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结婚怎么迁户口

偷偷结婚怎么迁户口,第1张

1 结婚后怎么迁户

如何办理结婚户口迁移相关的手续?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二、结婚户口迁移程序、结婚户口迁移怎么办?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 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三、集体户口结婚

集体户口迁入: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证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4集体户口的也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5不能提交集体户口卡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6不过办完结婚证后,户口就不能再挂靠在集体户口中了,当务之急是赶紧买个房子把户口迁进去,二手的也行。

四、结婚户口问题、结婚户口本、结婚迁户口

1居民因结婚,需在市区和同一县(市)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由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2实行"网上迁移"的地区,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3重庆、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北京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2 结婚后户口怎么迁移

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3 结婚后怎么迁户口要什么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4 登记结婚之后,怎么迁户口

1、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结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必须迁到一起,因此,你的户口能否从广西迁到东莞,必须征得老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如果属于农业户口时,则还需要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2、流程大致如下:

(1)由你老公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派出所将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你持“准予迁入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在东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5 怎么结婚、迁户口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6 结婚后如何迁户口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7 结婚后,迁移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结婚后,迁移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购房合同、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1 结婚后怎么迁户口要什么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2 怎么把户口单独迁出来

个人户口迁出来,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独立生活等。带着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可以,但是也不仅仅是结婚证的问题,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二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三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要原件

2\可以立即办,需要房主户口簿的户主写申请,你自己要办理投夫落户申请,当地福州街道社区出证明,你先生的确住那,你们也的确是夫妻关系

3\户口本 身份证 相片 准迁证 迁出手续 迁入落户 包括2里面的相关申请和证明

各地政策还是有差异,你一定要去男友的户籍派出所和分局询问一遍,户政科

记得给我分阿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 户口迁移手续 是在办理好结婚登记之后,带结婚证、迁移户口方的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另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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