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娶年龄是多少

古代的婚娶年龄是多少,第1张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1 古代人一般多少岁结婚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

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2 古代结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

(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

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

(《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也有的说双十年华。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待年---女子成年待嫁。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会把头发梳起,插上簪子,表示已到出嫁年岁,又称“待字”或“待字闺中”也称及笄。

语出《后汉书·曹皇后记》:“小者待年于国。”。

3 古代结婚的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4 古代多数人的结婚年龄

一般是16岁左右结婚,女的可以小一点。战争时期,由于士兵较多,所以结婚会略完。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一般会推出一些强制性法律,提倡早婚,以使得人口恢复。

唐朝贞观时期,12岁就可以结婚,18岁不结婚就会受到处罚。以后就没有明文规定。大概还是16岁左右。

三国时期,由于个人情况不同,结婚的年龄也不同。比如刘备、曹操,很早就结了婚。比如许靖,50多岁还是单身。因为这个人满处跑,几乎走了大半个中国,所以没人知道他还有跑到哪去,自然没人和他结婚。鲁肃这个人既有才,又有钱。不过三国志说他死的时候,遗腹子继承。他死的时候已经45岁,看来结婚也不会太早。

5 古人的婚龄都有何规定

古代官方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见于《周礼》《礼记》等书。

据《孔子家语》, 鲁哀公曾问孔子,这样的婚龄规定“岂不晚 哉”?孔子回答说:“夫《礼》,言其极也, 不是过也。”意思是说,官方的这个规定, 指的是结婚的最大年龄,超过这个年龄就是 “失时”,在此之前结婚是可以的。

实际上,由于人口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 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历代封建王朝都提 倡早婚。西汉曾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 三十不嫁,五算”,即罚交五倍于常人的人 头税。

宋代规定“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 并听婚嫁。”。

6 古人一般多大年龄娶老婆

西周时期,通行的是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龄。

古人认为:男三十筋骨坚强,可以做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做母亲。 此后,历代王朝关于婚龄的规定逐渐降低。

春秋时期,齐桓公规定: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越王勾践规定:男子二十不婚,女子十六不嫁,罪及父母。

这是诸侯间为了争夺霸权,而采取加快人口增殖、增加劳动力和兵源的早婚政策。 汉代曾规定:女子十五以上不出嫁者交五倍的赋税,强迫人民早婚,以至许多父母不懂得怎样抚养教育儿女,造成婴儿死亡率增高。

西晋规定:女子年十七,父母不为其出嫁,由地方官吏择配。北齐时甚至把杂户中子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婚嫁者全部征集服役。

北周时男十五、女十三以上都要婚嫁。 唐初为缓和社会矛盾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对婚龄有所放宽,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五嫁。

唐中叶时降低为男十五以上、女十三以上皆听婚嫁。否则官府干预。

此后,由宋至清,法定的婚龄都在男十六、女十四左右。 进入近代后,法定婚龄逐步提高。

民国民法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解放初期,我国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

7 古代女人多大结婚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其实关于婚龄古代是呈现一种转变的趋势,但是大致都回归到了20岁左右,而关于成婚年龄的利弊古书上有一段讲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

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发穿篡费诂渡磋杀单辑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

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荡浪不肖,或所议之女狼戾不检。

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

古代结婚是非常注重礼仪的,对于古代结婚的隆重场面该怎么描写?古代结婚叫什么呢?古代结婚年龄是几岁?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

一、古代结婚叫什么:

1、常见俗称。

古代结婚比较常见的统称就是成亲,成婚,嫁娶。另外也可以男女双方角度来说,叫法也不同。男方叫做“娶亲”,女方叫做“出嫁”。

2、根据场合。

古代结婚的称呼很多,根据不同人群场合,也有着不同的叫法。比如在皇家就叫做“赐婚”,在普通老百姓家就叫做“成亲”。文人之间,还会用“秦晋之好”。

二、古代 结婚年龄 :

1、古代结婚年龄的原则。

古代的结婚年龄跟现在的结婚年龄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朝代对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古代对结婚年龄只是一个指导原则,因为他们没有婚姻登记制度。

2、各个朝代对结婚年龄的规定。

(1)西周。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子20岁,女子15岁。

(2)春秋。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子20岁,女子17岁。

(3)汉代。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

(4)唐朝和宋朝。结婚的法定结婚是男子15岁,女子13岁。

我们可以大体得知,中国古代的年龄,男子一般是在12岁到20岁之间,女子一般是在13岁到17岁之间。其中男子16岁居多,女子14岁居多。

三、古代结婚场面隆重描写:

1、唐代:郑世翼

初笄梦桃李,新妆应摽梅。

疑逐朝云去,翻随暮雨来。

杂佩含风响,丛花隔扇开。

姮娥对此夕,何用久裴回。

2、唐代:杨师道

洛城花烛动,戚里画新蛾。

隐扇羞应惯,含情愁已多。

轻啼湿红粉,微睇转横波。

更笑巫山曲,空传暮雨过。

3、唐代:朱庆馀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4、宋代:姚勉

彩軿牛女欢云汉,华屋神仙艳洞天。

玉润冰清更奇绝,明年联步璧池边。

5、宋代:欧阳修

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

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

弄笔偎人久,描花试手初。

等闲妨了绣功夫,笑问鸳鸯两字怎生书?

6、宋代:柳永

满搦宫腰纤细,年纪方当笄岁。

刚被风流沾惹,与合垂杨双髻。

初学严妆,如描似削身材,怯雨羞云情意。举措多娇媚。

争奈心性,未会先怜佳婿。长是夜深,不肯便入鸳被。

与解罗裳,盈盈背立银釭,却道你但先睡。

结语:

古代结婚通常称之为成婚,成亲。结婚主要是礼法制度,结婚年龄也是一个指导原则。古代的结婚年龄普遍比现代的婚龄要小一些,是受当时环境影响的结果。

史籍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所涉人物最早的,可能要数《史记·五帝本纪》:“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东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载:“禹三十未娶,恐时之暮,失其制度……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由此可见,上古的两位先王舜和禹都是三十岁结婚。舜三十岁娶了尧的女儿娥皇女英,禹三十岁娶了涂山氏女娇。如果男子三十岁还不结婚,就与制度不合了。不过上古之事,多半是传说,不可考证。史籍中比较确切的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是从先秦开始。

先秦: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也就是说,西周与春秋,男女的法定婚龄分别在三十岁和二十岁。《周礼》传说为周公旦所著,实际上成书于两汉之间。而《谷梁传》传说为孔子弟子子夏口头传给谷梁赤,谷梁赤将它记录下来,但实际上其成书时间是在西汉。这也与同样成书于两汉的《史记》和《吴越春秋》中舜和禹“三十而娶”的描述相吻合。

事实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仅是礼法上的理想状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各诸侯国的法定婚龄,往往更低。《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这里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上限,而没有下限,这显然与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向吴国复仇的国策有关。而《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提到春秋第一个霸主齐桓公与管仲商议后“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齐国男女的法定婚龄也比《周礼》的规定分别小了十岁和五岁。

战国时期,墨家提倡早婚,《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也就是说,墨子主张,男二十女十五就应当成婚。这种理论,无疑也是为了适应当时交战各国繁衍人口的需要。

秦朝:身高不够,别想结婚

中国历史上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最特别的要数秦朝。根据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举行冠礼,行冠礼后方可结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定为成年,成年后许嫁。也就是说,能不能结婚,与年龄无关,完全取决于身高。这规定够奇葩!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朝也有婚姻登记制度,结婚必须去官府登记才有效。秦朝的官方法律解释《法律答问》中就有这样的案例:“有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也就是说虽然没达到结婚条件,但如果官府登记了,也予以承认。不登记,婚姻当然无效。

两汉: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到了汉朝,《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征收五倍赋税。即汉朝的第二任皇帝要求女子十五岁前必须结婚,这同样是出于西汉初年迅速增加人口的需要。

汉代无论皇家还是民间,早婚现象都很普遍。根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汉文帝十五岁生汉景帝,据此推算结婚年龄则更小。而《后汉书·灵帝纪》:“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建宁元年十二岁即位,建宁四年十五岁结婚。民间如,收录汉魏晋石刻的《隶释》卷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碑文:“年十八,娶妇徐氏。”以上为男子,女子如《后汉书·班昭传》:“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更为夸张的是《汉书·上官皇后传》:“诏召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汉昭帝的上官皇后结婚时竟然只有六岁!真是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根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中的研究,汉代结婚年龄多为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汉代早婚之俗可以说直接影响了后世,自汉以后,历朝历代多奉行早婚。

 三国两晋南北朝:十三当爹,三十当爷

三国时期,王肃在《<诗·摽有梅>疏》中说:男十六而精通,女十四而能化,自此以往,便可结婚。这反映出当时人们的观念,认为男十六女十四身体成熟达到结婚条件。

《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十月颁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西晋女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官府就要进行干预,勒令出嫁。《周书·武帝纪》建德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即北周武帝规定,无论军民,包括丧偶者在内,男子年满十五,女子年满十三都要及时嫁娶。

举个比较有名的例子。《三国演义》第八回:“(貂蝉)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二八就是十六岁,十六岁的貂蝉先许吕布后嫁董卓,致使二人反目。貂蝉是《三国演义》中虚构的人物,而三国历史上另一确有其人的美女——文昭皇后甄氏,在建安四年(199年)袁熙出任幽州刺史时就已是他的妻子了,而甄氏据考证生于183年,也就是说她的结婚年龄在十七虚岁之前。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例子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太子拓跋晃,也就是热播剧《锦绣未央》男主的父亲。根据北魏皇帝世谱,拓跋晃生于428年,拓跋晃的儿子拓跋浚生于440年,拓跋浚的儿子拓跋弘生于454年,拓跋弘的儿子拓跋宏生于467年,拓跋宏的儿子元恪生于483年。拓跋晃虚岁24岁病卒,假如他一直在世,虚岁13岁当爹,27岁当爷爷,40岁当太爷爷,到56岁就已五代同堂了。北魏早婚之风可见一斑。

隋唐:十三豆蔻正好,十五老大不小

隋朝未查到明确的法定婚龄,只能通过史实加以描述。《隋书·独孤皇后传》:“文献独狐皇后,河南洛阳人,周大司马、河内公信之女也。信见高祖有奇表,故以后妻焉,时年十四。”明确记载了独孤皇后十四岁嫁给隋文帝杨坚。《隋代墓志铭汇考》所辑500余方墓志,直接记载女子出嫁年龄的22例中,十三至十五岁成婚者8人,十六至二十岁成婚者11人,二十岁以上成婚者3人。

唐代第一次规定男女法定婚龄是唐太宗贞观元年二月:“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新唐书·太宗本纪》)即男二十女十五为结婚年龄上限,如果年满未婚,官府就要帮其结婚。唐太宗诏令一百多年后,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唐玄宗又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唐会要·嫁娶》)即男十五女十三为结婚年龄下限。

唐人的婚嫁年龄,我们不妨通过唐代杰出的艺术形式——唐诗略做管窥。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虽写青楼女子,却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十三岁是女子最好的年华。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明确写了女子十四岁嫁人。李商隐《无题》诗:“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十五岁还未嫁人,那女孩自己都伤心不已了。可见早婚观念在唐朝是多么深入人心。

 两宋:晚婚新风尚

宋代的法定婚龄沿袭唐开元年间的规定,辑录宋代官吏办案判词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不过,宋人似乎并不热衷于这么早婚。比如北宋名臣司马光就认为早婚有弊端,提出“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皆可成婚(《司马氏书仪》卷三)。南宋大儒朱熹也赞同司马光的观点,并在《朱子家礼》中加以引用。

《宋史》所记许多名臣,结婚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甚至还有花甲之年才成家的。大才女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说:“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建中辛巳即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而李清照生于1084年,结婚时已虚岁十八了。若是放在汉唐,这样的年纪不是要被罚款,就是要被强制官配了。

宋代晚婚之风从文学作品中也可看出一二。以北宋末年为背景的小说《水浒传》,第六回鲁智深初见林冲,“生的豹头环眼,燕领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第七回林冲被高俅陷害,发配前与丈人告别:“自蒙泰山错受,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可见林冲是三十岁后才结的婚。再如南宋陆游诗:“尝闻邻家女,及笄不思春。”及笄也就是十五岁,这与李白笔下“十五泣春风”的唐代女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据统计,宋代男女的平均婚嫁年龄推迟到十七八岁,虽然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仍属于早婚,但在普遍奉行早婚的古代社会,有宋一代可以说是开了晚婚的新风尚。

明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

《明史·嘉礼三》:“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规定,明代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乾隆《钦定大清通礼·嘉礼》:“许男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皆可行右议婚。”清朝也明确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

明朝历史上第一位在紫禁城坤宁宫大婚的皇帝——正统帝,就是十六岁结婚。那位从湖北入主紫禁城的嘉靖皇帝也是十六岁大婚。而正统帝之子成化帝十八岁大婚,成化帝之子弘治帝,也就是明朝唯一一位一夫一妻的皇帝也是十八岁大婚。而明代后妃的结婚年龄,如成化帝选后时,皇太后谕礼部:“榜谕京城内外,于大小官员民庶有德之家,务择其父母贤善,素有家法女子,年十五至十八……令其父母送来,吾将亲阅焉。”(《明宪宗实录》卷三)再如,天启元年三月,十七岁的天启帝要大婚,诏选天下十三到十六岁的淑女,最后选定十五岁的张嫣为皇后。

清朝早期,皇帝后妃的结婚年龄多早于乾隆《钦定大清通礼》的所说的十六岁和十四岁。比如大名鼎鼎的孝庄皇后就是十三岁嫁给皇太极。而孝庄之子顺治帝则是十四岁迎娶自己的表妹。再如康熙帝十二岁大婚,迎娶了同样十二岁的赫舍里氏。而乾隆之后,清朝皇帝的大婚年龄多在十六至十八岁。而清宫后妃的重要来源——-选秀女制度,则是遴选年十三至十七岁的八旗女子。

 结  语 

综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上述均为虚岁),从西周的三十二十降至春秋战国的二十十五,到汉唐又降为十五十三,至明清又稍有提高至十六十四,大体呈一个反向的J型曲线分布,而并非很多人印象中的朝代越早婚龄越小。 至于《大戴礼·本命》所说的太古之礼“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姑妄听之,不必当真。

原因一是古代的医疗水平极其低下,平民百姓很多都病死,人们的平均年龄不足40岁,30岁的女子就成半老徐娘了,男子都死亡了。因此朝廷必须鼓励百姓早婚早育,以保证生产力。

原因二是中国自古就采用重农抑商政策,农业发展相当发达,但是生产力却极其低下,普通农民百姓只有劳动,朝廷又有贪官,税收大,就没有钱,就会有累死,病死,饿死,又会导致人口减少,从而早生早育。

原因三在古代,女子嫁到夫家后主要任务就是相夫教子和侍奉公婆,并且如果在小一点女子很还没有发育的这么成熟,很多活做不来,如果在大一点,那么女子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都开始固定了,嫁到夫家去再改过来很难。因此这一时段的女子是最好教育的时期,也就是说好习惯夫家的生活习惯,以便于以后相夫教子,打理家务。所以古人要早婚早育,18,15成亲

在古代,统治者为了利益,扩大疆土,经常发生战乱,水旱饥荒灾,还会强迫百姓当兵,修建行宫等等,在天灾人祸上,又会大大增加死亡率,这也是他们在18,15岁结婚的一个原因之一。

朝廷提出这样的政策,不仅仅是为了增加生产力,提高财力,还为了自己的国家有更多的人当兵,壮大自己的势力,兵力,好攻打其他国家,满足自己的利益心,好一统天下

婚龄是指可以结婚的年龄。由于人类婚姻是一种社会性行为,男女结婚后不仅要履行夫妻义务,而且还要承担对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所以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因此,历代大都对婚龄作了规定。关于周代的成婚年龄,由于史料记载不一致,故说法也不统一。概括历代诸家所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男30而娶,女20而嫁说。这一观点最为通行,其主要依据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的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即说男子30岁、女子20岁是结婚的年龄。除《周礼》外,《礼记。内则》,《榖梁传。文公十二年》也持这一观点。《礼记。内则》说:“男子二十而冠(指男子成年时举行的加冠仪式),……三十而有室,始得理男事。……女十有五年而笄(指女子成年时举行的及等仪式),二十而嫁。”《榖梁传。文公十二年》记载:“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此外,《尚书。大传》及《白虎通。嫁娶》等篇还从男女的生理及劳动能力等角度对这一观点作了说明。《尚书。大传》:“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通于纴织纺绩之事,黼黻文章之美。不若是,则上无以孝于舅姑,而下无以事夫养子。”《白虎通。嫁娶》则说,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因为“男三十而筋骨坚强,任人为父;女二十而肌肤充盛,任人为母”。

 二、男20而娶,女15而嫁说。与前说不同,《墨子》及《韩非子》认为,周代的婚龄是男子20而娶,女子15而嫁。《墨子。节用上》说:“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也有“男二十而室,女十五而嫁”的记载。三、男自20至30皆可娶,女自15至20皆可嫁说。这一观点实际上是调和了以上两种说法。它认为《周礼》所言“男三十而娶,女十五而嫁”只是指结婚的最高年龄,周代的婚龄是:男子自20至30皆可娶,女子自15至20皆可嫁。《孔子家语。本命》记载,鲁哀公问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回答:“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王肃也说:“度其材品之贤愚,知识之早暮,气体之强弱,则男自二十至三十,皆可以娶;

 女自十有五至二十,皆可以嫁。“(《周礼。地官。媒氏注疏》)自晋以后,有不少人赞同这一观点。如晋朝的谯周在其《五经然否论》中说:”周礼媒氏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内则云,女子十五而笄,许嫁也。是故男自二十以及三十,女子自十五以及二十,皆得以嫁娶。“司马光也说:古礼男30而娶,女20而嫁,”盖言其极至者,谓男不过三十,女不过二十耳,过此则为失时矣“。(《温公书仪》)

 四、贵贱有别说。这一观点根据周文王15生子等事例,认为周代依据贵贱有别的原则,结婚年龄也分为早晚两种,贵者十二三岁以后就可婚娶,贱者则必须捱到二三十岁方可嫁娶。《左传。襄公九年》记载:“国王十五而生子。”对此,《淮南子。汜论训》注曰:“国君十二岁而冠,冠而娶,十五生子。”唐朝的杜佑持这一观点。他在《通典。男女婚嫁年纪议》中说:“三十、二十而嫁娶者,《周官》云,掌万民之判,即众庶之礼也。放下云,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服经,为夫姐之长殇,士大夫之礼也。《左传》,十五而生子,国君之礼也。且官有贵贱之异,而婚得无尊卑之殊乎。则卿士大夫之子,十五六之后,皆可嫁娶矣。”清人孙诒让也赞同这一观点,并对此作了解释,他认为国君之所以早娶,是因为重继嗣。而庶人相比之下就没这样重要,所以一定要等到20、30后才能嫁娶。“《春秋》左氏说,国君十五而生子,礼也。二十而嫁,三十而娶,庶人礼也。……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知人君早有婚娶,不可以年三十,所以重继嗣也。”(孙诒让《周礼。正义。媒氏疏》)

 除了以上4 种观点外,汉代的王充还有一说,他认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礼乐之制,存见于今,今人之民肯行之乎?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举,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论衡。齐世篇》)即说30、20嫁娶之法,周代虽有之,但未必实行过。那么,以上几种观点中,哪一种最为正确呢?由于缺乏有说服力的材料,很难判断孰是孰非。因此,关于周代男女的婚龄是一个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历史之“谜”。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其实关于婚龄古代是呈现一种转变的趋势,但是大致都回归到了20岁左右,而关于成婚年龄的利弊古书上有一段讲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

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荡浪不肖,或所议之女狼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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