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结婚20年了,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因为感情不和,两个人要分开需要走法律程序吗?财产要怎么分?

和老公结婚20年了,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因为感情不和,两个人要分开需要走法律程序吗?财产要怎么分?,第1张

可以走也可以不走。

因为如果你们能协商一致,就可以,不用办任何的法律手续,因为你们本来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用办理离婚。

其次,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都可以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1、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结婚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在一起17年了,现在想分开就只能两个人协议分手就可以了,因为没领结婚证是属于非法同居,也不需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只要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不受什么约束,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自动走了就行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也只能两个人协议分割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分割,两个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就完事了。

不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法律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有婚姻证明的,也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证明方可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查到结婚登记的档案,开具婚姻证明,补办结婚证。

如果是事实婚姻,需先补证再离,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也没有登记,那么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写好离婚起诉书,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并复印件和起诉费,去被起诉方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

起诉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主观:

没有 领取结婚证 就不能算作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所以单纯的分手你们是可以直接分开不需要其他手续的。但是, 非婚生子女抚养 权的问题和同居财产的分割事项是按照法定夫妻离婚的标准来处理的,你这边如果要 争取抚养权 或是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是可以就此类事项提起诉讼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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