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六礼”就是婚礼的六道仪式,它们是

古代婚姻“六礼”就是婚礼的六道仪式,它们是,第1张

六礼即:冠、婚、丧、祭、乡饮酒、相见 。此为六礼 六礼古代的婚姻礼仪。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刘歆制婚仪。汉朝以后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无亲迎礼。而从东汉至东晋更是因社会动荡,顾不得六礼,仅行拜时(拜公婆)之礼,连合卺仪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复行亲迎礼,帝室成婚也照六礼行事。宋代官宦贵族仍依六礼,民间则嫌六礼繁琐,仅行四礼,省去问名和请期,分别归于纳采和纳征。《朱子家礼》连纳吉也省去,仅取三礼,三礼也成为明代的定制。清代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加女家铺房一礼。清代《通礼》载,汉官七品以上才实行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亲迎五礼。清末后,六礼演变纷繁,也就逐渐衰落了。

三书六礼是古代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三书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徵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

问名: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纳吉(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徵象后,婚事巳初步议定。

纳徵(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请期(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徵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著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三书六礼[sān shū liù lǐ]

三书六礼是旧时汉族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中文名

三书六礼

类型

婚姻习俗礼仪

三书

聘书、礼书,迎书

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起源

西周

历史起源

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籍《礼记》和《仪礼》都对此有所论述。《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另据《仪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

具体内容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三书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

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后代渐加礼物。到明代陈雁及礼物于厅堂。清代请婚人陈仪物于庭,奉书致命,主婚人受书,告庙醴宾。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1]雍正初,定制,汉人纳采成婚,四品以上,绸缎、首饰限八数,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减二,八品以下又减二,军、民绢、果盒亦以四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问名

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西周“六礼”中第二礼。“问名”之礼最早见于《仪礼》中:“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又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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