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号码怎么查询

结婚证号码怎么查询,第1张

法律分析:新式结婚证内芯全国统一编号(证件印制号),你可以在结婚证上看到结婚证号码。

法律依据:《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二、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为便于计算机打印,将现行竖排版改为横排版。证件内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印章。证件内芯全国统一编号(证件印制号)。内芯按编号分段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证件封面及内芯文字根据需要进行了适当修改。

法律主观:

结婚证信息查询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出具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查阅申请即可。若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1、结婚证查询网是婚姻登记内网,婚姻登记属于隐私,其内容不是随便能查的。

2、如果查本人的结婚证,拿本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

4、结婚证网上查询到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后,有望实现这一目标。

二、婚姻档案利用规定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4、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利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档案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最多18字)

结婚证信息的查询,不同情况的方式不同:

1、结婚证查询网

(1)结婚证查询网是婚姻登记内网,婚姻登记属于隐私,其内容不是随便能查的。

(2)如果查本人的结婚证,拿本人的

(最多18字)

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

(4)结婚证网上查询到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后,有望实现这一目标。

2、利用婚姻档案查询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4)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利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档案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属于结婚的程序性规定,是为保证当事人双方自愿缔结婚姻的实体条件服务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是否亲自到场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保证当事人的结婚合意的自愿!因当事人的是否自愿是其缔结婚姻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很难通过其他加以证明,所以婚姻法将其以“必须”的字眼加以强调。但是,对于一方或双方未亲自到场的情形,应该区分双方当事人的结婚合意的是否自愿而有不同:

(1)双方当事人有结婚登记的共同意愿,或共同实施欺骗行为或一方实施欺骗行为而另一方认可(即结婚合意的意思表示真实自由),除婚姻无效情形(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外,应认可其婚姻的效力。

(2)婚姻登记为一方当事人利用关系取得,另一方在其登记时因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双方当事人均非自愿的情形,如单方或双方父母瞒着子女为其办理的婚姻登记,其法律效果应当亦如上面第二种情形,赋予男女双方以撤消权。盖因就结婚登记这一法律行为而言,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应与意思表示不自由之法律效果相同。

公安局查询,网上查询。查询结婚证信息方式分别有

1、公安局查询,到当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并提供结婚双方的身份证件和结婚日期等信息。

2、网上查询,通过应用程序输入结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结婚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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