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第1张

法律分析:可以不需要的。领过结婚证以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要迁户口的话,需要一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另一方需要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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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方没有户口本,结婚后怎么迁户口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 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户主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根据以上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女方没有户口本有结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不可以的。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 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因此,夫妻投靠迁移必须出具户口簿。

3 迁户口可以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吗

户口迁移必须携带户口本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 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 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没有户口本原件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和结婚登记

户口迁移与结婚登记都涉及户口簿问题,现在因与户主关系紧张无法拿到,会给你这两件事的办理带来一定麻烦,但好在毕竟你现在与户口同在广州市,且已经在广州购房,具备单独立户的条件,因此,你应该有两种操作方式:

1、在征得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接收后,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无法直接拿到户口簿的真实原因,请求依据户籍登记记录为你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先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无法直接拿到户口簿的真实原因,请求依据户籍登记记录为你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据此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然后在适当的时机,请求派出所为你开具户口迁移手续。

5 有结婚证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迁户口吗

有结婚证和身份证,没有户口本是无法办理户口迁移的。

户口迁移是要求公民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的结婚证等资料才可以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到相关机构出具证明再用于办理户口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首先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之后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迁不迁户口是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的,并不受法律因素的影响。

当然迁户口有好处也有坏处,女方迁户口是为了以后生活的方便考虑,毕竟结了婚以后会有小孩,户口在一起办理事务就会方便很多,不用四处奔走,这样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也会少很多麻烦。关于小孩上学的问题也会方便许多,因为有的学校会要求户口在一起。

其次是如果男方所在的城市福利政策比女方所在地福利政策好的话,那么女方迁户口过去也可以享受这些待遇。不过女方将户口迁出之后,想要迁回去就难了。除非夫妻两人离婚,女方的户口才能重新迁回娘家,而且迁出之后就无法享受原来所在户口的福利待遇。

一、办理市内户口迁入,一般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申领或换领;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一般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符合户口迁移条件,需要带上户口迁移材料至派出所办理程序,才可完成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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