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男方还贷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男方还贷,第1张

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男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房产贷款属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合建议:债权人若主张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则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若仅主张男方一方偿还的,则无需偿还,也可以在离婚时与男方达成离婚协议,说明离婚后房贷由谁偿还。

婚后买房时,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并且还的房贷,另一方有份额吗?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的看是哪一方付的首付或者还得贷款,还要看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并且购房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根据题目描述题目,题目中并没有交代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所以没有办法做出特别准确的回答。只能设想一下,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支付的首付或者还贷款,该房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登记在出资方父母自己子女的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在全额出资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题目当中所描述的父母是先付首付,然后婚后还贷,除非婚后所有的贷款都是由父母进行偿还,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否则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而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另一方配偶名下,这个就会更复杂了,需要看很多的细节才能够认定该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所以关于婚后房产的产权归属和分割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不是简单的一个题目就能够问清的,建议当事人还要根据自己具体的情况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觉得房子为生活必需品,要结婚就要买房,因为需要住的地方啊!连鸟在选择配偶的时候,都会先去雄鸟的"房子;里转转,看看大小,质量和美观程度,合适的话就选你了。其实,婚后真正过日子了,你南方贷款买房,付了首付,然后按揭,女方肯定不会袖手旁边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

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 民法典 父母首付具体规定有哪些 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财产分割 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2、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 购房 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 结婚 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3、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即使是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5、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6、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 房屋所有权 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离婚 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二、民法典的变动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4、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婚后夫妻以 共同财产 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民法典针对父母出资购 买房 产又做出明确的规定,主要还是看购买房产时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民法典的变动主要是针对房产这一块在离婚时对其分割的方法,以及对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前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只有明确的公证认定后才能更有效的分割两者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的,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标明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则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国家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房子属于夫妻双方,与男方父母没有关系。因为房子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离婚时该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首付款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至于男方父母要不要夫妻双方偿还,在于男方父母的意愿,即使男方父母不让夫妻双方偿还首付款,该房子也与男方父母没有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婚后男方父母出了一部分首付钱买房,在子女名下,因非全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房: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无论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要区分情况,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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