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1、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常见的不予登记理由:
1、任意一方或两方都未满法定的注册登记年龄;
2、当事者并不是发自内心想要注册;
3、某一方当事人或双方都有合法的配偶;
4、申请双方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血缘关系;
5、婚前体检不合格,罹患法律上不予结婚的某些病症。
注意:关于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门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底色必须为蓝色或者红色,长宽尺寸必须为6cm4cm,不符合规定的照片是不能够使用的。一般来说,选择在现场进行拍摄的夫妻比较多,即方便也可以避免做无用功,绝大多数民政局都有此项服务。
如果想要成为合法夫妻,就一定要办理结婚证。结婚证,它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法律文书,领证结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
一、领证前提条件。
1 双方自愿,无第三方介入强迫。
2 男女双方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
3 双方均无配偶。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提交领证材料
(1)确定民政局。确定办理结婚证的双方男女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证的办理。
(2)男女双方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双方证件材料。双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的主页和自己那一页的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3)3张2寸近期拍结婚证照片。注意拍摄结婚照片时不要穿大红色的衣服,可现场拍照。
(4)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我当时领证的时候没有要这个)
(5)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6)递交双方证件材料原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若双方的材料与证件原件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结婚登记表格,进行填写。
(7)民政局会给体检单,需要婚检,拿着婚检报告,也可以拿结婚证。(我们当时还买了喜糖给他们分)
(8)最后宣读誓言,领取结婚证,并拍照留念,大部分的民政局都会有专业的摄影师帮你们拍照,这部分是需要自费的,可自行决定要不要拍照留念。
这是自己亲生体验过的,祝福领证的朋友新婚快乐,永结同心!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签字证明;
5、离异人士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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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龙川及河源民政局支持异地登记办理结婚证。要申办结婚证,当事人需先向当地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准备2张照片、本人身份证及结婚双方的户口本、结婚登记表,最后向河源市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即可。
现在领结婚证是需要户口本的,双方的户口本都需要,还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下面来仔细说一下流程:
1、结婚证流程——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领结婚证流程——审核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提供必要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不通过就需要提供其它的材料了。
3、领结婚证流程——登记
在前面的审核和登记完成之后就可以登记领取结婚证了,如果审核不过就无法领取结婚证,必须要重新提交新的证明材料。
受理条件:
(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男女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实施机构: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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