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应该度过了婚姻中最危险的七年之痒,在排除你老公外边有小三的情况下,他应该是在和你赌气!孩子也都大了,他这一辈子也都基本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你和这个家,他也折腾不出什么花样来了,应该没什么问题!这里就说一说你的问题,是不是老没事找事?胡搅蛮缠?自己的老公也是有爸有妈的人,因为给公公婆婆拿点钱,你老是闹事?父母都是双方的,父母给你父母拿东西拿钱都可以给你公公婆婆拿一点点东西,你就天天闹事,这样指定让自己老公活的很不快乐。再就是无休无止的胡乱猜测,也会让老公感觉到很累,比如老公在外面工作,有一些同事关系,你非得给说成是搞破鞋,那会让老公感觉在外面很没面子,很难看,所以他下定决心要离开你。结婚20年基本都是四五十岁的人啦,你如果把他气的实在忍无可忍,他不会跟你说离婚的,你也是大人了,说话可得注意,不要说话,没把门啥都说,男人一过四五十岁,其实对女人的感觉就不是那么强烈的需要了,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所以请你跟你老公说抱歉吧!
你好,很同情你遇到这样的渣男。虽然夫妻之间吵架是正常的,但是经常大打出手真的不应该,是我真的没办法原谅。
虽然事后恳求你的谅解,也往往就是你的大度让他得寸进尺,一次又一次的打骂。如果是我真的没办法做到这么长时间还能继续跟他一起生活,即便有孩子,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是一次次的家暴你能有办法这样容忍一辈子吗?
其实也可以选择不离婚,可以选择外出打工,只要逃离了他的魔掌,相信去哪儿都比跟他在一起强。
应与男方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嗯,你和你老公结婚20年的,可是现在随着岁月的流失,随着那种啊新鲜感的一种到期,随着你 一些其他的两个人的话题的逐渐的减少 嗯,肯定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一个感情 但是 你想离开他,他却不想离开你,嗯,这样的感情维系着也是一种 受罪嗯,还是希望法院西嗯怕你你们这种强制离婚 然后的话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呃五年之内的话,你还是坚持这样的一个离婚态度会,你们会自动的离婚 啊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这样一个身体
你和老公结婚20年了。他在外面那个女人一直没断。又不想离婚,该怎么办?这要看是谁不想离婚了。如果是你不想离婚。那么你就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忍受着这种情况。还能天天给你老公打吗?就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如果是你老公不想离婚。那你可以去。去法院去起诉他。说明说你们的感觉。我想在一起生活了。法院肯定会给你。离婚的,即便你老公再不同意,也是没有。用他肯定能够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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