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了彩礼,要返还吗?

结婚给了彩礼,要返还吗?,第1张

彩礼由来已久,之所以能够流行至今,肯定有其存在的道理。年轻人结婚适当要彩礼的现象,还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这也是“彩礼”习俗的来源。

彩礼作为当下社会客观存在的现象,民法典给出法律条文,规定彩礼在什么情形下需要返还,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作为中国古代文明习俗之一的彩礼,是“特定时代”的“特有事物”,这个“特定时代”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它见证了人类结婚的全过程,“彩礼是人类婚姻走向文明的标志”。现在的婚姻“从过去掠夺婚向聘娶婚的历史转变”的确是一种历史进步。从“买卖婚”发展出来的彩礼,是私有制的特定产物,彩礼流传至今,也不过是私有制“流传”至今的结果。在阶级对立、社会贫富分化的私有制社会,彩礼的多寡往往成为社会地位的象征,而有产者的婚姻往往带着“经济联姻”性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有钱人带头搞起“一辈子只办一次婚事”的奢靡婚礼,婚宴的排面、礼金数额的大小也就成了竞相攀比的内容,就连份子钱也随之水涨船高。彩礼数额逐年增加,从而重新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天价礼金”现象。

年轻人结婚可以适当要彩礼,这是为了有效测验对方的态度,是否真的把女方放在心中,但是不应该要天价彩礼。彩礼是对于女方父母的一种感谢,更是自己真心诚意的一种表现,在结婚时应该适当给女方一些彩礼。

结婚男方给的彩礼钱可以要回来,女方不想结婚了,男方就可以索要彩礼钱的。

彩礼是旧时婚礼流传下来的程序,说白了就是男女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全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彩礼标准,按照各地的风俗习惯为主。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返还彩礼的标准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彩礼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在结婚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彩礼男方给女方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彩礼是姑娘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是不参与分割的。但是如果男方给女方彩礼,最后双方并没有结婚,也没有共同的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个彩礼,女方需要全额的退还。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这是自古以来的风俗,一方面表达的是对女方的诚恳,另一方也是向女方的家庭展现出自己,自己拥有让女方幸福的能力,给娘家报答,让娘家人安心。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一些地区的不良因素,故意哄抬彩礼价钱,造成彩礼畸高,给许多人的婚姻蒙上了阴影,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有违于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规范。

一,两家人如何谈彩礼问题呢?

1、 双方真诚地沟通

谈彩礼不是做生意,两家人主要也是为了子女婚后能过得幸福,所以少点套路,真诚的态度才是重中之重。

2、了解当地彩礼价格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婚嫁习俗,关于彩礼自然也有不同的价格水平。如果不知道多少彩礼比较合适,可以参照当地的彩礼价格。

3、情侣之间先达成一致意见

在双方家长见面之前,最好情侣之间对于彩礼金额、礼品等比较敏感的话题,就先沟通好并且达成共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范围。

4、尽量订婚前谈妥

彩礼最好在订婚前就聊清楚,不要拖到领证后,否则双方都会有点被动。

5、最好男方父母先开口

彩礼是赠送不是买卖,若是女方先开口,多少会有点尴尬。所以建议男方主动谈彩礼的事情,这样既能表明你们真心求娶的诚意,也是对女方的尊重。

6、若是没谈妥,子女及时调停

双方家长谈彩礼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子女需要及时制止,并调和现场气氛。比如可以说:饭菜都快凉了,先吃饭吧,这些之后可以再谈…

7、确定彩礼后,不要再反复提要求

两家人商谈好彩礼后,最好不要再对彩礼问题提出异议,比如觉得彩礼金额不够,想要增加礼品数量等等。这样会让对方家庭觉得你言而无信,从而心生嫌隙。

二、谈彩礼时尽量不要出现这些情况

1、双方见面时,父母就给对方下马威。这样会给对方不平等的感觉,容易伤感情。

2、谈判过程中态度强硬,对于不符合自己要求的想法拒绝商量更改,这样很容易谈崩。

3、双方家庭若商定了彩礼金额,最好不要在见面时临时变卦,这样会显得不够诚意。

彩礼可以退,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二、彩礼的范围界定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给审判造成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才能维护好男女双方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首先是关于共同花费的问题。比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第二是关于相互赠予财物的问题。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在小丁和小雨的案例中,那些高档手表、电脑等物被认定为男方小丁的自愿赠予,所以法庭判决时就不作为彩礼来定,而20万元和车辆则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应认定为彩礼,需要返还。第三是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一般来讲,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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