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合肥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材料,第1张

法律分析:办结婚证流程一般是: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四款,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一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户籍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先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2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更正)。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申报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户口在辖区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并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注: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信息有误的,以现场审核为主。当事人在约定日期没有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

现场预约流程:

1双方须亲自到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录入个人信息→领取预约单。

2新人按预约单上标注的时间段到婚姻登记处,只需在结婚声明书上签名,就可领到结婚证。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

合肥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须知

登记结婚所需证件问题

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相关知识:

结婚证办理

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1]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在当今社会上结婚是非常大的事,而订婚也一样。订婚是结婚前的重头戏,那么如果一对新人得到了家人的祝福,就一定会开始准备走进婚姻的殿堂。在合肥文化中,订婚中的男女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订婚又有哪些习俗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订婚礼金习俗之男方准备:

订婚那首先肯定是男方在做准备的多,当然女方也还是要做准备的!男方要给女方准备两套衣服,从上至下,由内而外要一应俱全,还有那些包包腰带和袜子这些也是需要的!同时还要给女方准备一套结婚首饰,包括耳环,戒指,手镯,项链等,还有一套化妆品!

然后就等着订婚仪式那天女方来到家里,那么这次见面男方就要给女方准备一个红包了,算是结婚之前见面的一个正式礼仪,红包最好是稍微大一点,当然还是按照经济实力而定,不过一般是不会少于一千的!同时男方家在场所有亲戚长辈都要给女方红包也可以是礼物!

当然,在结婚之前男方还需要准备一套新房,还有一些结婚家具,家用电器,结婚戒指等等的!最重要的还是订婚礼金了,那么礼金的话现在一般都是在万元以上,多则几十万!这些的话还是基于男方的经济实力的基础之上的!

订婚礼金习俗之女方准备:

那对于新房装修的时候,女方也是需要购买一些家具的,比如新房里面的一些床上用品啊,一些茶几之类的小家具,微波炉这样的小家电。还有一些厨房用品,反正基本上是按照当地一个结婚习俗来安排,或多或少总是需要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也要给男方准备一套衣服!

在订婚当天,男方给女方礼金之后,女方也是需要回礼的,一般的风俗的话都是比男方少一些,但是也有些地方是按照男方给的礼金双倍返还的!所以这些风俗之类的东西,在订婚之前最好两家人都要商量清楚了,不要等到最后搞的不清不楚的,会很难堪的!

还有就是女方在订婚礼金这方面也不要太过于斤斤计较了,没必要那种没给多少就不嫁的这样的话,既然爱着他也不需在这样的方面这么纠缠!当然男方也不要刻意的去叫女方倒贴多少多少钱,依赖女方,这样的也是要不得的!

法律主观:

现在领结婚证不是必须要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另如果没有婚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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