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军婚配偶一方父亲有案底政审能通过,因为配偶父母不属于政审对象。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分析:会有一定的影响的:1、对于下一代的日常生活的影响并不是很明显;2、影响比较大的是在就业时的影响等等。对后代主要是社会的舆论影响,不影响上学、靠公务员的。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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