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家的名字

中国科学家的名字,第1张

中国科学院院士完全名单 (包括已故院士)

1 数学物理学部 (191)

艾国祥 白以龙 蔡诗东 陈 彪 陈和生 陈佳洱 陈建功 陈建生

陈景润 陈木法 陈难先 陈式刚 陈希孺 程开甲 程民德 崔尔杰

戴传曾 戴元本 邓稼先 丁大钊 丁伟岳 丁夏畦 段学复 范海福

方 成 方守贤 冯 端 冯 康 甘子钊 葛墨林 葛庭燧 龚昌德

谷超豪 关肇直 管惟炎 郭柏灵 郭尚平 郭永怀 郭仲衡 郝柏林

何泽慧 何祚庥 贺贤土 洪朝生 洪家兴 胡 宁 胡和生 胡济民

胡仁宇 胡世华 华罗庚 黄 昆 黄润乾 黄胜年 黄祖洽 霍裕平

江泽涵 姜伯驹 解思深 金建中 经福谦 柯 召 邝宇平 李 林

李邦河 李大潜 李德平 李方华 李国平 李家春 李家明 李惕碚

李荫远 李正武 廖山涛 林 群 林同骥 刘应明 卢鹤绂 陆 埮

陆启铿 陆学善 吕 敏 马大猷 马志明 闵乃本 欧阳钟灿 潘承洞

彭桓武 彭实戈 蒲富恪 钱临照 钱三强 钱伟长 钱学森 曲钦岳

饶毓泰 沈 元 沈文庆 沈学础 施汝为 石钟慈 苏步青 苏定强

苏肇冰 孙义燧 谈镐生 汤定元 唐孝威 陶瑞宝 田 刚 童秉纲

万哲先 汪承灏 汪德昭 王 迅 王 元 王承书 王鼎盛 王淦昌

王乃彦 王诗宬 王世绩 王绶琯 王湘浩 王业宁 王竹溪 王梓坤

魏宝文 魏荣爵 文 兰 吴杭生 吴式枢 吴文俊 吴有训 席泽宗

夏道行 冼鼎昌 肖 健 谢家麟 谢希德 熊大闰 徐叙瑢 徐至展

许宝騄 严济慈 严加安 严志达 杨 乐 杨澄中 杨福家 杨国桢

杨立铭 杨应昌 叶朝辉 叶企孙 叶叔华 应崇福 于 渌 于 敏

余瑞璜 詹文龙 张 杰 张殿琳 张恭庆 张涵信 张焕乔 张家铝

张仁和 张淑仪 张文裕 张钰哲 张裕恒 张宗燧 张宗烨 章 综

赵光达 赵忠贤 赵忠尧 郑厚植 周 恒 周光召 周培源 周同庆

周又元 周毓麟 朱邦芬 朱光亚 朱洪元 庄逢甘 邹广田

2 化学部 (175)

白春礼 蔡镏生 蔡启瑞 曹 镛 曹本熹 查全性 陈 懿 陈冠荣

陈洪渊 陈家镛 陈鉴远 陈俊武 陈凯先 陈庆云 陈荣悌 陈茹玉

陈新滋 陈耀祖 程津培 程镕时 戴安邦 戴立信 邓从豪 邓景发

方肇伦 费维扬 冯守华 冯新德 傅 鹰 高 鸿 高济宇 高世扬

高小霞 高怡生 高振衡 顾翼东 郭景坤 郭慕孙 郭燮贤 何炳林

何国钟 何鸣元 洪茂椿 侯建国 侯祥麟 侯虞钧 胡 英 胡宏纹

黄 宪 黄 量 黄葆同 黄本立 黄春辉 黄鸣龙 黄乃正 黄维垣

黄耀曾 黄志镗 黄子卿 嵇汝运 计亮年 纪育沣 江 龙 江 明

江元生 姜圣阶 蒋丽金 蒋明谦 蒋锡夔 黎乐民 李 灿 李方训

李洪钟 李静海 梁敬魁 梁树权 梁晓天 林国强 林励吾 林尚安

刘若庄 刘有成 刘元方 柳大纲 楼南泉 卢嘉锡 卢佩章 陆婉珍

陆熙炎 麻生明 麦松威 闵恩泽 倪嘉缵 彭少逸 钱保功 钱人元

钱逸泰 钱志道 任咏华 沙国河 申泮文 沈家骢 沈天慧 沈之荃

时 钧 苏 锵 苏元复 孙家钟 唐敖庆 唐有祺 田昭武 田中群

佟振合 万惠霖 汪 猷 汪德熙 汪尔康 汪家鼎 王 夔 王 序

王葆仁 王方定 王佛松 吴 奇 吴浩青 吴新涛 吴学周 吴养洁

吴云东 吴征铠 武 迟 肖 伦 谢毓元 邢其毅 徐 僖 徐光宪

徐如人 徐晓白 严东生 颜德岳 杨石先 杨玉良 姚建年 姚守拙

殷之文 游效曾 余国琮 俞汝勤 虞宏正 袁 权 袁承业 袁翰青

恽子强 曾昭抡 张 滂 张存浩 张大煜 张礼和 张乾二 张青莲

张玉奎 赵承嘏 赵玉芬 赵宗燠 郑兰荪 支志明 周其凤 周同惠

周维善 朱道本 朱起鹤 朱清时 朱亚杰 庄长恭 卓仁禧

3 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232)

鲍文奎 贝时璋 秉 志 蔡 翘 蔡 旭 蔡邦华 曹天钦 曹文宣

常文瑞 陈 桢 陈 竺 陈凤桐 陈华癸 陈焕镛 陈可冀 陈世骧

陈慰峰 陈文贵 陈文新 陈晓亚 陈宜瑜 陈宜张 陈中伟 陈子元

承淡安 戴芳澜 戴松恩 邓叔群 邓子新 丁 颖 方精云 方荣祥

方心芳 冯德培 冯兰洲 冯泽芳 高尚荫 龚岳亭 郭爱克 韩济生

韩启德 郝 水 贺 林 贺福初 洪德元 洪国藩 洪孟民 侯光炯

侯学煜 胡经甫 黄家驷 黄祯祥 蒋有绪 金国章 金善宝 鞠 躬

孔祥复 匡廷云 黎尚豪 李 博 李朝义 李季伦 李继侗 李家洋

李竟雄 李连捷 李庆逵 李振声 梁 希 梁伯强 梁栋材 梁植权

梁智仁 林 镕 林其谁 林巧稚 刘承钊 刘崇乐 刘建康 刘瑞玉

刘思职 刘新垣 刘以训 刘允怡 娄成后 卢永根 陆宝麟 陆士新

罗宗洛 马世骏 马文昭 毛江森 钮经义 潘 菽 庞雄飞 裴 钢

蒲蛰龙 戚正武 钱崇澍 强伯勤 钦俊德 秦仁昌 邱式邦 裘法祖

裘维蕃 饶子和 沈 岩 沈其震 沈善炯 沈允钢 沈韫芬 沈自尹

盛彤笙 施教耐 施立明 施履吉 施蕴渝 石元春 宋大祥 苏国辉

孙大业 孙汉董 孙曼霁 孙儒泳 谈家桢 汤飞凡 汤佩松 唐崇惕

唐守正 唐仲璋 田 波 童第周 童坦君 涂 治 汪堃仁 汪忠镐

王大成 王德宝 王恩多 王伏雄 王家楫 王善源 王世真 王文采

王应睐 王正敏 王志均 王志新 王志珍 魏 曦 魏江春 魏于全

吴 旻 吴常信 吴建屏 吴阶平 吴孟超 吴英恺 吴征镒 吴中伦

吴祖泽 伍献文 肖龙友 谢联辉 谢少文 熊 毅 徐冠仁 徐国钧

许根俊 许智宏 薛社普 阎隆飞 阎逊初 阳含熙 杨 简 杨福愉

杨弘远 杨惟义 杨雄里 姚 錱 姚开泰 叶桔泉 叶玉如 殷宏章

尹文英 印象初 于天仁 俞大绂 俞德浚 曾 毅 曾呈奎 曾益新

翟中和 张春霆 张广学 张景钺 张启发 张树政 张锡钧 张香桐

张孝骞 张新时 张亚平 张永莲 张友尚 张肇骞 张致一 赵尔宓

赵国屏 赵洪璋 赵善欢 郑光美 郑国锠 郑儒永 郑守仪 郑万钧

郑作新 钟惠澜 周 俊 周廷冲 周泽昭 朱 洗 朱既明 朱壬葆

朱兆良 朱祖祥 朱作言 诸福棠 庄巧生 庄孝僡 邹 冈 邹承鲁

4 地学部 (192)

安芷生 常印佛 巢纪平 陈 旭 陈 顒 陈国达 陈俊勇 陈梦熊

陈庆宣 陈述彭 陈永龄 陈运泰 程纯枢 程国栋 程裕淇 池际尚

丑纪范 戴金星 邓起东 丁国瑜 丁仲礼 董申保 方 俊 冯景兰

冯士筰 符淙斌 傅承义 傅家谟 高 俊 高由禧 高振西 谷德振

顾功叙 顾知微 关士聪 郭承基 郭令智 郭文魁 郝诒纯 何作霖

侯德封 侯仁之 胡敦欣 黄秉维 黄汲清 黄荣辉 黄绍显 贾承造

贾福海 贾兰坡 金玉玕 金振民 乐森璕 李 钧 李崇银 李春昱

李德仁 李德生 李吉均 李曙光 李四光 李廷栋 李小文 李星学

林学钰 刘宝珺 刘昌明 刘东生 刘光鼎 刘嘉麒 刘振兴 卢衍豪

陆大道 吕达仁 马 瑾 马杏垣 马在田 马宗晋 毛汉礼 孟宪民

穆恩之 欧阳自远 裴文中 秦大河 秦馨菱 秦蕴珊 邱占祥 任纪舜

任美锷 戎嘉余 沈其韩 盛金章 施雅风 石耀霖 斯行健 宋叔和

苏纪兰 孙 枢 孙大中 孙殿卿 孙鸿烈 孙云铸 谭其骧 陶诗言

滕吉文 田奇 田在艺 童庆禧 涂长望 涂传诒 涂光炽 汪集旸

汪品先 王 仁 王 水 王 颖 王 钰 王德滋 王恒升 王鸿祯

王铁冠 王曰伦 王之卓 王竹泉 魏奉思 文圣常 翁文波 吴传钧

吴国雄 吴汝康 吴新智 伍荣生 武 衡 席承藩 夏坚白 肖序常

谢家荣 谢学锦 谢义炳 徐 仁 徐冠华 徐克勤 徐世浙 许 杰

许厚泽 许志琴 薛禹群 杨 起 杨文采 杨钟健 杨遵仪 姚振兴

业治铮 叶大年 叶笃正 叶嘉安 叶连俊 殷鸿福 尹赞勋 於崇文

俞建章 袁道先 袁见齐 岳希新 曾庆存 曾融生 翟裕生 张本仁

张炳熹 张伯声 张国伟 张弥曼 张彭熹 张文佑 张宗祜 章 申

赵柏林 赵金科 赵九章 赵鹏大 赵其国 郑 度 钟大赉 周立三

周明镇 周廷儒 周秀骥 周志炎 朱 夏 朱日祥 朱显谟 竺可桢

5 信息技术科学部 (82)

包为民 保 铮 陈桂林 陈国良 陈翰馥 陈俊亮 陈星弼 陈星旦

褚君浩 戴汝为 董韫美 冯纯伯 干福熹 高庆狮 郭 雷 郭光灿

何积丰 侯 洵 侯朝焕 黄 琳 黄宏嘉 黄民强 黄纬禄 简水生

匡定波 雷啸霖 李 未 李启虎 李衍达 李志坚 梁思礼 林惠民

林为干 林尊琪 刘盛纲 刘颂豪 刘永坦 陆汝钤 陆元九 罗沛霖

母国光 彭堃墀 秦国刚 阙端麟 沈绪榜 宋 健 孙钟秀 唐稚松

王 圩 王 选 王 越 王大珩 王家骐 王启明 王守觉 王守武

王阳元 王育竹 王占国 王之江 吴德馨 吴宏鑫 吴培亨 吴全德

夏建白 夏培肃 薛永祺 杨芙清 杨嘉墀 姚建铨 叶培大 张 钹

张 煦 张景中 张嗣瀛 张效祥 郑耀宗 郑有炓 周炳琨 周巢尘

周兴铭 朱中梁

6 技术科学部 (204)

毕德显 蔡昌年 蔡方荫 蔡金涛 蔡其巩 蔡睿贤 曹楚南 曹春晓

曹建猷 常 迵 陈 达 陈创天 陈芳允 陈能宽 陈新民 陈学俊

陈宗基 陈祖煜 程耿东 程庆国 程孝刚 褚应璜 慈云桂 戴念慈

党鸿辛 邓锡铭 丁舜年 都有为 窦国仁 范守善 高景德 高为炳

高玉臣 高镇同 葛昌纯 龚祖同 顾秉林 顾诵芬 顾逸东 郭可信

过增元 韩祯祥 侯德榜 胡海昌 胡文瑞 胡聿贤 黄克智 黄文熙

姜中宏 蒋民华 金展鹏 靳树梁 柯 俊 雷天觉 李 强 李 天

李 薰 李国豪 李济生 李敏华 李述汤 李文采 李依依 梁守盘

梁思成 林 皋 林秉南 林兰英 刘宝镛 刘敦桢 刘高联 刘广均

刘恢先 刘仙洲 柳百新 卢 柯 卢 强 卢肇钧 路甬祥 吕保维

马祖光 毛鹤年 茅以升 孟少农 孟昭英 苗永瑞 闵桂荣 欧阳予

潘际銮 潘家铮 彭一刚 齐 康 钱 宁 钱令希 钱钟韩 邱大洪

任新民 邵象华 沈 鸿 沈志云 沈珠江 师昌绪 石青云 石志仁

史绍熙 宋家树 宋玉泉 宋振骐 孙 钧 孙德和 孙家栋 唐九华

唐叔贤 陶宝祺 陶亨咸 陶文铨 童宪章 屠守锷 汪 耕 汪胡桢

汪菊潜 汪闻韶 王补宣 王崇愚 王大中 王淀佐 王景唐 王立鼎

王希季 王之玺 魏寿昆 温诗铸 闻邦椿 吴承康 吴良镛 吴硕贤

吴学蔺 吴仲华 吴自良 伍小平 肖纪美 谢光选 邢球痕 熊有伦

徐采栋 徐建中 徐士高 徐性初 徐芝纶 徐祖耀 许学彦 薛其坤

严 恺 严陆光 颜鸣皋 杨 卫 杨 槱 杨叔子 杨廷宝 姚 熹

叶恒强 叶培建 叶渚沛 余梦伦 俞鸿儒 张 维 张 泽 张楚汉

张德庆 张恩虬 张光斗 张沛霖 张兴钤 张佑启 张钟俊 张作梅

章名涛 章梓雄 赵淳生 赵飞克 赵仁恺 郑时龄 郑哲敏 支秉彝

钟万勰 钟香崇 周 远 周 仁 周本濂 周干峙 周国治 周惠久

周锡元 周孝信 周尧和 周志宏 朱 静 朱森元 朱位秋 朱物华

庄逢辰 庄育智 邹世昌 邹元爔

7 外籍院士 (28)

巴 顿 伯奇费尔 陈省身 崔 琦 德 泰 丁肇中 冯元桢 傅睿思

高 锟 葛守仁 何毓琦 黄煦涛 霍克弗尔特 霍西金斯 简悦威 杰 尔

井口洋夫 科 顿 克里斯琴森 库 什 莱 恩 雷 文 黎念之 李约瑟

李政道 利翁斯 林家翘 林同炎 罗伯特康 马库斯 毛河光 米歇尔

莫里茨 潘诺夫斯基 丘成桐 萨支唐 沈元壤 司马贺 田长霖 威 利

威塞尔 吴健雄 吴耀祖 肖荫堂 辛克维奇 杨振宁 姚期智 张立纲

张永山 朱棣文 朱经武 卓以和

95岁院士鼓励女性争取自由和独立,真正的独立想要什么靠自己去争取,而不是单纯的嘴上喊着男女独立男女平等,然后经济上有完全依赖于自己的另一半。需要真正的独立,这对于女性的自信以及人生的自由有很大的影响。

要真正的实现独立,要实现经济上的独立,经济上的独立,不是说男女之间结婚了之后经济完全仍然是AA制,这不至于但不能是对方一个月赚3万,这个女性一个月赚3000,经济上严重依赖于自己的另一半,然后还嘴上喊着男女平等平等,就是这么平等的吗?我们不否认另一半有照顾自己另一半的责任和义务,但这种照顾不是恃宠而骄的理由,想要真正的独立。嘴上喊着平等,然后又花了人家的钱,不给买了就说不尊重女性,这种田园女权主义是非常值得唾弃的,是完全不应该发生的。

真正想做到自己的自由独立,首先就建立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只有有经济上的独立,才能有人格上的独立,因为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一直花着对方的钱,对方有时候也会有脾气不好的时候,也会生气的时候,两个人吵架了人家会说,你每天花的钱都是我赚的,你有什么资格跟我吵架,你用什么去反驳对方?说对方应该尊重女性,这有什么用啊?没有人会听这个的。

想让别人尊重自己,首先自己尊重自己,不能严重的双标,觉得男的给女的花钱天经地义,女的就天生应该享受自己另一半,给自己的钱,然后还要尊重自己,还要照顾自己,还要听自己的话,凭什么呀?这完全没有道理呀。所以是想要什么靠自己去争取,不是完全靠自己的另一半去争取结婚,也从来不是跨越阶层,改变生活方式的一种方法,而是两个人风雨共济,一起努力去奔向更好的生活。

叶叔华鼓励女性打破“玻璃天花板”,这个观点我是非常认同的,因为男女平等并不应该是喊口号,而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做到男女平等。在生活中和职场上很多地方都是比较歧视女性的,但是在这些地方,女性有些方面做的并不比男性差,甚至比某些男性还要更好,那么到底怎样才能打破这种“玻璃天花板”呢?让我们起来看一看吧。

一、女性自立自强。

首先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女性一定要自立自强,如果我们女性自己都不能够做到自立自强,而是依靠其他人生活的话,那么这个天花板永远都不可能突破,所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女性一定要自立自强,可以有自己的事业或者是自己擅长的领域。在世界上能够打破女性天花板的人还是非常多的,比如今天我们谈到的叶叔华她在天文学领域是世界闻名的,还有曾经的居里夫人、现在的屠呦呦等都是高质量女性,更多女性应该向她们学习,即使不能够有她们如此大的成就,也应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有一番作为。

二、社会平等的看待女性。

其次就是社会应该平等的看待女性,有一些职场特别的歧视女性。有一些公司不会录用那些已经结婚的年轻女性,因为她们结婚了就代表以后会要生孩子,这时候公司就要给他们休产假,而给女性休产假是很多公司都不愿意做的一件事情。这样的启示也给女性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为即使他们的能力非常的强,但是公司一谈到休产假的事情可能就会不录用他们。所以应该从社会上根除,这种女性不如男性的思想。

三、来自家庭的尊重。

最后就是来自家庭的尊重,女性打破天花板还需要家庭的支持,如果女性的另一半都不尊重自己,那么女性也是很难有勇气去打破这个天花板的,所以另一半一定要给对方足够的勇气,平等的看待对方,而不是把对方看成自己的附属品。

  新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不管是经济地位还是政治上的参政议政包括文化权利都有很大进步,这也对于妇女劳动的积极性以及社会对于妇女的重视与日俱增,到如今已经是男女平等得到长足的发展进步,详解如下:

  一、妇女的政治地位明显提高

  妇女政治地位是衡量妇女地位的核心内容,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又是衡量妇女政治地位的主要指标。在旧中国的封建制度下,妇女终身被禁锢在家庭中,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四重压迫,丧失独立人格。旧中国的统治者不但拒绝承认女性与男性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用封建礼制和法制直接确认和保护这种不平等的两性关系。在礼制上,历代王朝根据各自的需要,制订和编印了《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等一整套有关女教、妇道的规条,将妇女严格捆束在“三从四德”[2]之中。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妇女几乎没有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地位,也难觅对其权益给予法制保障的内容和表现。在这样的环境中,中国妇女无政治民主权利可言,更不用说参与国家的管理了。近现代以来,虽然妇女为争取参政议政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取得的进展却不大。

  新中国废除了一切歧视、压迫妇女的法律,并赋予了女子同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妇女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建国前夕,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上拥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3]195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中,均明确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法律条文的制定,使宪法男女平等的精神成为国家生活的行为准则,为确立和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奠定了重要基础。

  法律对妇女政治地位的确定,激发了广大妇女的参政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广大妇女满怀信心,积极参加各地的选举,她们称选民证为“当家证”。1953年12月,在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普选运动中,广大妇女踊跃参加了投票。人民把选举的日子当作节日,张灯结彩,载歌载舞,庄严隆重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天津郊区郭庄子青年妇女蒋宝珍,结婚时正赶上选举,她为了投票,等了两个小时才上花车。她说:“结婚是大事,选举更是大事,结婚是喜事,选举更是喜事。”南京市一位刚生了孩子的妇女不能参加选举大会,就给孩子起名“选玉”作为纪念。这次选举全国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669144人,其中妇女代表占1731%。[4]此后,女性参与选举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1995-2005年,女性参与地方人民代表选举的比例已达到734%。

  人大和政协是妇女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在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女委员中,妇女都占有一定的比例。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共有女代表147人,占代表总数的12%;[6]在此后的历届人大会议上,女代表的参与比例整体稳中有升。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已占2133%。[7]1954-2009年,先后有宋庆龄、何香凝、蔡畅、李素文、邓颖超、史良、陈慕华、雷洁琼、彭佩云、何鲁丽、顾秀莲、乌云其木格、陈至立、严隽琪14位妇女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8]并出现了目前中国惟一的参加过第一届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人,她也是一位女性,即: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农民申纪兰。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66%,女常委占常委总数的69%;

[9]到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和女委员分别占到了2133%和177%。[10]在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协中,女代表也占一定的比例。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为国家立法和改进工作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提案。在全国政协,

  妇女在中共党员和女干部中也占有相当的比例。截至2004年,女党员人数已达12956万人,占党员总人数的186%。全国各级政府中都有妇女担任领导工作。1951年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中约有15万女干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妇女干部的人数大幅增长。2007年,全国共有女干部1500多万人,占全部干部的38%。[13]2008年,全国有230多位女性任省部领导,公务员中女干部占40%以上。[14]司法机构中也有一大批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一代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和领导才能的女干部不断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中国***不仅在自己的队伍中注重女党员和女干部的培养,而且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各民主党派。截至2005年,在中国八个民主党派中,女性已占有较高比例,其中有七个党派女党员比例超过了30%。[15]

  新中国建立60年来,广大妇女的知政和议政能力也明显提高。据1990年第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在了解政治信息方面,知晓中央总书记的女性为557%,知晓国家主席的女性为449%。到2000年,对国家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美国总统的知晓情况较10年前有了明显的增长,女性对国家主席的知晓率达到87%,比1990年提高了42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女性的知晓率达967%,农村女性的知晓率达838%。[16]

  上述事实表明,随着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和女性素质的不断提高,中国的妇女在政治上获得了新生,其主人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正在政治平等的坦途中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妇女获得了经济独立权

  在旧社会,妇女没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丈夫来维持生活。这种依赖关系使广大妇女不得不成为男性的附属品,也失去了女性应有的人格尊严及个性。新中国建立后极大的改变了广大妇女经济上无权的状况,帮助她们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尊严。全方位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参与也使广大妇女获得了独立的经济地位。

  新中国的法律规定,妇女与男子有平等的劳动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17]新中国建立后,广大妇女纷纷走出家门,女性就业人数和共和国的建设步伐共进。1949年,城镇女职工人数为60万人,仅占全国职工总数的75%。[18]

1958—1959年间,女职工人数猛增到700多万。[19]至1994年,全国女职工人数已达到56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38%。[20]1998—2003年,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小额信贷,直接帮助250万妇女实现再就业。2004年底,全国城乡女性就业人数为337亿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48%;全国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4227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381%。[21]妇女的广泛就业为其获得经济独立权、消除对丈夫在经济上的依赖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建立6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崛起,适合女性从事的工作越来越多,也为广大女性的更广泛就业和经济独立提供了条件。5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女工从事的工种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纺织业、烟草业等。在纺织业中,女工的人数几乎占职工总人数的70%以上。由于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战略以及建国初期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需要大量劳动力,加上产业结构的单一,妇女们还参与到了一些不适合女性生理特点的工种中,如内河航行、地质勘察、建筑、炼钢冶金、机器制造、石油化工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女职工在建筑业和资源勘探等重体力工作的比率明显减少,在适合妇女从事的第三产业等行业中的比率增多。在国民经济12个行业中,女职工达100万人以上的行业就占9个,即: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卫生、教育以及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因为第三产业较适合女性就业,更切合妇女的体质条件,其快速发展增加了妇女的就业机会,使妇女就业结构趋向合理。在农村,改革开放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广泛建立,很多农村妇女开始从农业领域转移到非农领域,这都为妇女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使妇女能够走出家门、进厂生产,以此证明自身对社会的贡献和价值。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一批令世界瞩目的女企业家,如:海尔集团公司总裁杨绵绵、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珠、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亚军、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阳光文化基金会董事局主席杨澜、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佩珍、Kodak(柯达)全球副总裁叶莺、香港金利来集团大中华地区行政总裁胡冰心等。她们既是女性实力的象征,更是女性获得经济独立的典型代表。

  对妇女来说,劳动报酬是其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劳动报酬的多与少,关系到妇女生活水平的高与低。毛泽东曾说:“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要发动妇女参加劳动,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中国的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都明文规定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确保妇女在法律上与男子有相同的劳动报酬。在全国率先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还是这位女性——申纪兰。1952年春,申纪兰带头动员和组织妇女参加社里劳动,在一个封闭贫瘠的小山沟带领广大妇女和男村民开展劳动竞赛,在全国率先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此后,同工同酬在全国逐步推行。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业生产结构和产业结构日益多样化,“将农村男女劳动力配置到多种多样的生产项目、工种和部门上,其个人收入可以辨别的特性,使女性的收入边界清晰起来,经济贡献的社会评价提高,女性的自主意识增强。”[25]目前,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在全国已基本得到实行,虽然由于男女职工文化业务素质和职业构成的差异,实际收入尚有一定差距,但在农村先富起来的人群中,男女收入差距已不明显。男女同工同酬制度的推行,使女工收入提高,生活得到保证,确实保障了妇女独立的经济地位。

  三、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一个国家女性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女性在这个国家的社会地位。妇女政治和经济地位的高与低,也与其本身的文化素质紧密相联。在我国,虽然国家以法律形式确保了妇女同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但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有赖于妇女文化素质的提高。新中国建立后女性地位的大幅度提高,也可以从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中体现出来。

  在中国古代,对妇女的教育重在德育,不鼓励、不要求妇女有多少才学。甚至有“女子无才便是德”[26]的说法。为此,妇女在学习诗词文赋时,心理十分矛盾。宋诗词家朱淑真,才华过人,但留下诗词不多。她曾在一篇题为《自责》的诗中写道:“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与吟风;磨穿铁砚非吾事,秀折金针却有功”。[27]题目和诗都充分说明她内心的矛盾、痛苦和不平,同时也是中国古代妇女不能享有同男子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哀叹。民国以后,大部分妇女仍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状态。1931年至1935年,全国女子受初等教育毕业人数为1361238人;1937至1945年毕业人数为6480459人。14年间受初等教育的人数合计为7841697位。[28]这在当时2亿3000多中国妇女中,比例相当低。[29]虽然中国历史上也不乏很有才华的女性名垂青史,但总体来说她们也只是凤毛麟角。

  新中国建立后,宪法赋予了妇女同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群众进行扫盲。在1952、1956和1958年进行的扫盲活动中,全国各地纷纷建立夜间学校、民办学校、识字班等等。到1958年,全国已有1600万妇女脱了文盲状态,初步改变了愚昧无知的状况。[30]截止2004年,全国城镇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82%,比1995年下降57个百分点;农村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169%,比1995年下降105个百分点。全国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为42%,比1995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超过总文盲率的下降幅度。[31]基础教育中的女性教育水平也大大提高。在小学,1951年女生占在校生的比例为28%,1965年达到39%,1980年时达44%,1993年上升到468%。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显示,2004年全国小学中女生占4696%。在普通中学中,1951年女学生占在校生的256%,到1965年增加到322%,1980年占396%,1993年达到437%。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显示,2004年普通初中女生占4737%,高中女生占4581%。]此外,中国政府还致力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不断改善女童的受教育环境。2004年,男女童入学率分别为9897%和9893%,男女差距由1995年的07个百分点下降到004个百分点。国家努力保证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使高等教育中女性比例显著提高。建国以来,女大学生人数不断增长,由1949年时的232万,增长到1993年的852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6%,比1951年时的234%高出了11个百分点,比1965年时的269%高出了7个百分点,个别学校女生增长比例更大。2004年我国本科和专科高校在校女生已占到4565%。[34]从1978年至1992年,我国共招收硕士生320472人,博士生28245人,其中女硕士生106482人。[35]此后,女性受研究生教育的比例逐年增加。截止2004年,女硕士、女博士的比例分别达到442%和314%,比1995年分别提高136和159个百分点。

  科学殿堂的最顶端,也出现了女性柔美的身影。新中国建立后成长起来了一批女院士,她们是:医学家林巧稚,半导体材料科学家林兰英,生物地层学、古生物学、微体古生物学家郝诒纯,固体力学专家李敏华,化学家陈茹玉,岩石学家池际尚,化学家蒋丽金、沈天慧、黄量、高小霞,理论物理学家王承书,物理学家李林,天文学家叶叔华,以及被誉为“中国科学殿堂最美的女人”的物理学家谢希德和被誉为“中国的居里夫妇”的核物理学家何泽慧。这些让无数男性无法企及的领域和高度,女性却做到了。

  可见,60年来中国妇女的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由50年代的扫除女性文盲,改变广大妇女的无知状况,发展到21世纪初为女性提供高水平的教育机会,甚至出现了女院士,中国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已发生了质的飞跃。

  四、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明显提高

  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既是妇女地位的构成要素,又是妇女在社会中整体地位的缩影。婚姻对妇女来说,是决定她下半生幸福的关键。我国古代社会中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夫妻匹敌”的平等关系,而是一种“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的妻依附于夫的不平等关系。在这样的婚姻制度下,妇女在婚姻上没有自主权,必须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丈夫死了不得再嫁。包办买卖婚姻、童养媳、一夫多妻等封建社会制度,成为妇女在婚姻生活的噩梦,使女性身心备受摧残。

  为了使广大劳动妇女摆脱自古以来苦不堪言的悲惨命运,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女子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证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婚姻法》颁布后,很多长期受丈夫欺凌虐待、受尽折磨的妇女得以提出离婚诉讼,摆脱封建婚姻带给她们的不合乎人道的枷锁。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正,继续重申男女双方只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有权按本人意愿自由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并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一个重要因素。[39]2001年,政府再次对婚姻法提出修正案,重申男女平等基本原则,强调夫妻地位平等和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平等,有针对性地补充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重婚等有利于维护妇女权利的条款。[40]在法律的保护下,广大妇女在婚姻方面赢得了自主权。在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妇女们与丈夫共同劳动,共同成为家庭经济的支持者,家庭收入增加了,广大妇女在家中的贡献和地位也日益受到重视,妇女从此得到以建立起做“人”的尊严。

  新中国妇女家庭地位的提高,除了应归功于婚姻自由外,更多的得益于妇女独立经济地位的确立。自男女同工同酬制度确立后,妇女收入不断增加,使妇女同男子一样成为家庭财产的创造者,受到更多的尊重,也争取到了更多的对家事的发言权和决定权。

女性无需华丽的盛装,因为她们自有不竭的力

量。王亚平以女性之身躯承受严格的太空训练,不断挑战自我极限,成为我国首位进入空间站执行任务的女航天员;叶叔华在枯燥单调的工作中日复一日地埋头专研,于平凡的精耕细作中创造出不平凡的事业,促成了“北京时间”的设立;朱婷带领中国女排在2019年女排世界杯中逆袭战胜劲敌巴西队,即使手腕严重受伤也忍痛坚持,其女排精神激励着干干万万个中国人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

“女性不应是插在花瓶里供人观赏的娇弱花朵,而是蔓延在草原上随风起舞的野蛮生长的野草”。女性力量的诠释,在于用实力打破世俗的刻板认知,用自我诠释生命的多样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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