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加坡男和中国女结婚的问题

关于新加坡男和中国女结婚的问题,第1张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凡是曾经或者正在持有WP准证(包括歌星证)的非新加坡人与新加坡公民或者新加坡PR登记结婚,都必须先向新加坡劳工部MOM提出申请,只有在劳工部批准以后才可以结婚,否则即是违反了新加坡的法律。

所以你要是想跟你男朋友要在新加坡婚姻注册局ROM登记结婚的话,必须要先向新加坡劳工部提出申请才行,只有在得到批准后才能在新加坡注册。

在得到批准后,你们就可以去网上排期注册了,然后到正日子去新加坡婚姻注册局登记结婚即可。

顺便说一句,其实排期登记花不了太多时间,主要是等MOM的批准比较花时间。

祝你好运!

在新加坡结婚,通常需要证明您是单身(如果在新加坡以外的地方结婚)或证明您已解除之前的婚姻关系(如果在新加坡结婚)。对于来自与新加坡没有互惠法律的国家的人,可能需要证明这一点的证据。

具体到您的情况,以下是步骤和建议:

1 先向新加坡驻您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查询详细信息。他们将提供有关在新加坡结婚所需的具体文件和程序的详细信息。

2 为了获得单身证明,您可能需要提供某些文件和/或通过某些程序。这可能包括出生证明、护照、离婚证明(如果有的话)等。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对于这些要求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所以最好先向法律专业人士查询,获得适用于您情况的具体指导。

3 如果您已经与前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以证明您现在是单身。

4 确保您的女朋友知道这个要求,并且愿意帮助您完成这个程序。

以上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主观:

根据新加坡有关规定,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人,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永久居民,但移民局将视具体个案审批。需指出的是,近年来有以假结婚骗取永久居民身份者被检举,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新加坡人如希望与持有(或曾经持有)工作准证的非新加坡籍人士结婚,结婚前(无论是在新加坡或在其他地方)必须事先征工作准证管理部门的同意。如工作准证管理部门同意两人结婚,两人可持身份证/护照、出生证明、及同意结婚证明书前往婚姻注册局登记结婚。婚姻注册局需要21天核准申请人可否合法结婚。结婚仪式可在婚姻申请后21天至3个月之间进行。如希望咨询获取与持有(或曾经持有)工作准证的非新加坡籍人士结婚同意证明的手续,及不居住在新加坡是否也需要核准等问题,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下属婚姻核查部。除了不正当的重婚,新加坡政府承认所有在新加坡以外的根据当地法律注册结婚的婚姻。如有不正当的重婚,新加坡法院将最后裁决该婚姻是否被新加坡政府承认。如有其他疑问,请访问婚姻注册局的网页。新加坡婚姻注册局无权重新登记已在新加坡以外国家注册的婚姻。新加坡人与非新加坡籍人士在注册结婚后,非新加坡籍人士不会自动转变成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婚姻注册局不出具单身证明。然而,新加坡人可向婚姻注册局申请查询,以获得婚姻状况查询结果。在海外的新加坡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或请其在新加坡的亲戚通过设立在婚姻注册局的查询机器查询其婚姻状况。如需具体信息,请访问婚姻注册局网站。

可以,可以去ROM注册登记。达到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的话,也可以直接去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办理登记,只需填一个申请表格,交上双方护照,等3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到结婚证,费用是90新元,结婚证的样子跟国内民政局发的一样,大使馆还给多发一张英文版的结婚公证。

最好是有工作签证,或者能够有你为什么长期留在中国的原因递交给使馆

绿卡的条件:

配偶或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夫妻团聚、亲子团聚以及亲属投靠的,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如果是在北京和上海,可以到北京市、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和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

申请人属于配偶的应提交结婚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于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上述证明如系外国政府部门或机构出具的,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父母或子女从国外投奔你属于投靠,要求住满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但相关文件上对配偶没有这样要求,所以你的情况应该到办理单位进一步咨询)

附相关:

亲属投靠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亲属投靠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2)年满60周岁的;

(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

(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另:

关于办理程序的时限

1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补发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3对同意受理有关申请的,受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被批准的,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若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在中国登记结婚,需要新加坡公民准备好未婚证明,并进行新加坡使馆认证

在新加坡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明后,在中国无需再次登记结婚,在中国使用,新加坡结婚证还须进行新加坡结婚证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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