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以后户口还在娘家,孩子户口也跟我,可以分村里的田地吗?

嫁人以后户口还在娘家,孩子户口也跟我,可以分村里的田地吗?,第1张

你这个题目好含混,我都厘不清啥意思!嫁人之后户口还在娘家,孩子户口也跟你,这两句话,是啥意思?

你难道不是在婆家吗?孩子户口不是应该在婆家吗?孩子户口跟你是怎么回事?莫非是离婚了,孩子判给你了!你现在在哪里生活呢?还是暂时又回到娘家住着呢?

假设性的回答吧,首先明确一点,国家土地政策60年不变,这个要明确。你嫁人不嫁人,户口在娘家不在娘家这都不是问题的重点。就问你一下,你嫁人之前在娘家时分没有分得责任田?这是个关键问题。

如果,你出嫁前在娘家分有土地的,那么,在国家土地政策未调整期间,娘家的土地仍然有你的一份。如果你较年轻,在娘家就没有赶上分得土地,那么,现在国家未调整土地的情况下,你是到哪里也没有土地的。

你最后一句话,也不明确,能分到村里的土地吗?我都不知道你现在在哪呢,你分哪个村的土地呢?何况国家土地60年不变,嫁如你嫁到国内任何一个村里,当下也没有土地可分,和你户口在娘家或迁到你嫁的村里也没有关系。

如果,什么时候土地进行调整,你户口落在哪个村,就可以分到土地了。娘家村你原有的土地也就没有了,会被村里重新按当下户口分配。如果户口一直未迁出,仍在娘家户口本上,娘家村分地应该还有你的地。

女生出嫁,一定要把户口问题搞定,否则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我一个侄女结婚时,正遇到村里调整土地的时候,因已结婚了,村里调整分地时,就没有分给侄女土地,当时我堂哥也没有当回事,即使已结婚了,村里不分给地也没有什么错。到婆家分地也是一样的。

那么,开出户口关系迁到婆家吧,偏遇到婆家村里土地已经分配完毕了。这一下麻烦了,婆家村不能给解决土地的问题了。

回头找我们村委会,论说村委会有责任,闺女是结婚了,但户口尚未迁出,不给人家分地是不对的。可是,地已分配完毕了,这事咋解决呢?没法弄了。

闺女弄了个两头空,娘家婆家都没有分到地。我哥找到乡政府府询问这事怎么解决,乡政府责令村委会解决,村里也发愁没法办了。

一直待了几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事有凑巧,后来,有一个五保户去世了,土地自然归村委会了,啥也甭细说了,清楚不了糊涂了,村里把这个五保户的地给了我堂哥家耕种了。

这就形成了一个特殊情况,户口在婆家,而在娘家村又有了土地的奇特事情。

我们这边已经20多年没分过地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重新调整土地了,下一次的调整就是要回笼土地搞承包了!

这事 去问你村里 网民说可以分 可以分八倍 你信吗

一、小孩上户口必须在户口所在地上吗

1、小孩上户口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上。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或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三)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异地结婚,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户口是什么?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孩子上户口有需要注意什么?

1、给孩子落谁的户口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孩子日常由谁照顾,当地教育的优劣,地区福利补贴,比如说有的经济发达的农村,入户后分到地后一般集团承包而给个人补贴,上学完全免费,而有的地区则做不到。你们可以综合考量;

2、决定了孩子上谁的户口以后,需要带齐准生证,生育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到最终决定落户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3、孩子的第一次落户办理比较简单。但如果改迁的话,相比第一次要麻烦,需要迁入地接收才可,有的地区是嫁出的女方户口所在地,不接收其孩子户口改迁,所以第一次落户要慎重。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 生小孩后老婆走了不过我们没结婚证我该怎么办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你现在结婚有孩子是不是计划外生育,取决于对方是否生育过,如果生育过,就属于计划外生育。

如果没生育过就属于计划内生育。

2 没有结婚证老婆走了 小孩怎么上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 结婚了没有结婚证还有小孩女方走了不要小孩现在结婚了小孩怎么办

第一,您和女方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所以并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第二,虽然您和女方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但是对于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权利,父母双方对于未成年的子女一样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因为您没有与女方办理登记,所以女方如果要离开您的话,也不需要进行相应的离婚手续。

第四,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也是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如果您可以找到她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对于您和女方同居期间生下的孩子,作为父亲,您就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如果您能够找到孩子的母亲,您可以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法律条规(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准生证在哪里办孩子户口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与准生证的地址可以不同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原件,女方近期免冠照片,医院开的证明女方怀孕的证明。一般来说办理地点是是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当地的计生部门都可以办理,不过如果是在女方那里办理,流程会更简单一些。按照规定,若夫妻要打算生育子女了,那么需要先办理好准生证,而一般准生证的有效期为2年,到期之后若还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进行续办,也就是延长准生证的有效期。

3、办准生证的时间,不同地方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孩子出生之后还可以补办,有的地方规定只能在怀孕之前办理,孕期去办理甚至还要交罚款。这一点就需要当事人依据当地的政策来,最好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准生证和小孩上户口没有必然联系。准生证的办理也不影响孩子上户口。将来孩子的户口是跟谁父亲或者母亲的户口的,可以自由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首先领取结婚证书的男女双方只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那么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手续(登记结婚免费):

1、单身男满22周岁,单身女满20周苏

2、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提前准备几张精心准备的近期二寸红底背景色合影彩照或者在婚姻登记处拍照也可以

4、做好婚检心理准备,需要抽血的

婚后当然是要生小孩的,小孩具体落户哪一方,下面容我一一道来:

新生儿的籍贯一般是出生地,也可以是户口所在地,可以挂靠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这个跟在哪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是没有关系的。如果父母户籍因为婚迁已经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了,那么只能选择这个户口了。在新生儿落户之前父母一定要考虑户孩子将来面对的诸多问题,比如受教育状况, 社会 福利,高考分数线等等,父母哪边户籍所享受的待遇好当然就选择哪边落户咯。下面说一下新生儿落户需要的材料:

1、医学出生证明。医学出生证明有正联和副联,副联在办理落户时上缴,正联一定要妥善保留,因为等孩子上小学还是需要此证明的。

2、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如果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须同时在场方可办理新生儿落户。如果民族相同找人代办都可以。

总之,婚姻登记可以选择男女户口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新生儿落户也可以选择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任意一方,这两者没有任何要求,只要合法就可以。

我是大江,生活在农村喜欢说大实话的大江,希望我的建议可以帮到您,有疑问也可以随时私聊我哦!

父母任何一方地方登记户口都可以,《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所生子女户口,可在任何一方登记入户。

根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有:

登记户口的时需要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借《出生医学证明》一书和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到办证中心或者是当地派出所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

育无户口人员,需要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小孩的户口登记在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

夫妻双方不管在任何一方登记结婚,夫妻双方所生养的子女户口登记问题,不受夫妻结婚登地方限制。《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子女的户口可以落户到父母任何一方。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总之,亲生子女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落户。

新生儿户口,可以挂靠在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这个跟在哪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父母户籍因为婚迁已经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了,那么只能选择这个户口了。

在新生儿落户之前父母一定要考虑户孩子将来面对的诸多问题,比如受教育状况, 社会 福利,高考分数线等等,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让孩子上哪一个户口。

新生儿落户时要记得带上需要的材料哦。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不是的 可以随双方哪方都可以

是的

看你父母户籍在哪里

随便,看看哪一边政策好就跟谁

父母两方都可以

小孩户口随父或者随母,跟结婚登记在哪没有关系啊

不是,随你选择

法律分析:不是的,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与准生证的地址可以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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