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是婚前男方购买,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男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和女方无关。
但是,婚后还贷,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出钱,所用资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
2、房子产权权属归谁,就是看房子登记人以及房产证登记人是谁。
和你以及你配偶无关!你们小两口有出资证明,那么这可以作为你们小两口对你公婆的债权。
这个和产权是两个概念。
说白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和你们无关。
扩展资料:
内容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
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
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
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
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贷款买房
能。这个问题是这样的:结婚后房子是男方买的,但女方到什么时候能分到房产的所有权?关于这个问题,人云亦云,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那作为人云亦云里面其中一员的我。我个人认为只要结婚后买的房子,不管是男方买的房子,还是女方买的房子,它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说,只要女方想,任何时候都能分到房产的所有权,当然,这个时间必须是在你们结婚之后。
其实我个人认为,房子还是男方与女方双方共同来买比较好。我也不知道是哪来的毒鸡汤,说男方在结婚前必须要有这样有那样的听着都烦死了,我始终认为一位女孩子,她的幸福不是靠男孩子的给予,而是和这位男孩子一起奋斗。当然,这也仅仅是代表我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也是一位女孩子,所以说自己还是不希望从其他人身上索取太多。
除此之外,这位女性已经开始在惦记着男方的房子的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双方在一起的目的都不单纯啊!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共同奋斗,而不是一天想着这房子在什么时候我才能够分到产权这些问题。其实吧,很多时候我们都容易想太多,导致了很多麻烦与烦恼。
我个人认为,对于未来的事情应该顺其自然。但是很明确的可以告诉这位朋友,只要你想,在你们结婚之后,你在任何时候都能分到房子的产权。但是有了房子的产权又能怎么样呢?幸福那肯定是不会再有的,除非你重新去追求新的。
关于这个问题,每个人看法都是不一致的。当然,以上的所有观点,仅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也欢迎各位朋友来补充你们的见解。
根据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法律是怎样规定分家的,怎么分法
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001年4月28日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 法律是怎样规定分家的,怎么分法
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001年4月28日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 农村分家怎么分
首先你要确认这些房子的房产证上是署谁的名字和建盖时是谁出的钱,如果全部是你父母出的钱且是署你父母的名字的话,那么这属于你们父母的共同财产,而非你的财产,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理论上,你父母可以将这两栋房子通过遗嘱的方式全部交给你弟弟或者你来继承,并不都是平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在你父母还在人世时分房子给你的话,就只有书写书面赠与协议赠与给你,且将房子过户给你,否则你所说的分家应该各分得一栋房子那是一般人的想法,没有法律规定,法律不予承认的。
个人认为,一般来说,在城市或者农村里,如果是两兄弟,弟弟没结婚的话,一般是不分家的,因为这会涉及到赡养的问题。你弟弟都没有成家,他如何来赡养你的父母呢。
4 分家法律上有规定怎么分吗
1、我们平常意义上的“分家”一般是子女长大成家立业,单独去过的意思,有父母与子女分家之说,也有兄弟姐妹之间等分家之说。
只要是已经达成协议,协议中只要不违犯法律或显失公正,那么可认为是有法律效力的。 2、分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部分参与分家人员无独立经济能力,这主要体现的是家庭成员间的“扶养”关系,请注意扶养二字,主要由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来调整。
第二种是所有人员都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在财产分割上持有重大异议,这一般还需要在以下法律的基础上再适用民法的有关原则来调整。
1结婚前女方买的房子,男方装修的,离婚时怎么分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最难打的诉讼,并不能一味用法条来解释,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
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
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一方的除外。”
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父母在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一般在当事人结婚时,当事人的父母会告诉媳妇说,这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用的。所以,如果媳妇有人证或物证证明时,法院可能会引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一款,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房产。也就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形非常多。
最后,就看双方的证据角力和法官的主观判断了,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相当大的,所以,并不能在法理上简单作出判断,因为实践中的案件与法学院考试或课键上的案例是不一样的,很多细节最后能够让一个看似简单的法理判断变成错误的判断。
2婚前买的房
为了正确理解婚前“按揭”房的概念,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婚前和婚后划分的时间点;(二)婚前“按揭”购房的时间点,即什么时候才算是买了房屋。对于婚前和婚后的划分,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比较简单,通常情况下结婚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才被认为是合法婚姻。男女双方自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之时可视为婚前与婚后的时间点。鉴于我国新《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诸如订婚、举办婚礼、请吃喜宴、未婚同居等单纯行为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不能作为婚姻合法成立的证明。对于后者,在购房的一系列过程中到底哪一个才算是“购房”时间点比较困扰,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理了产权证,哪一个程序可以被认为是婚前购房的时间点呢?有的学者认为判断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还有的认为考虑到购房的目的以及整个购房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定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
笔者认为,判断是否属于婚前“按揭”房的关键在于“按揭”房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婚前或婚后。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鉴于房屋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根据我国关于物权的登记公示效力,购房人真正取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购房的时间点。其次,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为一人,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实践中存在有男女双方共同支付了首付款,但产权证登记在一人名下,后来婚姻关系没有缔结。此时房屋产权人与另一方形成事实借贷关系,应偿还对方支付的首付款。
三、现行法律对个人财产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新《婚姻法》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即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应由其本人管理、支配和处理,在离婚时即归其个人所有,不再分割。[1]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婚前一方的财产归其本人所有,否定了因婚姻关系存续到法定时间转化为共同财产,有利于对一方婚前财产的保护,维护“一物一权”的基本原则。但新法对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的增值收益,当另一方对此收益有贡献时,是否享有收益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
对婚前一方房屋增值收益的归属,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涉及,其第12条规定: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现行《婚姻法》不再承认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可因法定时间的经历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司法解释处理的情形是在一方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之前,此时任何一方对财产拥有的权利状态并不违背新《婚姻法》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认为,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行为时,对于增值部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以“按揭”作为购房的主要形式下,夫妻生活期间一方参与另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贷款的偿还,是否应当享有增值部分的所有权?笔者认为,不论是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还是偿还贷款,都是基于保持房屋的所有权并扩大其交换价值的目的,共同经营管理此房屋。为获得购房贷款,购房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按期还款的担保。如果够房人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按期偿还贷款或者不偿还贷款达到约定数额,银行有权基于抵押权对该房屋折价、变卖、拍卖而优先受偿。婚后一方承担了另一方婚前按揭房的还款义务,对于维持房屋的所有权现状具有积极意义,降低了因还贷不力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的风险,应当分享房屋的增值收益部分。
3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怎么分
第一、产权人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如果是登记前买的,按揭要求提供未婚证明;如果是婚后买的,要求提供结婚证明,同事在做公积金和商业贷的申请的时候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
第二、产权人写谁的名字,是你们自己协商决定的。没有规定一定要写谁的名字。
第三、关于你们的房产,婚后贷款部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而婚前的首付看是谁付的就属于谁的婚前财产。关于这一方面,最好在咨询一下更为了解婚姻法的人回答。
第四、建议最好做一个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把一些事情用白字黑子写出来。协议需要公证处公证。
第五、本人希望你们百年好合,不用离婚!
4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后购买的房子,分以下几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5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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