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的彩礼可以退吗?

结婚给的彩礼可以退吗?,第1张

女方同居之后分手了男方给的彩礼是可以收回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比如只是同居了但是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结婚的可以收回来。如果女方不愿意归还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调解。

一、男女同居分手了男方给的彩礼用退吗?

男女双方分手了之后彩礼是可以退还的,只不过需要一定的条件而已。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是对于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规定了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五种禁止性规定。

分别是: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三)禁止重婚;

(四)禁止家庭暴力;

五)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行为。

如果当事人做出了这些禁止性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包办、买卖的婚姻是可撤销的;重婚是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不能买卖婚姻更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彩礼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那么就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也不属于其父母亲。男女分手只要只要没有结婚是可以退还彩礼的

您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退彩礼。无法协商的,也可以起诉至法院。

领证之后,法院可能支持退彩礼的情形包括: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提示您,此时请求退彩礼要以离婚为前提。

所以,离婚时,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支付彩礼给支付方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致使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彩礼。但是主张能否得到支持,退彩礼的具体数额也要结合双方生活的实际情况、证据情况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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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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