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女方需要出钱。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情,不仅仅是要男方出钱,女方也是要出钱的。现在比较流行的就是男方买房子买车子,女方家里来给新房进行装修。
登记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6、双方当事人提交2张2寸(35mm宽,53mm高)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结婚女方出钱的地方有哪些
1陪嫁箱
结婚时女方一般会准备一个陪嫁箱,有的地方习俗是一对,里面会放压箱钱,寓意女儿是带着钱财嫁入婆家的,压箱钱放多少?这个要根据自己家庭条件而定,可以象征性的放个666、888这种吉利数字,也有的新娘将全部或者部分嫁妆放入箱内。为了防止结婚当天丢失,可以象征性的放吉利数字就可。
2首饰
结婚时,不仅男方要送一些首饰给女方,女方自己的父母也会给自己的女儿准备一些黄金首饰。一来是以黄金的美好寓意,祝福女儿婚后幸福美满。二来也是以黄金作为私房钱送给女儿:然后女儿嫁过去有钱傍身,也有的父母将自己结婚时的首饰作为传承送给女儿保管。
3床上用品
婚礼当天要摆在婚床以及婚后要用的床上用品,一般也由女方来买,并作为嫁妆带到婚房。一般要准备4、6、8、12等双数套数,并且都要是全新的,大多数是红色、金**、粉色等颜色比较喜庆的色系,结婚当天铺在床上的也一定是大红色的。
4家电
很多地方结婚时男方准备了婚房,那么家电就由女方来准备了。具体准备什么要看婚房的整体布置风格和需要,缺什么买什么。一般大件的家电包括: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烘于机。空调的话一般现在房子装修好自带的有中央空调,没有的话可另买。
5结婚礼服
新郎结婚当天要穿西服、衬衫、领带(领结)、皮鞋、皮带等,这些由女方来买。新娘可以事先询问男方的意见(有的地方习俗不同,男方也可自买)新娘自己要穿的婚纱、礼服、敬酒服、头纱、婚鞋、晨袍等都要提前买好,需要几套礼服就按照自己的喜好和实际情况提前买好,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租婚纱礼服解决了不少麻烦。
6双方父母的礼服
结婚当天双方父母都要比较隆重的出席,所以服装这块也要重视起来。一般来说新娘会比较挑衣服,会结合整体的婚礼风格来挑选合适双方父母的衣服,所以由女方来买比较合适。一般情况下爸爸们都是西服,妈妈们根据身材特点选择旗袍或者礼服裙。
7其他物品
结婚当天的伴郎伴娘服装或租或买,一般也由女方出钱,结婚当天女方还要为宾客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准备适当的红包,有的地方举办婚礼,酒席钱不一定全由男方出,女方也会出一部分。具体怎么出,会在婚礼前商议好。
1、 嫁妆
自古以来,男方出彩礼,女方出嫁妆,所以嫁妆是女方必须花费的部分。
当然嫁妆的金额,男方是没有要求的,如果家庭条件好的,可以多出一些,这样女方嫁到婆家也有地位,不婆家不会轻视女方;条件一般的,可以少出一些,只要双方谈妥就可以了。
不同地区,新娘准备的结婚嫁妆还是有所不同的。嫁妆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准备。
2、 回门用品
回门用品包括衣服、食物。结婚后,新娘要和新郎一起回到女方家,主要时告知父母婚姻是否和谐、生活如何。女方要给父母准备衣服和一些特定的食品。新娘回家后,烟草、葡萄酒、茶和糖、客人的水果点心和亲戚的红包都需要由女方家长准备。
3、 回门宴
新娘新郎回门之后,女方会准备回门宴,回门宴也是需要女方准备的。回门宴宴请的是女方的亲朋好友。如果婚宴是分为女方场和男方场,那么女方场的婚宴需要由女方出一部分钱。
4、 其他
女方假如生活环境富裕,会出资购买房产和车,房子的装修可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规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一,结婚登记的意义
1,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2,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3,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二,结婚的程序
从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结婚的程序主要有登记制、仪式制、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登记制是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唯一要件。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履行登记手续,婚姻成立。他体现了国家与政府对结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登记制是近代发展起来的结婚程序,为现代许多国家采纳,如我国、德国、日本和墨西哥等国均实行结婚登记制。
相对来说,女方的花费比男方要少,男方还是出大头。不过结婚不是男方一人的责任,需要双方共同出钱出力,这样才能让婚礼变得没有遗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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