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不能在领证后给的原因:不符合正常结婚流程、女方会变主动为被动、容易留人口舌。
1、不符合正常结婚流程
正常的结婚流程,彩礼一定是在领证之前就给的,如果男女其中一方比较传统,就会认为先领证后给彩礼不符合正常规定,就会比较抗拒,自然也是无法接受先领证后给彩礼。
2、女方会变主动为被动
不乏有男生有自己的小心思,想要先领证确定合法夫妻关系,这样在彩礼方面就能掌握主动权,这种情况下,对女生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多数女生会拒绝先领证后给彩礼。
3、容易留人口舌
特别是在农村,人们的思想比较老旧,遵循一贯的结婚流程都成习惯了,所以一旦男女双方先领证后给彩礼,就很容易遭到别人的口舌,说女方上赶倒贴,甚至造谣女方已怀有身孕等,对女方的名誉是非常有害的。
结婚彩礼钱的历史渊源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本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
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如今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给彩礼和领证并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但是原则上比较建议先给彩礼再领证,因为彩礼一般是在订婚仪式的时候就要给了,而领证大多在订婚之后。
对于女方而言,先领证再给彩礼会比较有保障,万一领了证,对方赖账或者在彩礼金额上反悔,那就比较麻烦了,而如果尚未领证的话,女方可后退的余地就会比较大,所以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议女方先要彩礼再领证,毕竟要彩礼也不是真的图钱,而是表示对女方的重视。
对于男方而言,如果真心求娶,那么先给彩礼再领证也没有什么,但有些小伙伴会担心给了彩礼之后,婚事却没成,这样彩礼岂不是打了水漂,如果是因为这个问题忧虑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彩礼必须返还。
彩礼
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中国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十几、甚至二十几万元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针对一些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办婚礼等问题,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法一:很多新人都会因为结婚彩礼的事情而大动干戈。不过如果男方家人是个比较不错的人那还是可以考虑先领证后给彩礼的,如果男方是个比较爱计较的家庭是就得深思了哦。不过还是得看现实生活中的发展,懂得随机应变,什么事情都没有太绝对的。
说法二:先拿证还是先收彩礼后拿证完全是看你们小两口的态度和双方父母对于风俗的在意程度。如果女方家庭经济不是穷到靠彩礼来帮补家庭开销,只要是开明一点的家庭,个人认为即使收彩礼也只是走一个形式,无非是把男方钱由女方父母那再转到女儿处,如果女方家庭是传统类型那还是先彩礼后领证吧,男方还是配合为好,如果女方父母很开放不在乎这些烦琐的礼仪,那省略也未尝不可,说白了,民间仪式只是走过场,结婚证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两口子恩爱是最重要的。
:订婚的时候给大礼,可没听说给彩礼和领证挂钩的,估计有可能是男方在忽悠你。我是觉得不要太早领证,婚礼前后几天有时间去领了就行,毕竟领证了就是真正的受法律保护的夫妻了,再想反悔就要考虑很多问题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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