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元谋县老城乡的一名姓杨的女子,带着照片和户口本到县公安局补办身份证,但细心的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询和人像系统比对,发现要办理身份证的杨某和其姐姐的照片一模一样。
杨某说,在2008年,因为和男朋友恋爱,年龄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姐的年龄达到了,就跟她姐互换了一下身份信息。
当年,18岁的杨某带着自己的照片和户口本到派出所,以身份证遗失为由,冒用姐姐的身份信息补办了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
不过,三年后,姐姐杨某仙也要结婚,但按照户口信息,其已经结婚生子,无奈只好又用同样的方法,冒用妹妹杨某艳的身份信息与其丈夫领取结婚证。
两人互换身份信息领取结婚证后,为了避免事情暴露,他们就要求亲戚朋友为他家保守秘密。一家人的户口信息混乱不堪,甚至村里为她家的一些补贴落实也头疼不已,一家人的出行生活也带来了很多不便。
杨某说,互换信息以后,感觉身份已经换掉了,姐姐跟她老公是一家,她又跟姐夫是一家,感觉生活是乱的,自己去办什么事,感觉相当麻烦和混乱。
为了恢复各自的身份信息,今年5月份,两姐妹再次想到“换脸”的办法,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恢复各自身份信息,但最终被细心的民警发现。
老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杨某艳、杨某仙姐妹俩,一人200元的罚款,处罚执行后,老城派出所又按照规定重新更正了其两姊妹的身份信息,为其办理了合法的身份证,两姊妹又到民政局“离婚”后重新“结婚”,恢复了各自的户籍,并迁正了双方的户籍信息。
妹妹未够年龄办理结婚证,所以顶用姐姐名字与丈夫领取结婚证,30年后,姐姐真相,将此事告上法院。这是一起非常荒唐的“一夫二妻”案件,当地相关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结,宣判妹妹与姐夫的婚姻无效,并且将妹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这样违法乱纪的行为确实是不应该发生。
妹妹不够年龄领取结婚证。
这件事发生在1989年,当时被告人的姐姐刚结婚不久,她也想要和自己的男朋友登记结婚,但是其年龄并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法定年龄结婚登记。于是妹妹就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顶替她的名字和男朋友登记结婚了。这样荒唐的事情竟然持续了30年,后来妹妹向姐姐坦白了此事,为了不再被此事继续困扰,姐姐决定将此事告上法庭。
当时婚姻联网系统不完善。
现在是网络发达的时代,互联网到处都是,结婚登记这种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各个网络都能够查询得到,所以“重婚”登记事情是不可能发生。正是因为当时的网络环境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这荒唐的事情才得以发生,然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妹妹触动了违法乱纪念头,才有这样事情。
最后妹妹被严肃训诫。
当地法院在审案时案件过程当中调查了当年的数据,以及询问了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整个案件的过程。最终宣判妹妹与姐夫的婚姻无效,并且对妹妹进行了严肃的训诫,姐姐在这过程当中并不知情,所以她被判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各方当事人都服从此案件的宣判,姐姐也都原谅了妹妹,日后并不会再因为此事而伤了和气。对于这样藐视国家法规,破坏婚姻登记法律,以及浪费司法资源的人员,确实是应该要严厉进行批评,否则日后会有更多类似于事情发生。
可以但是不建议结婚!在法律上面姐夫和弟妹是单身是可以结婚的,但是道德上面是不允许的。
我记那个时候我还在村子里面,就经常听叔叔阿姨聊天,那真是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尤其是每一家的事情那聊的是最津津有味的,其中就有一个可以说年纪不大,是外地嫁到我们村子里面女人,丈夫外出打工了,就留她一个在家里面,但是农村的农活很多是没有男的不行的,重体力的劳动一般女人真做不了,尤其像是拖拉机犁地的这种基本上没有几个女人可以独立干的,而这个女人就经常找我们村的一个和她年级相仿,没有结婚的一个男人来帮自己,这久而久之就传出来风言风语,让这个女人成为了整个村子里面的茶余饭后的笑料,最后气的这个女人直接离家和丈夫在一起打工了,这样捕风捉影的事情都会让人受不了,如果像是姐夫跟弟妹那肯定会直接被直接鼻子说不遵守道德的,人遵守法律的同时到的同样不能忽视,德行同样是一个人立世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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