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离婚了他拿走了我丢失后挂失的户口本登记结婚合法吗?

我和我前妻离婚了他拿走了我丢失后挂失的户口本登记结婚合法吗?,第1张

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你作为男人的各方面的户口信息条件是符合婚姻法的要求的,从你信息是准确的,符合再婚条件的,而且手续齐全,那么就凭你有身份证,这个婚姻是合法的,不存在违法婚姻。

其实,你没有户口本,只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去派出所,要求开出你的户籍证明,盖上派出所的户籍章子,就等于户口本了,完全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必要去办理假户口本。

你的前妻不给你户口本,是不是不想让你再婚,是不是还有想和你复婚的念头?这个情况你要全面考虑,最好还是把情况与派出所人讲一下,要求开出户籍证明再去打结婚证比较好。

假如你们已经打了结婚证,也要去办理一张你的户籍证明放在身边,有什么事情可以证明你的合法性,问题就不大了。

户籍证明是随时都可以开的,不需要用费,法律规定证明是和户口本是有同等的法律效应的,就是户口本。

你好,一般都需要离婚证才能办理结婚证。但是如果可以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也是可以办理结婚的: (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四)离婚证明,必须是当事人原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无效。

在出示了这些材料后,需要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办理结婚。

也就是说,不出示离婚证并不当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不会阻止任何一方在离婚后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缺少部分材料只是会增加办理手续的繁琐程度,不当然导致直接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结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第二十三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对当事人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为遗失或者损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可以扔掉的,但是一般国家是会收回的。

2、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

3、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敲上本结婚证已注销的印章,再还给你。离婚后原来的结婚证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

一、离婚后结婚证可以扔吗

可以扔,但是最好别扔。如果是刚领完离婚证,仅仅代表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但不意味着共同财产分割完成。要是两人在分配财产时发生纠纷,结婚证也可以作为相关证明。

如果执意要扔掉,建议再婚之后仍也不迟,万一对方浪子回头或者自己想要复婚,它也可以作为提醒两人珍惜感情的物品。而且留着也不占地方,如果受到前夫/妻骚扰,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不见时,还能拿它证明已经没有关联。

二、离婚后的结婚证处理

1、作废不收回

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这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机关登记人员会注销掉结婚证,让它没有使用效力。

2、直接收回结婚证

如果两人存在很大的纠纷,那就需要到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则未作任何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做法:

(1)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

(2)留存结婚证复印件、原件退还当事人。

(3)参照婚姻登记机关的做法,注销结婚证后退还当事人。

总的来说,刚离婚的人看到与前夫或前妻的结婚证时,都会因为情绪想扔掉或撕毁它。但请保持冷静,建议先留着,等二婚领了结婚证,再把它销毁也不迟。要注意的是,一旦再婚,之前的离婚证和结婚证都会失效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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