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全可以申请一年多签的探亲。
应该是09年12月起,配偶为香港居民,且育有子女的,可以申请一年多签的探亲(普通夫妻探亲只有3个月)。
你可以拿你老公的回乡证,香港身份证,你孩子的香港出生纸,以及你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你们的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去办理探亲。
另外,你的条件完全符合去香港定居,为什麽还不去申请?你可以在申请探亲的时候顺便申请定居,材料是差不多的,只是申请表格不同。另外需要你先生香港的出世纸。。。。具体资料你可以在申请探亲的时候问问。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在香港登记结婚,您现在想在中国内地请婚假。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假是各个公司或机构自行规定的,因此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然而,一般来说,您是否能够请婚假取决于您所在的公司或机构是否承认您在香港领取的结婚证。如果您的公司或机构承认香港的结婚证,那么您应该能够请婚假。否则,您可能需要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以获得内地认可的结婚证,然后再向公司或机构申请婚假。
请注意,由于您和您的丈夫是跨地区结婚,因此可能需要遵守一些特殊的规定和程序。建议您咨询所在公司或机构的人事部门,以了解详细的情况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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