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要原件加复印件,2寸免冠近期合照,一般是红底,也可以去民政局拍。
有些地方还要出具未婚证明,这个证明一般是到当地居委会开的。
可以先在网上预约领证,可以保证当天能领到结婚证,不会因为人太多排不到号。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结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1、结婚都需要下列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
2、结婚年龄,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
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
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认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对于丧失性功能的人来说,必须在领证前如实地告知对方;
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证必须双方持上述证件及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3、3张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领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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