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不必须迁户口。
首先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之后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迁不迁户口是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的,并不受法律因素的影响。当然迁户口有好处也有坏处,女方迁户口是为了以后生活的方便考虑,毕竟结了婚以后会有小孩,户口在一起办理事务就会方便很多,不用四处奔走,这样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也会少很多麻烦。关于小孩上学的问题也会方便许多,因为有的学校会要求户口在一起。其次是如果男方所在的城市福利政策比女方所在地福利政策好的话,那么女方迁户口过去也可以享受这些待遇。不过女方将户口迁出之后,想要迁回去就难了。除非夫妻两人离婚,女方的户口才能重新迁回娘家,而且迁出之后就无法享受原来所在户口的福利待遇。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一般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申领或换领;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一般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结婚是否迁户口是遵循自愿的原则的,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结婚后双方户口一定要迁至一处。因此,结婚之后不迁户口的也大有人在,但是不迁户口对之后的生活以及下一代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一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为:\x0d\\x0d\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x0d\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x0d\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x0d\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x0d\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x0d\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x0d\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x0d\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主观:
结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到男方家。结婚后,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户口是否迁入男方家,可以迁入,也可以不迁入,并且男方也有决定是否迁入女方家户口的权利。
法律客观: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转到男方: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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