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结婚习俗有哪些?基本大同小异

农村的结婚习俗有哪些?基本大同小异,第1张

结婚对两个恋人来说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时刻,而这是一点点都不能马虎的。结婚时,双方都会按照当地的结婚习俗来进行,但这不是结婚的第一个步骤,这之前还有诸多习俗。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先去了解关于农村的结婚习俗吧,虽然各地习俗不同,但也大同小异是吧?

媒说

这个程序是必须的,不论你是青梅竹马还是两小无猜,也不论你是如胶似漆还是已经好到了肉里头,更不管你是生死与共还是难解难分,这个程序是必须要的。倒不是父母有多大面子,也不是说要传承“父母之命媒说之言”的古训,实际上是父母为你站的一班岗,也就是说,当你的发展产生危机的时候,这是一张挡箭的牌子。

当然,有的父母自然会考虑所谓门当户对因素,也有的父母会对你选中的对象来个二次考察,把好进口关,还有的女方父母确实也有明媒正娶的思想,总之,父母自有父母的一番良苦用心。

看亲

即“相亲”。由媒人向男家介绍女方晶貌、家庭情况后,男家初步同意,便遣媒人请庚帖,叫议亲。也有先相亲的。一般未婚男子都怕羞,由已婚的兄弟或叔伯去代看。而被看的姑娘又往往故意避开,只能看到她兄弟姐妹,藉以推测她的模样,俗称“摸姻缘”。所以有“相亲相舅”的谚语。新式婚姻就没有这猜谜式的前奏。

合婚

媒人将女方庚帖送交男方父母,男家就将庚帖压在灶君神龛前,如三日内家中无盘碗打破、小孩跌伤或与人争吵等不吉利的小事,便初步通过,也有再去问签诗或请算命先生合婚。解放后,此种风气在农村尚存。即使不迷信,但在熟知女方家况不宜作亲后,正好借口神灵示意免得结怨,女方家属也能乘机收回“面子”。

定亲

男家合婚满意后,就由媒人将男方庚帖送女家“开合”,然后双方商定聘金数和嫁奁厚薄等,称“议聘”。再由男家遣人到女家“小定”,以戒指及四样礼物为聘,女方以鞋袜等回礼。再由男家送聘金、彩礼及“糖金奶”。待择定婚期,通知女方,名“送日”。双方都设宴请客,称“饮定酒”,客人要送陪嫁品。

送年月

就是到了瓜熟蒂落的状态了,就去找算命看年月的先生选择结婚的日子,也就是算得上是最后一次向女方家作一定补尝。

结婚程式

好了,进入正题了。婚礼一般是三天,第一天称为搬弄,也就是搬东西,第二天为正宴,每三为复宴。

请客,这是为婚礼作准备阶段。农村结婚不象城市里去发请柬,要在婚礼前一天,由新郎或新娘挨家挨户去相请,“本人明天结婚,请早点来帮忙。”由于农村一般居住较分散,俸请的人一天都会精疲力竭。一家有事百家帮,同时也忘不了嘱咐一句:“代床被盖。”

回门

婚后次日,新娘先谒见舅姑长辈,叫“相见”。第三日,新娘由小姑引导,介绍左右邻居老少称呼,献糖茶,或以糖果糕饵点茶,受饮者给以赏钱。左右屋行遍,然后下厨房,拜灶后,学习做饭菜。第六日,新婚夫妇赴外家相见赴宴,称“回门”。次日,外家再到新郎家赴宴,称“会亲”。

有点同情你, 太累了,我的同学也和你一样 坚持了半天 最终还是没有熬得住 你知道她们最后连房子都买上了 结果还是十分了,不知你今年有多大,交往有多长时间?父母的影响 实在是很大。试想每天在你耳边吹着这个风,不停地给你灌输一个思想,何况又是你最亲的人,慢慢的你就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当她生气的时候,她更加愿意相信他父母的话是正确的,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你放弃,但是如果你觉得值,你就努力争取,不要让自己后悔!这就够了 呵呵 至于她的父母说不认了,以后有了孩子,还是会认得。这个你放心,关键还是这个女孩!

这个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

首先看你跟这位朋友的关系如何,800起步,

再者看在哪里办酒,如果在比较高档的酒店,就要稍微再涨点

还有就是要看,你是一个人去呢,还是带一个人去,如果带人过去,那就还要再涨点

我包过最大的红包是2000的,我就是萧山的

这个礼金都是分期投资,等到你结婚的时候就可以一次性收入了

为进一步确保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加快城市化进程,结合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和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宁围街道、闻堰街道、南阳街道、靖江街道区域内的所有村(社区);新街街道、义桥镇绕城公路以内的村(社区)以及所前镇的城南村;临浦镇、瓜沥镇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区域;根据实际需实施多高层安置的区域。

二、实施对象

在实施范围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下列对象之一:

征地拆迁户、符合条件自行拆除旧房户

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就地「农转非」的居民和转制社区的居民

其他符合条件的照顾安置对象

三、人口与面积核定

(一)安置标准

安置面积按符合农村建房条件和其他安置条件的人口计算,多层每人安置50平方米,高层每人安置60平方米。进入高层安置且能够按时签约并按时腾房的被补偿人,可按成本价每人增购10平方米。

(二)人口确定

按实施拆迁或申请购房时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在册人口计算,其中: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不再生育的,子女未婚且未满28周岁的可按两人计算。

夫妻双方均为初次生育,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家庭第一个子女,安置时按实际人口计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再生育一孩而尚未出生的,经农户申请,镇街审核同意,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28周岁及以上大龄未婚青年按两人计算。

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的家庭增加一人计算。

实施多层、高层住宅建设期间(分房前),遇正常人口变动(出生、婚嫁等)增加的,可按规定计算人口。

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拆迁地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另一方为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并且居住在村(社区)内又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可按其家庭常住人口计算。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常住户口,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人口:

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结婚已三年以上的配偶(配偶方未独立审批建房、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和拆迁安置政策);

原户口在被补偿房屋内,现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含未在外结婚定居的初级士官);

原户口在被补偿房屋内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原户口在被补偿房屋内,现在监狱服刑人员;

在户口所在地无人赡养,并在被补偿人房屋范围内实际居住二年以上的被补偿人双方父母(是指其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被补偿人为其唯一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住房或愿意拆除旧房,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已享受过房改及拆迁安置等政策的不列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以下人员列入照顾安置

1、被补偿人的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子女的安置。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拆迁地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其子女常住在父母处,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未享受过房改政策,且尚未结婚的,可参照在册常住人口计算。已享受实物分房的,扣减实物分房面积后,以成本价照顾安置;已享受货币分房的,则以成本价照顾安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为28周岁以上大龄未婚的,50平方米为安置价,50平方米为成本价)。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拆迁地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其子女(该「女」是指符合入赘条件的女,下同)已经结婚,常住父母处,且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安置:

该子女与其家庭成员均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的,该子女与其配偶每人安置50平方米,按安置价购买;该子女的子女(即被拆迁人的孙辈,该「女」是指符合入赘条件的女,下同)每人安置50平方米,按成本价购买;若该子女的子女已婚,则该孙辈与其家庭成员按实际人口每人安置50平方米,按成本价购买。

该子女与其家庭成员有一方已享受货币分房的,享受方按成本价安置。

该子女与其家庭成员已享受实物分房的,享受过的夫妻双方在安置面积扣减实物分房面积后按成本价安置。

(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拆迁地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其子女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外,未婚且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的,按成本价照顾安置50平方米;若其子女已经结婚,其本人、配偶和子女(不含其它家庭成员)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外,且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的,按成本价照顾安置:一人安置50平方米,两人及以上按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安置,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

2、被补偿人的子女(该「女」是指符合入赘条件的女)为已婚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

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的子女,1997年以后(含1997年)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因入学户口迁出,迁出时为征迁地农业户口,回迁后为杭州市区范围内户口,现已结婚且常住在征迁地,若该子女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用(干部身份),且与其家庭成员均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未生育的,照顾安置150平方米(其中100平方米为安置价,50平方米为成本价);已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子女的,照顾安置200平方米(其中150平方米为安置价,50平方米为成本价)。

若符合上述条件的被补偿人的子女及其家庭成员已享受房改等政策的,参照前述「被补偿人的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子女」中关于已享受房改人员进行处理。

若符合上述条件的被补偿人的子女及其家庭成员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外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参照前述「被补偿人的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子女」中关于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外人员进行处理。

3、被补偿人的不符合入赘条件的女儿为1997年后毕业的已婚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

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的不符合入赘条件的女儿为1997年以后(含1997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因上学户口迁出,迁出时为征迁地农业户口,现户口回迁到征迁地范围内,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用(干部身份),现已结婚,配偶为户改前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居民户口的,按以下方式安置:

(1)在其本人与配偶均未曾享受过房改等政策或者仅享受货币分房的前提下,其本人照顾安置50平方米成本价。若其子女为杭州市区范围内居民户口的,20平方米按安置价购买,30平方米按成本价购买;若其子女为杭州市区范围外户口的,不予安置。

(2)若该类人员的配偶享受过实物分房的,该类人员的安置面积在扣减其配偶实物分房面积的二分之一后,按成本价安置;其子女为杭州市区范围内居民户口的,安置50平方米,按成本价购买。若其子女为杭州市区范围外户口的,不予安置。

该类人员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子女计算一个安置人口。

4、被补偿人户内的女儿的安置。

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户内有女儿已经结婚,该女儿为户改前农业户口,户口未迁出,且居住在拆迁地,配偶为户改前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居民户口的。按以下方式安置:

(1)该人员的配偶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或仅享受货币分房的,该人员安置50平方米,按安置价购买。该人员的配偶享受过实物分房的,该人员的安置面积在扣减其配偶实物分房面积的二分之一后,按成本价购买。

(2)该人员生育一个子女的,子女可安置50平方米:若该子女为杭州市区范围内户口的,且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按安置价购买;若该子女为杭州市区范围外户口且未享受房改等政策的,以成本价购买;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按成本价购买。

5、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已享受房改的配偶的安置。

(1)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的配偶已享受货币分房的,其配偶以成本价照顾安置。被补偿人及子女按规定进行安置。

若其配偶在参加货币分房时,因在农村有住宅而扣除享受面积补贴的,在实际征迁安置时,该扣除享受面积以安置价安置,其余部分以成本价安置。

(2)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的配偶享受过实物分房的,按下列方式安置:

享受房改的配偶不再安置的,被补偿人安置50平方米成本价;

享受房改的配偶安置的,被补偿人与其配偶在100平方米扣减房改面积后以安置价进行照顾安置(安置面积扣减房改面积后,大于50平方米的,50平方米为安置价,其余面积为成本价)。

被补偿人的子女按规定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安置。

6、世居户的安置。

(1)对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且一直居住在世居房内,未享受房改等政策的,安置面积按以下方式计算,以安置价购买:

一人户:安置50平方米。

二人户: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安置50平方米;原建筑面积在50到80平方米的,按原面积安置;原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为80平方米。

三人户:原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为80平方米;原建筑面积在80至120平方米的,按原面积安置;原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为120平方米。

四人以上户:原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20平方米安置;原人均建筑面积在20到40平方米的,按原建筑面积安置;原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按人均面积40平方米安置。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子女,按1人计算。

所有权人或其家庭成员已享受货币分房的,享受过的人员以成本价照顾安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按实计算安置人口。

若世居房所有权人或其家庭成员已享受实物分房的,享受过的人员夫妻双方在核定安置面积扣减房改面积后以成本价照顾安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按实计算安置人口。

(2)世居房所有权人及其子女(已婚的,该女是指符合入赘条件的女),现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外有两人及以上,且未享受过房改等政策的,安置人口的核定最多照顾不超过两人(不足两人按实计算),按成本价购买。

7、征地招工人员的安置。

被补偿人因土地征用招工,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且未享受房改等政策的,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安置。

8、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出生的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安置,且不得享受其他照顾安置政策。

9、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外人员享受房改的,不列入照顾安置。

(四)其他情况

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安置的,由各镇街、管委会(建设主体)提出,经区城乡一体办审核,报区政府批准。

四、价格核定

农户申购安置房的价格按相关文件执行。

安置房建设的成本价核定,由征地费、拆迁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管理费等组成。

成本价由建设主体报区政府审定。

考虑到住宅设计时因自然间不可分割的因素,农户实际申购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面积的10%,其中超过规定面积5%以内部分按不同申购对象以相应标准的价格购买,超出规定面积5%-10%部分按成本价购买。确因户型搭配等原因超过规定面积10%以上部分,按货币化安置的市场价购买。

五、安置房分配

凡购买安置房的对象,需经资格认定审查,具体条件按本实施意见第三条规定。由村(社区)、拆迁地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经所在镇街或管委会审核后报区城乡一体办核准,在区级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安置。

六、其他

以上所列的「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人员」是指户口在萧山区(包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上城区、下城区、滨江区和余杭区,但实际常住在拆迁地的人员。

以上所列的面积为多层面积,高层住宅的安置面积以多层安置的面积为基准,同比例增加。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经按规定期限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及腾房,在外过渡的被补偿人,适用本意见。《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0〕30号)和《关于萧山区城市示范村建设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萧城乡办〔2013〕30号)文件同时废止。我区之前的其他文件(批复)中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安置的相关规定与本意见有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达州一般的结婚流程一、结婚当天,新郎,新娘早点起来到化妆,化妆完毕回各自家里。二、新郎准时在八点的时候带领婚车队伍,前往新娘家去迎接新娘。(装备充足的红包和喜烟进新娘房间的时候没红包估计进步了)三、把新娘的嫁妆带走,新娘走前,新娘家的亲戚朋友都会给新娘红包,此时得提前装备个装红包的提包。四、在迎亲回来的路上会不时停车(这时候就是发喜烟和红包的时候。前往不要舍不得,不然反而用出多的来)。五、带着新娘和嫁妆直接回新房(到此迎亲结束。)六、中午转至酒店,在酒店门口迎接来宾。七、婚礼庆典结束后就是去敬酒。八、晚上闹房随机应变,但是最好听话,不然要吃苦的。 当然闹房完了后就是你们的二人世界了。

自古,婚姻就是大事,结婚更是有十分复杂的流程。除了洞房花烛夜那天,结婚前还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现在很流行在酒店办酒席,或者像西方那样旅行结婚等,但也有不少人还是按照农村结婚前后的流程在举办婚礼。

一、相亲及订婚

在农村,家里有适婚青年常会被家里长辈介绍另一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相亲。一般相亲后都会留下对方的****,为了方便告知相亲后的结果。也有很多年轻人是通过自己在外面谈的,这种就需要男方先到女方家里见家长,到时候确立关系后,便由男方送上一个“订婚帖”,再备好礼品,带上定金,将婚姻定下来。在订婚到结婚的过程中,两个人若是不合适不打算结婚的话,通常是男的退婚则礼金不退换,女退婚则全数退回礼金。

二、定好及下聘书

两个人若是约谈越好,有近期结婚的打算,就要先通知家里面安排结婚的事宜,此时一般会先让男方算日子,具体结婚日期定下来后,男方家里需要派人过去“送好”,此时就要带着彩礼和礼品的。

三、花宵及装货

接下来就是将结婚的日子告知亲朋好友,男女双方都要为结婚做准备了。通常男方要准备好婚车、礼炮、定好宴席等,女方需要准备好嫁妆以及几床被子,到结婚的头一天晚上,女方就开始安排花宵,男方准备装货了。花宵及装货就是头一天安排一些比较亲近的人吃上一顿饭,招待一下远道而来的朋友

四、迎亲

结婚当天男方要早早起床去女方家里接新娘子,要注意的是去接的路和回来的路不要走一条。这叫:不走回头路,预示着一对新人能够一直往前走。男方想接新娘子一般都是不容易的,一般都需要做一些礼,就是磕头,通常是“十三太保”“二十四拜”等等。

五、闹洞房

将新娘子接回家后,也是需要做一些礼的,也就是俗称的拜堂。拜堂之后便是大家相拥着将这对新人送入洞房。也就是俗称的闹洞房。闹洞房是最热闹的,经常会开这对新人的玩笑。通常,闹洞房的时候只要是不过分的举动就好。

六、正酒

闹完洞房,就要把这几天准备的最丰盛的菜品拿出来,宴请宾客,此时新郎新娘也给宾客敬酒,也就是俗称的正酒。因为婚礼上人比较多,所以正酒的持续时间比较长。

七、洞房花烛夜

最后,招待完宾客,就是新郎新娘的独处时间了,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但这忙碌一天,在这洞房花烛夜通常新郎都喝的头大,躺在床上倒头就睡着了!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结婚前后的风俗流程,婚姻的各种繁琐仪式以及事物,就是约束婚姻的条件。结婚实在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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