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一般情况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对于婚假新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应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科院内部可以结婚。
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相关规定,中科院内部的员工可以结婚。中科院并没有禁止员工在内部结婚的规定。员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科院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享有结婚的权利。
可以。通过查询《民法典》文件显示,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限制职工的婚烟自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央金融企业,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挂牌成立。
近日,网上公布了一则信息,员工结婚宴请同事遭举报后,被公司要求员工退还礼金,而且,公司对该员工处分并要求其离职。
公司对该员工进行处分并要求离职的原因竟然是:
该员工是公司的监察员,负责监督门店的运营,其结婚宴请了熟悉的23名同事,收取同事礼金合计4389元,有同事举报他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
到底什么叫“谋取不正当利益”,“我”得掐指算一算!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什么叫“谋取不正当利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谋取的利益本身不合法或不符合政策规定,即内容不正当,比如意图获取法律禁止的利益;
二是虽然利益本身正当,但行为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帮助其获取利益,即手段不正当,也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员工结婚收受礼金,何来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事实本身来看,该员工收取礼金的行为是否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第一、结婚宴请亲朋好友,相信大家对此没有什么疑问。
第二、23位同事赠送礼金合计为4389元,平均每人约190元的礼金(当然,笔者认为,千里送鹅毛,礼金数额无所谓,大家图个喜庆、热闹),根据现在的经济情况来说,按照一般的标准,四千多元可能还不够23个人的餐费。
第三、根据常理,若日后他人办理结婚等事宜时,这位员工不也要礼尚往来吗!
因此,笔者认为,就目前公布的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该员工收取的礼金不属于“谋取不当利益”!
公司以此为由处分员工,并要求员工离职合法吗?
对于违反劳动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权利。
就员工结婚宴请同事参加婚礼,该行为与工作内容无关,公司没有权利干预。若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若公司规定“员工结婚不得宴请同事,否则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公司有权单方辞退员工等”有效吗?
笔者认为,即便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也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
若公司以此理由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可以依法按照下列情形之一主张权利:
其一、申请仲裁确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
其二、申请仲裁确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另外,若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该员工的名誉等,该员工可以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将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若公司有工会,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
第三:办理退工、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提示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都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想必同学们都知道,很多公司是明令禁止办公室恋情的,至于为什么呢?乔妹今天推送的文章或许能为你揭晓答案。
自从工作后,接触的人都少了,不像上学的时候,有几千号同校甚至邻校的少年拿着爱的号码牌等着小马来翻牌。
什么样的少年没有啊,瘦的、壮的、白的、黑的、爱打篮球的、会弹吉他的……不像现在公司里只有单一的一种——奇葩的。
工作忙加上交友范围严重缩水,造成现在80后、90后的空巢老人现象。上班苦上班累,下班之后还没人陪。你看,连高温天气都成双成对的来祸害人间,你怎么就没有个伴呢?!
如此孤单寂寞冷,要不就在公司里找个长得顺眼、心灵契合的同事将就将就?
想想看,一天工作8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一周40小时的相处时间,年龄相仿,能力相近,三观十分相合,长相还不赖,同事变情人也是概率很大的事情。
这叫做朝夕相对,同舟共济,日久生情,难怪人家说“办公室是恋爱的温床”。
平时工作压力大又忙碌,占据了生活的大部分时间,将工作时间计入恋爱时间里,与恋人朝夕相对,正所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双双执手把家还,再把小歌唱起来“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从今再不受那奴役苦 ”
但是即使办公室恋爱有一千条好处,公司也会有一千零一条理由来阻挠办公室恋情。
有的公司会规定“同事之间不得谈恋爱、结婚”,有的公司则是暗含规则,同样不允许恋爱。
就像学校禁止学生恋爱,名为影响学习;公司禁止同事恋爱,打着影响工作效率的旗号。
什么时候起,恋爱就变成洪水猛兽,不可接近了呢?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小马琢磨了下办公室恋爱的弊端。
先说说平级之间 的恋爱 ,
恋爱中的人情绪容易受到影响,导致工作表现不稳定,影响工作效率;
情侣各种亲昵举动在公司影响其他员工情绪,导致同事的效率下降;
一方要离职会带来双方离职的不稳定性,加剧公司人才流失的风险;
假如两方分手,就容易将办公室变成斗兽场,且抬头不见低头见,影响办公室关系。
而上下级恋爱 呢,会影响士气,
即使上级能做到公平,在很多下属眼里还是带着偏袒的色彩;
而与上级在一起的这个下属夹在中间就总觉得有些尴尬,甚至会遭到其他同事的排挤;
假如两方分手,不免上级以权谋私,阻碍下级的晋升之路,下级对上级使使绊子,局面就变得不可收拾了。
所以针对这些隐忧,公司对办公室恋爱一般持反对态度,用以下三种方式来棒打鸳鸯:
1、一人或二人被公司辞退;
2、调岗位,两人由同一部门到不同部门;
3、公司与个人协商解除劳动协约。
那么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的规章制度,合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样的规定不仅不合法,还涉嫌侵权。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这表明,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其婚姻状况,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不能强制干涉。用人单位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这条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既然用人单位制定的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的规章制度无效,那么其当然不能以员工违反该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仅限于工作时间内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内容,企业不能将手伸得太长,干涉员工的个人生活,否则涉嫌侵权。
也就是说用人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要合法,而且不得违背我国基本的道德要求。而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的规定不仅不人性化,而且不合法。
然而正当的权益要维护,不成文的规则也要遵守,毕竟有其合理之处。其实,在部分气氛良好的公司,自产自销并不是坏事。
假如公司直言或者暗道禁止办公室恋情,那就先委屈下自己转为地下。但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换部门或者换公司。
就算是公司允许办公室恋爱,也并不意味着公司同意“在办公室谈恋爱”,还是要控制好自己,谨言慎行,工作时间还是要认真工作。
另外,请关爱像乔妹这种聪明活泼积极向上的单身汪,禁止随意撒狗粮,影响其他同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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