办理贷款,已经批了,但还没有放款,请问可以去结婚登记吗?

婚前单身证明办理贷款已经批了,但是还没有放款,这时候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手续,已经审核完了,只是查放贷的过程

房贷没放款能领结婚证么

房贷没放款能领结婚证么

只要银行贷款资料审批通过了,就可以领。贷款审批还没有通过,领了结婚证就需要提供夫妻两个人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等材料。

房贷还没下来可以结婚吗

一般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之前是审批你出具是单身证明,现在就是等放款了,如果不放心可以去你办贷款的银行去问问。谨慎一些,就办完再领结婚证好了。

买房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房贷

1、只要你的婚姻状况是真实的,单身的人(没有结婚证)也可以买房申请房贷;你自己的收入要能覆盖当期的贷款本金;如果每月还款2000元,你的月收入最少要4000元;

2、商贷,对于单身的人的婚姻状况的处理是比较简单的:对于未婚的人,只要签一个单身的声明书即可;对于离异的人,除了签单身声明书、声明自己未再婚以外,还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公积金贷款对婚姻状况的处理就相对复杂一些,除了签写一张声明自己单身的声明以外,南京市公积金在自己的系统里就能调取借款人的婚姻状况;江苏省公积金安排专人去当地的民政机构查询借款人的婚姻状况;

3、申请房贷,可以出具夫妻一方的收入证明,比如,另一方在家做家庭主妇,不动作,没有收入;信贷条件比较严格的时候,银行就不会同意另一方有工作而不开收入证明,即便一方的收入已经可以覆盖贷款本息;

4、对于已婚的人,配偶参贷几乎是强制性的,即便你不工作、没有收入,也要在贷款合同中签字——知晓这笔债务;

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分割财产,不分割的,获得产权的一方应该给另外一方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哪些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四、哪些为夫妻的单方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正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那么遵从谁购买财产归属谁的原则,即使是配偶在婚后共同参与偿还贷款,也是不改变房子的归属。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那么该处房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也有一定的义务共同偿还该房子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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