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还是先心平气和的跟老公好好说说你的想法,然后看他反映在和婆婆聊聊你的想法比较好,婆媳关系真的很微妙,搞不好就把你老公夹中间了,要谨慎啊,有矛盾了,一定要解决,不然总憋在心里会让自己很累,而且变得更敏感,以后一碰到类似的事情,你就会把事情放大了看,这样自己很难过,家人也会因为你的情绪而变得心情不好的,总之,先和婆婆聊聊,当作是自己妈妈那样说心里话,老人家毕竟也是想要早点抱孙子的吧。祝你好运!
“媳妇倒贴钱钱,把自己嫁到婆家!”,如果公婆要求合理的话,就会出现这样的的怪结论。清官能断家务事,这些的家庭问题最好遵从自己的内心,不要去问别人。接下来,“四哥有法说”根据法律规定讲一下压箱底钱、债务的属性,希望对你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一、结婚的债务谁来承担?如果男方在婚前与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结婚产生的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以家庭成员的收入进行偿还。如果儿媳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其它家庭成员不能勉强其使用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但儿媳婚后的收入有义务偿还债务。如果结婚前已明确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或者婚后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由男方个人承担的,父母就没有偿还义务。如果男方将个人债务带入婚后小家庭,新媳妇不愿意拿自己的私房钱偿还债务的,男方也是没招。
二、女方带过来的“压箱钱”是谁的?按照传统习惯,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带回去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考虑问题不能太片面,还要结合彩礼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婚时,父母为了女儿今后能过得更好些,或者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之类的目的,通常会为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带到男方家中去,故嫁妆应属于女方父母实施的赠与行为。这份赠与如果明确受赠人是女方个人的或者小夫妻两个人的,这比较好区分所有权。关键是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碍于情面,在赠与时并不明确受赠人,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1、按受赠时间点来判断: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实只归夫或妻一方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得的嫁妆,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之外,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的“压箱钱”是结婚登记前存入女方个人账户的,应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2、按财物的属性判断:如果嫁妆是一些如冰箱、洗衣机之类的日常家用产品,应认定这类物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戒指、项链、衣服之类的一些私人物件,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的“压箱钱”是女方父母明确给女方的“零花钱”,应认定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3、按物价登记判断:对于房产、车辆等通常需要进行物权公示的大额财产。作为女方的父母必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好,故对于赠送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必然是包含赠与女儿的意思表示。但若在进行产权登记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某些原因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三、不能勉强儿媳还债!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儿媳结婚带过来的“压箱底钱”应认为是娘家对其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想让儿媳偿还家庭债务,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协商,但不可勉强。再说,在这“一媳难求”的年代,还想让儿媳还债,想啥呢!如果将儿媳闹跑了,还不是更窝火!
题外话:看到这个情况,有的网友会说男方父母死要面子活受罪,活该!作者想说的,如果我们为人父母,看到其它同龄小伙子都结婚,自己的儿子还是光棍一条,我们会有何感想?现在一些地区,能够花高价彩礼把儿媳娶到家来,就属于烧高香了!
当然应该帮忙还了,公公婆婆之所以欠钱,还不是为了让我们的婚姻变得更美好,让我们的物质基础变得更好,所以结婚以后就应该帮着还钱。毕竟那也是他自己的父母,他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父母为自己欠了那么多债呢?
既然结婚了,就都是一家人,公婆对媳妇的付出,媳妇都是看在眼里的,如果没有媳妇的话,他们也不至于欠债,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让我们这个小家变得更好,让我们不会为了生计发愁。因此结婚以后老公如果帮忙还钱的话,这是应该的,作为媳妇应该举双手赞同!
老人家辛辛苦苦了一辈子,到最后,为了自己的孩子欠了一身债,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让人感动。再看看身边,有多少什么都不想付出,就想把媳妇娶回家的公婆,那样的公婆让人心寒,让人失望。
他们只想一味地索取,却忘了该怎么对媳妇好,该怎么让儿子这个小家变得更加美满。他们觉得媳妇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自己儿子也是什么都好,却忘了,媳妇在别人家当了20年的公主。如果公婆是这样的话,就不用替他们还债,在媳妇儿心里,公婆对她就是不够重视,所以才不会为媳妇花钱。
因此,那些为了自己欠了一身债的公婆,媳妇肯定会赞同老公帮忙还钱钱的,也算是尽了自己的一片孝心吧,这样也能让公婆安度晚年,不为钱发愁。
这就是说。他们为了彩礼为了你们的。生活欠了一些债作为你来讲,想还钱。是很对的,很好的,但是作为他的父母来讲。他不愿意叫你们承担这个。这是他们的一片好心可是作为我们儿女应该承担。一些让他们。晚年更加幸福快乐。体现了我们的笑。敬老人的。
老公坐下,当他点燃手中烟的那一刻开始,我知道一切都会变得不平静了。
事情还要从老公接的一个电话说起。
“我是,有什么事,你说。”
“啊,多少钱,什么时候借的?”
“我问下具体情况,稍后再联系吧”
老公转过头来,说他出去一下,我刚想问,“啪”的一声,门就关上,他就匆匆忙忙地就走了。当时,我就感觉就出事了,牵扯到钱的问题,我们俩从来都是商量着来的,但这次,不一样了
我和老公生活在南方的四五线城市,他是地方国企的普通职工,4000+每月,我在私企从事着行政类的工作,3000+每月,加上年底的奖金,一年两个人的总收入大概也就是10万左右。
怕你们笑话,我和老公是奉子成婚的,养育着一个美丽、可爱又善良的小公主,虽然结婚的时候了解得不够多,但是生活上还是能够互相帮助,经济上能够共同奋斗,几年下来,在2020年年底的的时候,我们开心又幸福地把35万的首付款给交了,当时那种“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天地”的幸福感无法言喻,虽然没有钱装修,但是依靠节俭度日,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通过时间的长度来实现自己的目标的。
丈夫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一个潜力股,有清晰的思维,独立的想法,非常有上进心,在工作之余还找各种兼职,甚至朋友开公司,喊他去帮忙搬化工原料,300一天的体力活,他也是毫不犹豫,只要有赚钱的渠道,他都是尽力争取。而我呢,没什么特色,带好娃,上好班,勤俭节约,持家就好。
但是,满心的期待带来的,并不是想要的结果,一道晴天霹雳,瞬间击垮了我们的丰盈的梦想。
深夜,丈夫回来了,看得出来,精疲力尽。见到我,没说话,去房里看女儿睡了,回到客厅里,他坐下,点上烟,我也跟着坐下,他看着我,一脸茫然和痛苦,豆大的眼泪在他疲惫的眼睛里打转。
“婷婷,我下面跟你说的事,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无论怎样听说说完。”
我点点头,如坐针毡。此时的我,迫切地想知道到底发什么,又非常害怕知道了以后会发生什么,我惧怕的不是钱,惧怕的是因为钱,对家庭、感情、对未来的生活造成的影响,未知的恐惧让我坐立难安。
“欠了35万,推牌九,跟他那帮原来生意上的朋友。”
“爸怎么又去赌了,之前不是已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嘛,为什么又来了!?欠这么多钱,哪里来的钱去还?”我一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瞬间爆发了出来。
“这个恶习,他一直都在延续都没改,债主今天不是电话打过来,我都被蒙在鼓里。”
“那你要他自己去处理,我不管,那一次是最后一次,这一次一万个理由,我也不管。”
老公沉默了。我知道,他既然开口跟我说这件事,肯定是想想办法凑钱,给公公还钱的,可是,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也没有多余的钱,我们还在为未来奋斗,却要加上这种莫须有的负担,这不公平。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知道,一切都是要围绕着解决钱的问题来想办法。但是我不想主动,我想等老公跟我一起商量,看看到底应该怎么办,帮是要帮的,也应该帮。但是要考虑如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才是最好的解决之道呀。
老公的沉默,让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只是爆发的开始。
因为这次沉默,我们一直在冷战,除了日常必需的交流,一点交流都没有。
三天后,我陆续收到了一些借款广告的信息。突然的这些信息,让我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老公是不是在网上借钱了,而紧急联系人填的是我,无良的这些贷款公司又把这些客户的信息贩卖出去,导致我才能收到这些短信。
瞬间,我感觉到的是疑惑和不安,从有商有量,到擅自作主,也许只要一瞬间。我不敢肯定,也不敢相信,我也不想问他,所以我做了我最想做,也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打开了他的手机。
然而我打开的,并不是手机,而是最不想要的结果。
蚂蚁借呗8万,微粒贷5万,京东金融3万,拍拍贷2万,一共18万。瞬间爆发的情绪,让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在他面前大吵大闹,质问他为什么借钱的时候不跟我商量;为什么在自己条件只有这样的情况下,还去借这种高利息的钱;借钱的时候想过,这些钱我们以后怎么去还,无数个为什么在我自己的嘴边回荡。
他的一句话的解释就是,“他是我爸,再难我都要帮,再难我都要扶起来。”
真的很难过。难过的不是钱,不是压力,而是因为钱,从有商有量,到擅自作主,到互相不沟通,互相不理解,难道就因为这个,就可以不顾一切地做这样事,难道我们的小家就不重要吗,难道就不考虑吗?我的感受难道就不重要吗?
直至现在,问题依然是问题,钱的问题应该基本解决,但是我们如何回到从前?
法律分析:这个属于婚前债务。如果没有借条口头约定,这个应该同理谁说的谁还。对于这种情况,按照民间的风俗来说,对于结婚之后的债务都是有父母进行还款的,儿子和儿媳妇是没有义务要还的;但是有些儿子比较孝顺并且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会帮父母进行偿还债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国各地都有彩礼现象。
彩礼表面上都是20万上下的风俗,其实都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商定的,实际差距很大,猫腻都在嫁妆上。并不是所有家庭嫁女儿,都会扣下女儿的彩礼钱。
情况一:富裕家庭、高知家庭、城里家庭嫁女儿,20万彩礼会作为女儿的嫁妆返还到小两口家里。岳父额外再添一笔丰厚的嫁妆,比如一辆车,一起带到小两口家里。彩礼和嫁妆一般都会成为新娘的私房钱。
富裕家庭和高学历家庭嫁女儿,首选考虑的是女儿幸福,小两口日子过得舒服。
既然彩礼会返还到小两口家里,所以,男女双方反而不太在意彩礼多少,有的时候,三五万就可以了。当然,房子还是刚需。
显然,大家娶媳妇,肯定愿意优先娶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但竞争激烈啊,大家都懂。
情况二:经济落后且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地方的媳妇,男方的20万彩礼,会被岳父扣下,也许用于弟弟娶媳妇用。嫁妆也许就是几床被子。
这种家庭的父母,虽然口口声声说为了女儿的面子,但首先考虑的根本不是女儿的幸福,是趁机收回养育成本,给弟弟娶媳妇。丈母娘可能会一口咬定,全国各地都是20万彩礼0返还0嫁妆,唬不住男方就一拍两散,换下一家唬,总有急于娶媳妇,愿打愿挨的,哪怕丑点矬点笨点穷点。
如果女儿从小被这种重男轻女思想洗脑,也认可了这种思想,会铁了心认定,榨干婆家,贴补娘家,是孝顺的表现,是美德。一般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才会反对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反对父母在自己婚姻牟利。这也是很多家庭,不愿意女儿读太多书的原因。
如果男方家庭情况不好,娶媳妇不容易,也只能眼看着彩礼钱被拿去,给小舅子娶媳妇用,就当花钱买了个媳妇吧。谁让你娶不到城里媳妇呢?
但要谨防一种情况,女方索要巨额彩礼后,被女方父母扣下。新娘两手空空,嫁到婆家,见到婆家家产被彩礼榨干,家徒四壁,还有巨额债务,日子很苦,于是经常跟新郎吵架,回到娘家后,不愿再回婆家,甚至提出离婚,并外出打工玩消失,甚至另找男人。但女方父母又不肯退还彩礼,导致男方人财两空。两家反目成仇,甚至引发刑事案件。这是天价彩礼导致悲剧的典型情况。
如果男方家境不错,或是城里人,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娶媳妇也不是很难,就轮到女方纠结了。
中国各地普遍都有低娶高嫁的习惯。村里的姑娘想嫁到镇上。镇上的想嫁到县城。县城的想嫁到市区省城。省城的想嫁到北上广。
但城市男方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只想给1万红包意思一下。
女方又想趁机赚一笔,不然觉得对不起父母,自己也会很没有面子。
男方的筹码是家境好,让女方姑娘很动心。这时男方态度就敢于强硬一点。
婆婆劝儿子另找个城里媳妇,免得娶到家的媳妇是个扶弟魔。
女方丈母娘的第一个筹码,是从小对女儿思想的灌输。于是一边强调风俗,口口声声为女儿面子。第二招是藏女儿的户口本。第三招举着农药瓶,逼女儿向男方讨要彩礼钱,日后好给弟弟娶媳妇。
城里男友态度强硬。这时又有村里小伙上门提亲,愿意倾家荡产掏30万彩礼,还不要嫁妆。
这就纠结了。
嫁给城男,自己婚后幸福,但家里父母得不到多少彩礼钱。
嫁给村男,父母得到巨额彩礼钱,但自己婚后日子会很清苦。
情况三:当然,也有折中情况,20万彩礼,返一半扣一半的。
情况四:比较极端的一种情况,就是婚前双方家长谈的时候,女方见男方家境还可以,不想谈崩,就答应彩礼走个过场,婚后返还。婚后就黑不提白不提耍无赖,媳妇再哭哭啼啼让你别逼她父母。
所以,婚后退不退彩礼这个问题,有退的,也有不退的,取决于婚前两家的博弈。
女孩们的想法也是两个极端。
有的偷户口本跟男友登记,自己扣下彩礼钱,婚后养儿子用。父母谴责她没良心,她谴责父母卖女儿。说不清谁对谁错。
有的坚决为娘家挣一大笔彩礼钱,哪怕婚后到婆家吃苦还债。平时赚点钱,就像樊胜美,拼命贴补娘家。婚后不管儿子,也要管弟弟。老公谴责她是扶弟魔,她谴责老公没良心。说不清日子能不能过下去。
最后,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希望大家不会用到。
鉴于国内骗婚骗彩礼现象泛滥,榨干男方父母终生积蓄,导致生活困难、举债,进而导致多起纠纷、斗殴、放火、持械杀人等重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案例: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礼,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案例:2015年,浏阳市杨花乡山斗村的村民张某与广西女子柳某结婚了。可是就在领了结婚证的第二天,新娘子不见了,手机也打不通,彩礼钱被女方带走。法院判女方返还彩礼。但女方至今下落不明,彩礼无法追讨。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男方必需证明自己生活困难,才能要回彩礼。一年内能要回一多半。两年内能要回一少半。超过两年,就彻底要不回来了。而且,媳妇很可能会以离婚为要挟,不让你起诉女方父母,讨要彩礼,
如果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简单的说,如果女方要是真不要脸了,婚前索要巨额彩礼,比如20万,然后跟男方领结婚证,举办婚礼,并婚后共同生活几个月,然后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不肯返还彩礼。男方可能就真没办法了。女人每年换地方干上这么一两票,每票榨干一个普通家庭,比当妓女赚的都快。
有这样的案例,女方偏婚,彩礼到手,留给弟弟,自己远走高飞。甚至还有骗了彩礼,跟情人一起远走高飞的。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骗婚牟利的(两次以上从彩礼获利,躲避法院传唤或警方追捕),会立案侦查,发全国通缉令,抓捕后仿照诈骗罪量刑。数额巨大的(10万以上),借鉴判例,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想离婚,能不能向岳父要回彩礼?可以。前提是新娘想向娘家父母要回这笔钱。
2013年,连云港市东海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女儿状告父母,要求返还其丈夫于婚前给付的彩礼一案。法院认定,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两被告立即返还女儿20万元。
基本情况,都在这里了。要借鉴哪种做法,自己拿主意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