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购房时,一方付首付,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关系到非常多的领域,本文针对婚姻领域中房产归属问题给大家汇总,充分了解和认知,在各种情形下房产归属是将如何得到解决的。
1、婚前买的房,如果房本上没有加上女方名字,将属于个人财产,反之男方也是如此。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
2、住房可以无偿设立居住权,且没有期限限制,一般情况下直到居住权人死亡才消灭。所以,老人把房子赠予自己的子女或其他人之后,也不影响自己继续居住。子女如果不孝顺,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就算他们把房子卖了或租出去,老人还是可以继续住下去,所以这种情况他们很难成交得逞。
3、这种情况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假如男生父母全款给自己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即便婚后儿子被老婆缠着加了她的名字,离婚后这个房子也只属于儿子。因为父母已经签订了赠与合同,明确该房子是对儿子的个人馈赠。
那么,生活中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属于谁
对于产权的归属具体分析如下:
1、自己付首付,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婚前一方买房,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都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
2、自己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是自己付首付,但考虑到以后两人会结婚等因素,将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双方的,但根据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不同,行为的性质也不同。
1、如果在婚前办理了产权登记,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时的行为性质相当于付了首付并拥有房子产权的一方,将作为自己的婚前财产的产权赠送了一半给自己的未来配偶,属于赠送行为。
2、如果在婚后办理了产权登记,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进行特别的约定,依据规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自己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二者对产权进行明确的约定。
在自己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和另一方一起供房还贷的情况下,如果两个人为了房子产权有过具体明确的约定,那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婚前若有明确的协商约定,一般约定为房屋共有,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若无约定或无明确约定,则房子归付首付一方所有。
2、婚后若有明确的协商约定,一般约定房屋为付首付一方婚前个人所有,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若无约定或无明确约定,且婚后才办理产权登记,则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部《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前后论证时间漫长,意义之大不言而喻。
1 结婚时索要高额彩礼,离婚时必须无条件退回彩礼;
2 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犯错方少分财产,严重的净身出户并赔偿无过错方;
3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充值网游,必须退款;
4 协议离婚设置30天冷静期,可随时反悔;
5 超过规定的高利贷,可不用偿还利息;
6 电梯内广告收益,物业无权处置,归全体业主共有;
7 见义勇为主动施救造成被救人损伤的,救助人不担责;
《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随之废除,各个法律条文也都一并归纳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一共有1260条法律法规,涉及到了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和《民法典》脱离不了关系,上学,就业,结婚,生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纠纷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民法典》的出现,也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只有在最早的时间掌握它,我们才能有一个更加轻松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看情况。婚前首付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就是在你们结婚之后。所以婚前的首付款,一般来说不属于婚后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是可能会存在结婚之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首付款这部分在形式上和按揭款混同,不太好区分。但是,如果涉及分割房产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等划分清楚。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上述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首付,婚后有还贷,这样的房子现在相当普遍,如果以后离婚怎么分?这得分几种情况来分析:
婚前首付并且只写首付方一个人名字,婚后父母出资还贷在没有特别约定时,这种房产属于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同理,如果首付一方向其他人举债,或者有证据证明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的,这样的房产也是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然,此时一方所举债还房贷也是个人债务,由其一个人负责偿还。
婚前首付并且写首付方一个人名字,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没有特别约定,如果今后离婚,该房属于婚前首付一方所有,剩余还贷由首付一方负责偿还,但是婚后还贷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首付一方补偿相当于该部分价值一半的金额给对方。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民法典,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后所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使是一方婚后创业就业所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一方以个人收入还贷,也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婚前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一人名下,结婚时或者婚后在房本上加了另一方名字这种房产本来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上另一方名字,在法律上将视为对该房产进行了处分,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物权自依法登记时设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此种房产将变成共同财产,今后离婚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面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分割的时候并不一定平均分,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这种房产还需要结合双方对房屋产权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体分割比例。
如果一方没有出资或者出资甚少,结婚时间不长就主动提出离婚,对方又没有过错的,即使婚后有加名,一般也不会分到多少份额。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的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首付款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
男方父母要不要夫妻双方偿还,在于男方父母的意愿,即使男方父母不让夫妻双方偿还首付款,该房子也与男方父母没有关系。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无其他约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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