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

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第1张

法律分析:可以,如公民因结婚将户口迁出后,又因离婚等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可以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到达迁入地后,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已婚户口迁回娘家应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准备好后,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相应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出嫁女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1、出嫁的女儿的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就即可,需要迁户户主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村委接收证明要注明接收户口性质,是农还是非农、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外嫁女户口迁回娘家程序有哪些

外嫁女户口迁回娘家程序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5、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出嫁女户口回迁新政策:

1、根据相关规定,女生在嫁人之后可以遵从自愿的原则进行户口安置。也就是说,出嫁女的户口可以迁到男方家中,也可以继续留在娘家

2、外嫁女在离婚之后,经娘家村同意之后,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地。但是需要符合户籍迁入地公安局政策规定,并且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娘家产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迁出具体手续有哪些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可以的,但是需要户主及房屋产权人同意。需要的资料有,迁户户主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村委接收证明(要注明接收户口性质,是农还是非农)、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如果现在是非农户口,那么除非满足特定条件,不然转回去也还是非农的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独生女结婚后户口可以在迁回父母那里吗

1、独生女结婚后户口可以在迁回父母那里。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居住证明等。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迁入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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