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夫妻双方需要了解领取结婚证当地政府的政策,然后准备好对应的所需要的材料,尤其是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后,领取《婚姻申请表》,在表格里面填好自己和对方的相关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籍贯一定填写正确。然后去照结婚证件照。把照片和婚检体检单等准备好的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照片贴在结婚证上,然后加盖上钢印,结婚证就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1、异地办理结婚证目前来说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不允许的,双方需要领取结婚证必须到任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取,也就是说办理双方结婚证的合法机关只有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2、领取结婚证的条件首先是年龄,必须是满足法律规定的男满22岁,女满20周岁,就可以合法的领取结婚证,成为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3、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以及双方单位或者是户籍当地村委会、居委会给开的婚姻证明。需要注意的就是还要携带法律规定的照片,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工作人员,建议大家是去民政局直接照比较方便。
结婚证异地可以办理,具体如下:
1、对双方来说都是异地办理。如果两个人都是异地,那么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因为领证需要在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两个人都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当然就不可以了;
2、一方异地。如果其中一方是异地,另一个人不是异地,那么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单人异地领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领取结婚证的材料主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三张两寸合照;
2、确定民政局。准备好领证材料之后,要确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一般来说具体到区和县;
3、前往民政局。确定民政局之后,在民政局的工作时间前往民政局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声明、签字、宣誓、审核材料,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天即可领取结婚证。
异地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很多人将办结婚证与结婚登记认为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其实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办理结婚登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成为合法夫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男女是合法夫妻的凭证。 本文就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做具体阐述。
一、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
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
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军人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字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
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三、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所需材料
须提交证件材料:
〔内地居民〕
1、户口簿(其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应注明“离婚”或“丧偶”);
2、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经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公证)。
须复印的证件(用A4纸):
〔本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第一页,本人资料页(有记录的正面和反面)。
〔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通行证正反面。
照片:
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3张。光面相纸,红色背景,无白边,粘贴尺寸60mm×40mm。
说明:无配偶证明有效期6个月。如果当事人需要留存,请提前复印留底。
四、内地居民和台湾居民结婚所需材料
(一)申请结婚当事人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 居民身份证;
2、 户籍证明(户口簿);
3、 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婚、丧偶);
4、 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申请结婚当事人台湾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台湾居民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明;
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件;
3、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
4、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5、其他证明:
(1) 如果台湾地区公民来大陆连续停留六个月以上,还应提交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2) 如果台湾地区公民来大陆前在港、澳地区连续停留六个月以上,还应当提交香港地区婚姻注册或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台湾地区公民在来大陆前在外国连续停留六个月以上后来大陆,还应提交居住国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4)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定居时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应提交在原大陆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赴台湾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5) 台湾地区公民离过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件;
(6) 台湾地区公民丧偶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
结婚当事人在上述证明齐备后,持结婚申请书及个人二寸免冠照二张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结婚登记表,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发给结婚证。
五、华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内地居民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双人照三张;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港澳台居民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双人照片三张、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不少人以为办理结婚证需要的东西很简单,无非就是户口本、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的。针对男女双方的身份不同,在具体办理结婚证时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我整理了几种不同身份的人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希望能够帮助你。
结婚证不是哪里都可以领,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领取。既可以是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结婚需要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结婚证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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