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小孩可以不结婚。不结婚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新生孩子上户口的资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请,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当事人需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需要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从计划生育的角度看,不结婚就生孩子,是一种非法生育行为,所以,我认为不办结婚证,是不能生孩子的,如果生岀来了孩子,在法律上叫做:计划外生育的非婚生子。
但是,我们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人的生命权,考虑到人性化的问题,坚持大人违法,是大人的错,大人违法,法律应该惩罚大人的原则,而小孩子不懂法,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就不去追纠孩子的错误。
总之,法律上对待没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和人家正常合法结婚,生岀来的孩子,在法律名称上,是有区别的,一个叫非婚生子,一个叫婚生子,因此,我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希望年轻人千万别渺视婚姻法,不要给孩子和自己酿成苦果。
我觉得不会,每一种人生,都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没有一种人生是完美的,很惨通常是因为没有钱,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依旧能够得到很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毕竟人生大多数烦恼是来源于金钱。
现在时代不同了,很多人不结婚,不要孩子已经成为一种正常状态,一旦你将结婚生子这两项从人生规划中删除之后,会发现年龄根本无法对你形成任何束缚和恐惧。人生也不用那么紧赶慢赶,一生都可以用来逐梦,以及体验各种未知。结婚或者不结婚,任何一种选择都是你自己的人生,不要被别人的言论左右,从而影响到自己,想要的人生就可以了。
其实我觉得,一辈子不结婚,得到了自由,也得承受自由带来的孤独,一个人可以活得更加自由,可以把所有的闲暇时间,任性的花在最爱的人与物上。没有婆媳关系、没有无休止的争吵、没有孩子不停的哭闹、没有厨房那一堆杯盘狼藉的碗筷,也没有女人婚姻中那份辛苦和劳累。不用每天忙得团团转,忙连化妆的时间都没有,更不会被人嫌弃是家庭主妇和黄脸婆。
不结婚并不可怕,不生孩子也不一定孤独终老,如果你愿意,真的可以坚持和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当你有足够的底气,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不结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爱情,不等于没有机会享受生活。生活永远是自己的,结婚不是打开幸福的任意门。一个人生活拥有相对自由的生活。没有责任,就意味着没有压力。如果孤单是自由的代价,我觉得还是可以承受的。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一个人的孤单,永远好过两个人在爱里孤独。
一、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1、没结婚可以生小孩。未婚生子并不违法,因为公民的生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育权的享有也不以结婚为前提,因而即使没有与对方结成婚姻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共同孕育的孩子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不结婚生孩子可以的。没结婚生的小孩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落户方式:一、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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