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在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1、工具/原料基本材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其他材料:
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B.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小提醒: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二、准生证的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卫生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规定:三、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四、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
外地人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1、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以及所需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再到现在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办理关于流动人口的婚育联系卡。
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免冠照片;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
5、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6、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不少人因为各种意外所以在怀孕时还未办理结婚证,那么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能办理准生证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一、2019年无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如果你没有结婚证,那么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那么这种情形下怎么办准生证呢: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可。
二、怎么办理结婚证
最好的办理准生证的方法还是提前办理好结婚证,那么结婚证怎么办理呢: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准生证对孩子是非常重要的,有了准生证才可以上的了户口,否则就是黑户,所以父母们一定要注意按照相关规定来,早点给孩子办好准生证。
北京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京籍:
(1)到女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
(3)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2、夫妻一方京籍:
(1)先到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乡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3)到本市一方所在地街道、乡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3、夫妻双方非京籍:
(1)男方先到档案地领一本《生育服务证》;
(2)领完后,男方档案地在《生育服务证》上盖计生章或者是人事章,证明未婚未育,由经办人签字;
(3)男女双方各要出一份婚育情况证明,男方去档案地出,还是盖档案地的计生或者人事章;女方是去户籍地出,盖居委会的章和街道计生办的章。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摘要:随着我国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实施,因此就会遇到二胎政策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以及未办理准生证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北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一、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1、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
2、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北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般在北京办理双独二胎准生证是需要先到相关地点进行登记申请的,有的地方可能是需要在怀孕之前办理,有的地方可能在生了过后办理,每个地方的要求会存在差异。
1、办理时间:北京部分区域可在二胎怀孕前办理二胎准生证,部分区域需要在二胎怀孕后才可办理二胎准生证;
2、填写表格:生育二孩申请书,由夫妻双方父母填写,共四份;
3、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填写;
4、申领再生育服务证声明书,夫妻双方填写;
5、表格填写合格后,带上证件,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申请手续;街道办理手续成功后会向区计生办申请,申请成功后就可领取双独二胎准生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先前夫妻有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的,需要退回,如果没有领取的,需要在当地计划生育档案所开具证明。只有有了准生证生育小孩子才是合法的,不然就是违法的。
北京准生证什么时候办
一般都是怀孕后就要开始办理准生证了,一般城市都是在怀孕3个月内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围产保健卡之前办好,或者至少在生宝宝之前办好即可,医院生宝宝时一定需要准生证的,否则医院无法开出生证明。所以各位爸爸妈妈一定要及时办理准生证。
如果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就怀孕了,一定要先办理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照片、孕妇保健手册(怀孕3个月附近医院建立的),先去社区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农村,对应就是村里和乡镇二级机构。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北京未办理准生证会有什么影响
北京一般要求在孩子出生前3个月要办好准生证,如果没有办好准生证的话,一来分娩医院不能为孩子开具出生证明,二来将来孩子落户会受到影响,三来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罚款等。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办理准生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簿;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4、出具居委会或单位开的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或未领养的证明,并盖有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的章。5、一寸免冠照片1张;6、女方需要到指定地点,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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